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与打假维权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知识产权保护 食品厂时期,企业就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早在1960年便申报注册了周村牌商标,2000年又续注了恋恋牌商标,用于各类糕点。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逐步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品牌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1983年国家《商标法》公布实施以后,企业也开始注重品牌保护工作,使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1992年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在委托设计烧饼生产流水线的同时,与中国科协咨询中心、航空航天部624研究所签订《关于保守“周村烧饼”生产技术秘密的协议书》,详细规定了保守烧饼生产技术秘密的具体条款。

公司创立之后,更加重视该工作,在与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关于保守本企业商业、技术秘密的合同》,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在商标注册方面,除继承原食品厂已有的注册品牌外,先后申报注册

〔页眉〕 · 148 · 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志

了十几个商标,用于烧饼及食品产品。2002年,通过兼并富华食品有限公司,又取得了

月华牌商标的所有权。

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一览表

序号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注册类别申请日期注册日期
1周村127639301960.9.151961.2.6
2恋恋1396711302000.5.14
3旱码头1526401302001.2.21
4鲁东167693152003.3.1
5月华170453301983.1.30
6大街3222652302002.6.252003.8.28
7金呱啦叶1953791302002.10.21
8聚合斋5480748292006.7.172009.5.14
9聚合斋5480749302006.7.172009.6.7
10聚合斋5480750312006.7.172009.5.14
11聚合斋5480751322006.7.172009.6.7
12聚合斋5480752332006.7.172009.6.7
13任我脆6736932292008.5.222010.3.28
14任我脆6736931302008.5.222010.4.7
15旱码头6969165302008.7.302010.5.21
16麻利点儿6969163302008.9.242010.5.21
17精英荟萃6969164302008.9.242010.5.21

打假维权 1980年以后,市场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烧饼市场也显得异常活跃。1983年,周村食品厂生产的“周村牌”大酥烧饼,被中商部命名为“优质名特”产品,销路一直很好,致使不少个体作坊纷纷仿效,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周村烧饼,鱼龙混杂,特别是在周村车站等交通要道,经销的大部分是杂牌烧饼。相当一部分杂牌烧饼,质次价低,冲击市场。而外地过往的旅客,很难区别谁是正宗的周村烧饼,买了以后,只能抱怨“周村烧饼有名无实”。面对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周村食品厂曾于1985年7月20日向区经委书面汇报,并抄报市经委、市商业局、市工商局、市酒糖公司、区商业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要求整顿烧饼市场秩序。

1999年1月8日,周村食品厂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对周村德祥斋烧饼老店注册商标侵权进行了查处。该店擅自使用带有“周村烧饼”名称的包装,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收缴并销毁带有“周村烧饼”

字样的包装纸65000张;消除现存商品上的名称中“周村”字样;罚款500元。

是年2月2日,又配合周村工商局对周村福星食品厂注册商标侵权进行查处,该厂擅自在烧饼包装盒合格证上使用周村食品厂已注册的“周村”注册商标,周村工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标识;收缴包装箱、礼盒、包装纸、包装袋、合格证计1360个;罚款500元。

公司创立以后,为维护周村牌烧饼的声誉,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加大打假的力度,于2000年成立打假办公室,隶属公司企管科领导,抽调专人,对模仿周村烧饼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的个体烧饼作坊、个体经销商,明察暗访,调查取证,对涉嫌侵权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据《商标法》、《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条款,配合执法部门办案。2000年,先后对张店潘庄、周村萌水镇北安村、周村南郊镇赵家村等几家个体烧饼作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

当事人:「忠贤丁商行处(2005)第(38)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诉,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查处,查扣成品及包装物,并处以罚款。

住所:周村南鴐情[家庄63号经查明:当事人十2004年私自印制假買“用材烧饼”包餐 200个,对于2004年1月份在南郊镇王家斤63号加1.生产周村烧饼,2005年1月27日被公平交易擒从人为盘处,捨齋共加工烧饼 128明,以上事实有办案人员的现场检费纪录,当事人的询问吧录,有各种证据标出证据材料纪录在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我收烧饼126期:

...没收包装箱 70个。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溜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周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內依法向周村区人民法院起诉。

2001~2002年,对为个体烧饼作坊印制涉嫌侵权的非法包装物、标签的周村和平、傅前街两家印刷厂投诉,配合工商局对其查处,没收印刷版及已印制成品,并处罚款。对南郊镇仁和村、王家村、高塘村等十几家个体烧饼作坊的侵权行为,配合工商局对其进行了查处。

