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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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是一个通儒大家,也是一个深邃的思想者,他的经注并不只是照本宣科解释
经文,而是融入了自己的思想观点,从经注中可以寻绎到他的思想脉络。
郑玄精通《三礼》,崇尚《礼》学。他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强调礼是治国的根本,
把儒家重礼思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他推崇《周礼》,提高了《周礼》的致用性价值。
他以《三礼》阐释他经,把经义纳入礼学阐释体系,突出了礼学的地位。他在经注中
还时时表现出对自然宇宙、社会人生的哲学思考。他的《易》注把《易》学引向义理
的方向;他把老子自然无为的思想注入《易》学之中,表现出融合儒道的思想倾向,
开王弼《易》学之端绪,对魏晋玄学的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但郑玄深受阴阳五行和谶
纬思想的影响,从而树立了神学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并用这种思想注经。如“六天说”
和“五精感生说”就是一套宗教神学系统。他的“天神”观、“天命”论和阴阳五行
说,都表现出宗教神学思想。
郑玄在被解除党禁后,虽屡拒官府征辟,拒绝出仕,然而却不是一个不问世事的
隐者。他远离政治,但对政治却极为关注,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并贯彻到经注中。他
极力维护儒家的孝忠观念,认为孝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根本。他提升孝道,是为了突出
忠的观念。他强调“臣下以顺道承事其君”,推许为君王捐躯赴难。在中央和地方的
关系上,他反对地方割据势力,积极维护中央集权制度,这一点是有积极意义的。他
针对当时腐败的政治,主张革除弊政,在经注中阐述了“任贤”和“顺民”的主张,
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政治思想,并有明显的时代特点,是郑玄政治思想中的积极因素。
封建经学中的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郑玄在《三礼》注中还表露出丰富的法律
思想。有立法方面的,如立法要与天时、地利、人事相适应,应分别过与故,应分别
大夫之法和庶人之法,提倡恢复肉刑,赞赏轻刑省罚;有执法方面的,如执法者应了
解实情,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必须赏罚分明,必须严惩扰乱封建秩序的违法行为。郑
玄推崇儒家的德治思想,认为“德能平正天下”,主张统治者以德律己,对以经义断
事、决狱也用仁义加以评论。但由于他相信纬书之说,没能对法律起源进行正确的解
释,在观点上有落后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