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1978年,周村糕点糖果厂产品的销售基本上是由区商业局及市糖酒公司统一安排调拨的,厂里主要任务是组织生产,争取提前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多出合格产品,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一般不考虑产品的销售问题。加之,食品厂生产的产品保质期较短,当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低,对糕点类产品的需求量不大,主要是节日集中消费。冷饮、月饼、元宵等更是季节性很强的产品,其时,各区县都有副食品加工厂,别人没有的烧饼产品产量又很低。厂里组织生产一般是旺季便招聘临时工,集中生产,一旦到了淡季,便生产或不生产。受以上因素的制约,产品的销售区域和销售量,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其产品主要销往周村城区各商店及周边供销社门市部,一部分由市里调拨,销往区外。唯有烧饼能够出省销售,但销售量也很低,一般是按计划特供。至1978年,全厂195名职工,全年的工业总产值仅有329万元。各种产品的总产量为1309吨。
1978年后,国家经济体制逐步改革,商业管理体制也开始变化,市场调节的范围越来越大。这一时期,周村食品厂的主导产品为糖果,除在周村及周边地区零售外,对外销售的主要渠道是参加全省每年两季的糖果订货会,与全省各地购商签订订购合同,然后组织生产,按期履行订购合同。
1979~1983年周村食品厂糖果订货会成交统计表 单位:万元
| 时间 | 地点 | 成交额 |
|---|---|---|
| 1979年5月 | 泰安 | 206.8 |
| 1979年10月 | 滕县 | 188 |
| 1980年5月 | 胶南 | 169 |
| 1980年10月 | 微山县 | 188 |
| 1981年5月 | 石岛 | 169 |
| 1981年10月 | 曲阜 | 150 |
| 1982年5月 | 蓬莱 | 150 |
| 1982年10月 | 胶南 | 150 |
| 1983年5月 | 朱台 | 150 |
| 1983年10月 | 济南 | 169 |
这一时期,企业还参加周村地区的物资交流会,带上产品,搭建临时货棚,零售商品。
1979~1983年周村食品厂参加物资交流会交易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 时间 | 地点 | 交易额 |
|---|---|---|
| 1979年 | 王村 | 1.00 |
| 1979年10月 | 周村 | 1.10 |
| 1980年10月 | 王村 | 1.00 |
| 1980年11月 | 周村 | 1.10 |
| 1981年10月 | 王村 | 0.95 |
| 1981年 | 周村 | 0.95 |
| 1982年10月 | 周村 | 1.00 |
| 1983年8月(仲秋) | 周村 | 0.50 |
| 1983年10月 | 周村 | 0.90 |
糖果除在淄博本地销售外,对外销往全省潍坊、济宁、德州、惠民、泰安、聊城、临沂、烟台等8地市,40多个县市140多家商店,产品覆盖山东全省60%的地域。
冷饮产品主要有冰糕、雪糕,销售形式,除周村城区少数工厂集中批发外,主要靠来自社会的冰糕推销员,骑自行车带着冰糕箱,每天到厂里批发后对外零售,每年旺季为3个月。主要销售区域为周村城区及周边地区,少数销往相邻的外地市,直至东营、高青,年销售收入一般在30万元左右。1986年,新上冰砖生产线,1987~1989年,连续3年冰砖销售红火,产品覆盖全市,年销售收入达60万元。
糕点销售区域一般为周村城区及周边地区农村供销社,1990年以前,一直比较稳定。1987~1989年,周村食品厂实行分厂承包制,销售有所增加,糕点、糖果、冷饮、烧饼各种产品销售良好。1990年以后,市场形势越来越严峻,糖果生产下马,糕点、冷饮生产也处于半停顿状态,1993年,年销售收入仅有166万元。1995年,糕点销售只剩下周村城区6家个体零售商店,每月销售额不足万元。全厂依靠烧饼维持运转。烧饼相对季节性稍差,保质期也稍长,可以组织常年生产,制糖停产以后,烧饼成为周村食品厂的主导产品。1993年以前,该厂生产的周村牌烧饼,少量销往北京、南京、济南、青岛等外地区,主要销售区域是淄博本市。1994年开始开发外地市场,首先开发的是淄博列车段,凡途经淄博车站,发往外地的列车,都有销售,通过列车,销往上海、西安、兰州、沈阳、通化等地,其间每3天可销售60大箱计2400余包,历时2年。是年,同时开发市场还有济南市植物园、趵突泉、大明湖等各旅游景点30余处,年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
1996年,糕点车间为走出困境,组织职工走出厂门,蹬着3辆三轮车,拉上糕点到街上叫卖,并广开门路,联系经销商,至1998年,糕点基本覆盖周村城区所有副食品商店。1999年,厂领导班子提出烧饼销售“覆盖淄博、冲击全省”的战略,加大了市场营销力度。经过谈判,进入张店爱客家超市和张店绿岛超市,在济南又开发了济南华联超市、大观园商场、山东名牌城等大型超市,济南市场年销售收入可达60万元。
2001年,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创立以后,成立了专门的营销机构,组织有力的营销团队,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开发的力度。继续参加全国各地的各类展销会、农产品博览会等,努力开发外地市场。2001~2003年,重点开发了省内济南、青岛、淄博等大型连锁超市,通过进超市销售,影响带动当地个体经销商。先后开发了张店淄博商厦、政通超市、大润发超市、济南银座商城及各地的连锁超市等。经过持续不断的市场开发和产品宣传,周村烧饼的名牌效应开始彰显。许多大型超市主动要求与公司合作。2003年,营销人员与济南大润发超市总部一次谈判成功济南4家、淄博1家
共5个连锁超市的业务,并免去所有进店费及淄博店的条码费,所有品种全部在淄博店上架,济南4家连锁店每店4个品种上架,共投入条码费8000元。
2008年,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的需求,针对不同的消费层次,适当增加中高档产品,增加花色品种。当年,烧饼总产量和销售量都有所下降,但由于增加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增加,利润大幅度上升,提高了经济效益。在市场开发方面,也调整了思路,提出“巩固省内市场,发展南北两翼”,南有上海,北有北京,通过南北两翼向周边地区辐射。2008年,市内市场销售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73%。2009年,市内销售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71%。
