《司马法》有关战争的基本理论、治军原则和有关军制、军令、军礼的论述,与《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兵书有所不同,其书对军事理论、军事典章制度的阐述较为重视和充分,而对具体的作战方法问题则较少涉及。这是其书一个比较显著的特色。
一、以礼为固以仁为胜
西周时期高度发达的奴隶制“礼乐”文明,在《司马法》一书中有非常显著的体现,其书有关战争观理论的阐述,突出地表现了崇尚“军礼”的浓厚色彩。同时,它毕竟最终成型于战国中期,因此又不可避免地带有当时的文化特征,明显地受当时政治思潮的渗透和制约。
《司马法》的战争观,既突出地反映着古典“军礼”的精神,又明显地受儒家政治观的影响。其实这两者均直接渊源于“礼乐文明”。东汉班固将《司马法》由《兵书略》移入《六艺略》,正表明了此书具有儒、兵双重性质。或者可以说,《司马法》中的战争观,其本质就是儒家的战争观。
《司马法》一再提及“治乱之道”,主张“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辞职,以爵分禄”(《仁本》)。即顺应自然变化的规律,因地制宜,任用民众中德行优秀的人担任官职,从而正定名分,治理众物;确立不同等级的诸侯之国,依爵位的高低而定其俸禄。循此以达到“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的理想政治境界。这既是西周“礼乐”文明的要求,也是儒家政治观的特色,《司马法》将其有机地统一了起来。
从这一政治立场出发,《司马法》十分重视对军事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考察,它将战争的基本宗旨归纳为“以礼为固,以仁为胜”。通观全书,“因古则行”、崇礼尚仁的文化精神贯穿于始终,成为其立论的基础。它提出以“六德”统挈军事思想的各个层面。所谓“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其中的“礼”,更被置放于特别突出的地位,“以礼为固”,正是“礼乐”文明的中心内容,也是正统儒学影响制约下的战争观的必有之义。从“仁”的方面说,《司马法》明确提出了对战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主导态度:“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仁本》);“仁见亲,义见说……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同上)。“仁”在“治乱之道”中居于“信”、“直”、“一”、“义”、“变”、“专”之首,被视为关键和根本所系。
二、“以战止战”的“义战”立场
崇尚礼乐,弘扬仁义,不等于一概排斥战争。春秋战国期间社会政治、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奴隶制“礼乐文明”已走向衰亡;而这一时期严酷的战争现实,也实际上宣告了儒家在战争问题上“德化至上论”的破产。作为兵书,《司马法》充分肯定了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和必要性,论证了战争与政治之间的辩证关系:“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仁本》)
根据具体战争的不同内涵与外在形式,《司马法》将战争划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大类型。认为正义战争的目的是“讨不义”、“诛有罪”。对这类战争,应该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当礼乐遭到破坏、仁政不能施行时,它主张启动著名的“九伐之法”,会合诸侯,以法度禁令之。《仁本》云:“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这种既立足于“仁”、“义”,致力于避免战争,又正视战争存在的客观现实,肯定正义性战争的必要性,其立论是辩证的,思想是可贵的,较之于简单斥责战争为“凶器”的观点,以及一味穷兵黩武的好战言论,无疑要来得高明,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与进步性。《司马法》在战争问题上的理性认识已达到了一定的深度。
一味好战,穷兵黩武,必定会自食苦果,走向失败的深渊;苟且偷安,懈怠战备,同样将导致丧师辱国、葬送社稷的恶果。《司马法》对此进行了具体而深刻的阐述:“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仁本》)其核心就是“慎战”与“备战”并重,牢牢立于不败之地。当然,在战争频繁、兼并日炽的残酷现实面前,《司马法》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加强战备、打赢战争这一点上,强调“春 秋 ”、“不忘战”,“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 秋 ;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仁本》)。从这个基本立场出发,《司马法》用相当多的篇幅,论述了战争指导问题。
三、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
《司马法》认为,政治的清明与否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社稷的存亡,因此无论是指导战争还是建设国防,都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为军事行动顺利展开提供充分的保证:“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定爵》)这就是团结民众,加强纪律,统一军心,激励士气,以及严明法纪,省减刑罚等等。认为这是从事战争的最根本前提。《司马法》还进一步阐述了克敌制胜的综合因素,要求做到“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定爵》),又特别强调“五虑”的重要性。五虑:“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定爵》)顺天,就是利用天候等自然条件;阜财,就是善于利用敌人的资源财富;怿众,就是顺应并勉励大众的意志愿望;利地,就是据守狭隘险要的地形;右兵,就是重视兵器装备,用弓矢御敌,用殳矛守阵,戈戟等兵器掺杂配合使用,互为辅助,以发挥最大的杀敌效能。
这些内容表明,《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除了突出政治前提之外,还包括了重视天时地利、经济实力、内部团结、武器装备等诸多因素。其中有三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主张“阜财”,强调从经济的角度从事战备,即广集资财,发展生产,努力做到“众有有,因生美”,使民众富足,国力充实,并充分利用敌方的资源,从而为实施战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提倡“大军以固,多力以烦”,“人习陈(阵)利”,即建立起一支兵员充足而且战法熟练的强大无敌的军队,以适应日益扩大的战争的需要,实现预定的战略目标。三是“求厥技”,即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收罗有专门军事技能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以改善部队的素质,提高整个军队的战斗力。
总而言之,《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十分丰富和成熟,既是过去之战争经验的积累,又是适应时代要求的产物,它深刻地揭示了战争与政治、经济、民众以及天时地利、军事装备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具有较全面、较辩证的特色,对后世军事思想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节 战争观念