2006年六月七日行政处罚决定书2002年,对生产“周材”牌烧饼的周村周材食品厂提起诉讼,由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2)张民初字第443-2号民事裁定,该厂使用在烧饼产品上的“周材”牌商标,侵害了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周村”牌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该厂不服裁定,又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年5月2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03年,就周村周材食品厂商标侵权案再次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17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潍民三初字第5号民事调解书,就原告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告被告淄博市周村食品厂“周材”商标侵害一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周材”商标,销毁带有“周材”商标的包装物及标识;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000元。案件受理费1610元,由被告承担。该商标2006年11月22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6)商标异字第03614号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构成对“周村”牌商标侵市场营销 ·149,权和不正当竞争,不予核准注册。

2004年9月25日,公司就淄博开发区仁和食品厂擅自在生产的烧饼上使用“周村”牌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投诉。10月26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石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其生产现场进行了依法查处。并对其做出如下处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的注册商标标识169个;罚款人民币500元。

2005年1月27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人员对周村区南郊镇王家庄x号加工生产“周村烧饼”个体户王xx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印有“周村烧饼”包装的烧饼128箱,对其进行了处罚:没收烧饼128箱;没收包装箱70个。

是年10月25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周村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对销售假冒周村烧饼的销售商进行了查处。先后在周村火车站、一四八医院门前、周村斜马路街等地市场查处了一批个体烧饼生产作坊生产的假冒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品牌产品,全部收缴了涉嫌侵权的产品。并要求各生产厂家限期到周村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是年10月29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对销售假冒周村烧饼的张店政通超市、恒洲超市、淄博饭店、义乌小商品城等进行了查处,收缴了一批假冒周村烧饼,并要求各生产厂家限期到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接受处理。

是年11月10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周村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对周村王家村一个体烧饼坊生产假冒周村烧饼的加工点进行了查处,现场收缴了一批假冒烧饼产品及包装物,并要求限期到周村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2006年3月28日,公司打假人员配合周村工商分局对周村胜利工业园一食品厂生产假冒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旱码

几名男子手持一面印有金色大字的红底锦旗合影
2007年,公司副总经理李忠杰代表公司向周村工商分局赠送锦旗

头”牌烧饼进行了查处,并对其进行了处罚:没收并销毁带有侵权商标标识的包装袋500个;罚款人民币500元。

2007年6月22日,就周村××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利用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拍摄且享有著作权的刊物和资料中的产品照片、生产车间等进行复制,然后上传于该公司的网站,予以商业利用,所构成的侵权行为,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予依法裁处。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山东××公司全部删除其公司网站上使用的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全部图片;一次性支付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相关费用1500元人民币;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撤销对其的起诉。同时,就淄博××公司在其公司的网站上利用其生产的假冒“周村烧饼”及网页上“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的侵权行为,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予依法裁处,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淄博××公司全部删除其公司网站上含有“周村烧饼”字样的产品包装相片及页面上的“驰名商标”字样;一次性支付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相关费用1200元人民币;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撤销对其的起诉。

2007年8月31日,公司就山东××公司在其生产的烧饼产品上擅自使用“周村烧饼”字样,已构成的侵权行为,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处理。9月10日,根据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的安排,公司打假人员配合张店区工商分局对张店银座商城销售的山东××公司生产的假冒“周村烧饼”进行了查处,收缴了全部商品,并要求限期到张店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是年9月25日,公司就济南野风酥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特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烧饼产品上擅自使用“周村”二字作产品名称或商品装潢、标识的权行为,向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并就此行为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裁处。

2008年3月23日,公司就××有限公司、淄博××公司、淄博××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烧饼产品上使用山东周村烧饼公司注册商标“周村”主体部分基本相同的“周村”二字作为产品名称或商标装潢或标识使用,已构成的商标侵权行为,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对以上三家的侵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是年9月20日,公司委托周村区公职律师办公室对生产、销售在烧饼产品包装上使用“周村的烧饼”、“周村酥脆烧饼”、“周村香酥烧饼”、“周村特产”及图案中的“周村”字样及图案抄袭、篡改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的美术作品的山东鲁特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周村区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名义,就商标侵权、抄袭、篡改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美术作品等侵权行为发出律师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侵权行为。

2009年12月28日,公司就淄博御品缘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烧饼产品上复制、模仿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的包装潢,误导消费者构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向周村工商分局投诉,请予依法裁决。翌年1月20日,周村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查处,现场收缴了所有的侵权产品包装,封存了带有侵权标识的产品,并要求其到周村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