除了烧饼生产销售以外,2001年以后还保留了糕点生产,有近20个花色品种,主要由展厅销售和定点送货的个体经销商销售,销售区域以周村城区为主。每年中秋节前,有近两个月时间生产月饼,销售形式除自营店销售外,一般为职工全员销售,销售对象主要是周村地区各企事业单位,作为过节福利发放。2001~2003年,每年元宵节,生产销售部分元宵,2003年以后,不再生产元宵。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与打假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 食品厂时期,企业就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早在1960年便申报注册了周村牌商标,2000年又续注了恋恋牌商标,用于各类糕点。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逐步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品牌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1983年国家《商标法》公布实施以后,企业也开始注重品牌保护工作,使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1992年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在委托设计烧饼生产流水线的同时,与中国科协咨询中心、航空航天部624研究所签订《关于保守“周村烧饼”生产技术秘密的协议书》,详细规定了保守烧饼生产技术秘密的具体条款。
公司创立之后,更加重视该工作,在与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关于保守本企业商业、技术秘密的合同》,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在商标注册方面,除继承原食品厂已有的注册品牌外,先后申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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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十几个商标,用于烧饼及食品产品。2002年,通过兼并富华食品有限公司,又取得了
月华牌商标的所有权。
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览表
| 序号 | 商标名称 | 商标注册号 | 注册类别 | 申请日期 | 注册日期 |
|---|---|---|---|---|---|
| 1 | 周村 | 127639 | 30 | 1960.9.15 | 1961.2.6 |
| 2 | 恋恋 | 1396711 | 30 | 2000.5.14 | |
| 3 | 旱码头 | 1526401 | 30 | 2001.2.21 | |
| 4 | 鲁东 | 167693 | 15 | 2003.3.1 | |
| 5 | 月华 | 170453 | 30 | 1983.1.30 | |
| 6 | 大街 | 3222652 | 30 | 2002.6.25 | 2003.8.28 |
| 7 | 金呱啦叶 | 1953791 | 30 | 2002.10.21 | |
| 8 | 聚合斋 | 5480748 | 29 | 2006.7.17 | 2009.5.14 |
| 9 | 聚合斋 | 5480749 | 30 | 2006.7.17 | 2009.6.7 |
| 10 | 聚合斋 | 5480750 | 31 | 2006.7.17 | 2009.5.14 |
| 11 | 聚合斋 | 5480751 | 32 | 2006.7.17 | 2009.6.7 |
| 12 | 聚合斋 | 5480752 | 33 | 2006.7.17 | 2009.6.7 |
| 13 | 任我脆 | 6736932 | 29 | 2008.5.22 | 2010.3.28 |
| 14 | 任我脆 | 6736931 | 30 | 2008.5.22 | 2010.4.7 |
| 15 | 旱码头 | 6969165 | 30 | 2008.7.30 | 2010.5.21 |
| 16 | 麻利点儿 | 6969163 | 30 | 2008.9.24 | 2010.5.21 |
| 17 | 精英荟萃 | 6969164 | 30 | 2008.9.24 | 2010.5.21 |
打假维权 1980年以后,市场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烧饼市场也显得异常活跃。1983年,周村食品厂生产的“周村牌”大酥烧饼,被中商部命名为“优质名特”产品,销路一直很好,致使不少个体作坊纷纷仿效,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周村烧饼,鱼龙混杂,特别是在周村车站等交通要道,经销的大部分是杂牌烧饼。相当一部分杂牌烧饼,质次价低,冲击市场。而外地过往的旅客,很难区别谁是正宗的周村烧饼,买了以后,只能抱怨“周村烧饼有名无实”。面对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周村食品厂曾于1985年7月20日向区经委书面汇报,并抄报市经委、市商业局、市工商局、市酒糖公司、区商业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要求整顿烧饼市场秩序。
1999年1月8日,周村食品厂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对周村德祥斋烧饼老店注册商标侵权进行了查处。该店擅自使用带有“周村烧饼”名称的包装,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收缴并销毁带有“周村烧饼”
字样的包装纸65000张;消除现存商品上的名称中“周村”字样;罚款500元。