《司马法》有关战争的基本理论、治军原则和有关军制、军令、军礼的论述,与《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兵书有所不同,其书对军事理论、军事典章制度的阐述较为重视和充分,而对具体的作战方法问题则较少涉及。这是其书一个比较显著的特色。
一、以礼为固以仁为胜
西周时期高度发达的奴隶制“礼乐”文明,在《司马法》一书中有非常显著的体现,其书有关战争观理论的阐述,突出地表现了崇尚“军礼”的浓厚色彩。同时,它毕竟最终成型于战国中期,因此又不可避免地带有当时的文化特征,明显地受当时政治思潮的渗透和制约。
《司马法》的战争观,既突出地反映着古典“军礼”的精神,又明显地受儒家政治观的影响。其实这两者均直接渊源于“礼乐文明”。东汉班固将《司马法》由《兵书略》移入《六艺略》,正表明了此书具有儒、兵双重性质。或者可以说,《司马法》中的战争观,其本质就是儒家的战争观。
《司马法》一再提及“治乱之道”,主张“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辞职,以爵分禄”(《仁本》)。即顺应自然变化的规律,因地制宜,任用民众中德行优秀的人担任官职,从而正定名分,治理众物;确立不同等级的诸侯之国,依爵位的高低而定其俸禄。循此以达到“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的理想政治境界。这既是西周“礼乐”文明的要求,也是儒家政治观的特色,《司马法》将其有机地统一了起来。
从这一政治立场出发,《司马法》十分重视对军事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考察,它将战争的基本宗旨归纳为“以礼为固,以仁为胜”。通观全书,“因古则行”、崇礼尚仁的文化精神贯穿于始终,成为其立论的基础。它提出以“六德”统挈军事思想的各个层面。所谓“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其中的“礼”,更被置放于特别突出的地位,“以礼为固”,正是“礼乐”文明的中心内容,也是正统儒学影响制约下的战争观的必有之义。从“仁”的方面说,《司马法》明确提出了对战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主导态度:“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仁本》);“仁见亲,义见说……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同上)。“仁”在“治乱之道”中居于“信”、“直”、“一”、“义”、“变”、“专”之首,被视为关键和根本所系。
二、“以战止战”的“义战”立场
崇尚礼乐,弘扬仁义,不等于一概排斥战争。春秋战国期间社会政治、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奴隶制“礼乐文明”已走向衰亡;而这一时期严酷的战争现实,也实际上宣告了儒家在战争问题上“德化至上论”的破产。作为兵书,《司马法》充分肯定了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和必要性,论证了战争与政治之间的辩证关系:“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仁本》)
根据具体战争的不同内涵与外在形式,《司马法》将战争划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大类型。认为正义战争的目的是“讨不义”、“诛有罪”。对这类战争,应该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当礼乐遭到破坏、仁政不能施行时,它主张启动著名的“九伐之法”,会合诸侯,以法度禁令之。《仁本》云:“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这种既立足于“仁”、“义”,致力于避免战争,又正视战争存在的客观现实,肯定正义性战争的必要性,其立论是辩证的,思想是可贵的,较之于简单斥责战争为“凶器”的观点,以及一味穷兵黩武的好战言论,无疑要来得高明,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与进步性。《司马法》在战争问题上的理性认识已达到了一定的深度。
一味好战,穷兵黩武,必定会自食苦果,走向失败的深渊;苟且偷安,懈怠战备,同样将导致丧师辱国、葬送社稷的恶果。《司马法》对此进行了具体而深刻的阐述:“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仁本》)其核心就是“慎战”与“备战”并重,牢牢立于不败之地。当然,在战争频繁、兼并日炽的残酷现实面前,《司马法》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加强战备、打赢战争这一点上,强调“春 秋 ”、“不忘战”,“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 秋 ;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仁本》)。从这个基本立场出发,《司马法》用相当多的篇幅,论述了战争指导问题。
三、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
《司马法》认为,政治的清明与否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社稷的存亡,因此无论是指导战争还是建设国防,都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为军事行动顺利展开提供充分的保证:“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定爵》)这就是团结民众,加强纪律,统一军心,激励士气,以及严明法纪,省减刑罚等等。认为这是从事战争的最根本前提。《司马法》还进一步阐述了克敌制胜的综合因素,要求做到“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定爵》),又特别强调“五虑”的重要性。五虑:“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定爵》)顺天,就是利用天候等自然条件;阜财,就是善于利用敌人的资源财富;怿众,就是顺应并勉励大众的意志愿望;利地,就是据守狭隘险要的地形;右兵,就是重视兵器装备,用弓矢御敌,用殳矛守阵,戈戟等兵器掺杂配合使用,互为辅助,以发挥最大的杀敌效能。
这些内容表明,《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除了突出政治前提之外,还包括了重视天时地利、经济实力、内部团结、武器装备等诸多因素。其中有三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主张“阜财”,强调从经济的角度从事战备,即广集资财,发展生产,努力做到“众有有,因生美”,使民众富足,国力充实,并充分利用敌方的资源,从而为实施战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提倡“大军以固,多力以烦”,“人习陈(阵)利”,即建立起一支兵员充足而且战法熟练的强大无敌的军队,以适应日益扩大的战争的需要,实现预定的战略目标。三是“求厥技”,即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收罗有专门军事技能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以改善部队的素质,提高整个军队的战斗力。
总而言之,《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十分丰富和成熟,既是过去之战争经验的积累,又是适应时代要求的产物,它深刻地揭示了战争与政治、经济、民众以及天时地利、军事装备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具有较全面、较辩证的特色,对后世军事思想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