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安全用电 资料库:淄博市电业志 章节:第六编 电业管理(第二部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ibo-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ibo-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ibo-electric-power/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ibo-electric-power/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ibo-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ibo-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用电监察建国前,电业掌握在帝国主义或官僚资本家手中,它只管卖电不管用电,没有用电监察这一行。

建国初期,电业日益发展,用户的技术水平,电气设备的健康水平都很低,使用电事故频繁发生,不仅影响了用户的生产,也影响了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对此,当时的淄博营业所,抽调技术工人对用户实行监督检查,并于1953年11月14日设立了用电监察股。

起初,用电监察人员执行任务时,不仅深入现场进行检查,而且亲自帮助用户消除事故隐患,培训用户电工等。1956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用监”工作着重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以安全用电为主,兼顾合理节约用电。 为实行国防军工等机要部门的用电监察,按上级有关规定,淄博供电局自1962年开始,按绝密等级进行审查,设置了专职的军工用电监察员,负责国防军工的用电监察工作。 农电监察和工电监察于1982年正式分开。

1983年9月水利电力部把安全用电列为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内容之一。

2、安全用电宣传建国初期,用戶常因不懂安全用电常识,而发生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事故,有些事故也影响到电网的安全运行。 对此,淄博营业所组织用电管理人员,在深入用户监察指导的同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用电常识。从1956年开始,上级专款用于安全用电宣传,并设置了专职的安全用电宣传员,利用精美的安全用电图画和警句条幅,到用户张贴讲解,在博山福门桥设置用电宣传栏,流动展览,借放映机给用户放安全用电影片等。

1963年,淄博供电局组织一支30多人的安全用电宣传队,在春节农闲期间,深入农村进行了一个月的安全用电宣传。 1966年起利用《供用电通讯》刊物进行 用电宣传。

1971年,淄博供电局购进了一部16毫米的便携式放映机,租借两套安全用电影片,深入农村免费放映。为吸引更多的农民,每放映之前,先放映一部故事或戏剧片。有时,一年在农村放映近200个场次,受教育者多达数十万人次。1978年,供电局恢复设置了专职的用电宣传员,编印《供电用通讯》和《三电简报》,及时宣传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群众办电和安全用电的方针政策,传播用电先进技术,交流“三电”和安全用电先进经验。 从1978年到1981年间,总共编印《供用电通讯》九期 31000册,编印《三电简报》近60期10多万份,发往本市的大中型厂矿和全国各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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