是年2月2日,又配合周村工商局对周村福星食品厂注册商标侵权进行查处,该厂擅自在烧饼包装盒合格证上使用周村食品厂已注册的“周村”注册商标,周村工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标识;收缴包装箱、礼盒、包装纸、包装袋、合格证计1360个;罚款500元。
公司创立以后,为维护周村牌烧饼的声誉,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加大打假的力度,于2000年成立打假办公室,隶属公司企管科领导,抽调专人,对模仿周村烧饼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的个体烧饼作坊、个体经销商,明察暗访,调查取证,对涉嫌侵权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据《商标法》、《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条款,配合执法部门办案。2000年,先后对张店潘庄、周村萌水镇北安村、周村南郊镇赵家村等几家个体烧饼作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
当事人:「忠贤丁商行处(2005)第(38)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诉,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查处,查扣成品及包装物,并处以罚款。
住所:周村南鴐情[家庄63号经查明:当事人十2004年私自印制假買“用材烧饼”包餐 200个,对于2004年1月份在南郊镇王家斤63号加1.生产周村烧饼,2005年1月27日被公平交易擒从人为盘处,捨齋共加工烧饼 128明,以上事实有办案人员的现场检费纪录,当事人的询问吧录,有各种证据标出证据材料纪录在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我收烧饼126期:
...没收包装箱 70个。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溜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周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內依法向周村区人民法院起诉。
2001~2002年,对为个体烧饼作坊印制涉嫌侵权的非法包装物、标签的周村和平、傅前街两家印刷厂投诉,配合工商局对其查处,没收印刷版及已印制成品,并处罚款。对南郊镇仁和村、王家村、高塘村等十几家个体烧饼作坊的侵权行为,配合工商局对其进行了查处。
2006年六月七日行政处罚决定书2002年,对生产“周材”牌烧饼的周村周材食品厂提起诉讼,由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2)张民初字第443-2号民事裁定,该厂使用在烧饼产品上的“周材”牌商标,侵害了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周村”牌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该厂不服裁定,又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年5月2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03年,就周村周材食品厂商标侵权案再次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17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潍民三初字第5号民事调解书,就原告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告被告淄博市周村食品厂“周材”商标侵害一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周材”商标,销毁带有“周材”商标的包装物及标识;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000元。案件受理费1610元,由被告承担。该商标2006年11月22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6)商标异字第03614号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构成对“周村”牌商标侵市场营销 ·149,权和不正当竞争,不予核准注册。
2004年9月25日,公司就淄博开发区仁和食品厂擅自在生产的烧饼上使用“周村”牌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投诉。10月26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石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其生产现场进行了依法查处。并对其做出如下处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的注册商标标识169个;罚款人民币500元。
2005年1月27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人员对周村区南郊镇王家庄x号加工生产“周村烧饼”个体户王xx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印有“周村烧饼”包装的烧饼128箱,对其进行了处罚:没收烧饼128箱;没收包装箱70个。
是年10月25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周村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对销售假冒周村烧饼的销售商进行了查处。先后在周村火车站、一四八医院门前、周村斜马路街等地市场查处了一批个体烧饼生产作坊生产的假冒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品牌产品,全部收缴了涉嫌侵权的产品。并要求各生产厂家限期到周村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是年10月29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对销售假冒周村烧饼的张店政通超市、恒洲超市、淄博饭店、义乌小商品城等进行了查处,收缴了一批假冒周村烧饼,并要求各生产厂家限期到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接受处理。
是年11月10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周村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对周村王家村一个体烧饼坊生产假冒周村烧饼的加工点进行了查处,现场收缴了一批假冒烧饼产品及包装物,并要求限期到周村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2006年3月28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周村工商分局对周村胜利工业园一食品厂生产假冒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旱码
头”牌烧饼进行了查处,并对其进行了处罚:没收并销毁带有侵权商标标识的包装袋500个;罚款人民币500元。
2007年6月22日,就周村××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利用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拍摄且享有著作权的刊物和资料中的产品照片、生产车间等进行复制,然后上传于该公司的网站,予以商业利用,所构成的侵权行为,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予依法裁处。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山东××公司全部删除其公司网站上使用的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全部图片;一次性支付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相关费用1500元人民币;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撤销对其的起诉。同时,就淄博××公司在其公司的网站上利用其生产的假冒“周村烧饼”及网页上“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的侵权行为,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予依法裁处,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淄博××公司全部删除其公司网站上含有“周村烧饼”字样的产品包装相片及页面上的“驰名商标”字样;一次性支付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相关费用1200元人民币;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撤销对其的起诉。
2007年8月31日,公司就山东××公司在其生产的烧饼产品上擅自使用“周村烧饼”字样,已构成的侵权行为,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处理。9月10日,根据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的安排,公司打假人员配合张店区工商分局对张店银座商城销售的山东××公司生产的假冒“周村烧饼”进行了查处,收缴了全部商品,并要求限期到张店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是年9月25日,公司就济南野风酥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特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烧饼产品上擅自使用“周村”二字作产品名称或商品装潢、标识的权行为,向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并就此行为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裁处。
2008年3月23日,公司就××有限公司、淄博××公司、淄博××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烧饼产品上使用山东周村烧饼公司注册商标“周村”主体部分基本相同的“周村”二字作为产品名称或商标装潢或标识使用,已构成的商标侵权行为,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对以上三家的侵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是年9月20日,公司委托周村区公职律师办公室对生产、销售在烧饼产品包装上使用“周村的烧饼”、“周村酥脆烧饼”、“周村香酥烧饼”、“周村特产”及图案中的“周村”字样及图案抄袭、篡改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的美术作品的山东鲁特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周村区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名义,就商标侵权、抄袭、篡改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美术作品等侵权行为发出律师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侵权行为。
2009年12月28日,公司就淄博御品缘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烧饼产品上复制、模仿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的包装潢,误导消费者构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向周村工商分局投诉,请予依法裁决。翌年1月20日,周村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查处,现场收缴了所有的侵权产品包装,封存了带有侵权标识的产品,并要求其到周村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