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保险与医疗 资料库:山东周村烧饼公司志 章节:职工劳保福利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houcun-sesame-cak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houcun-sesame-cak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houcun-sesame-cake/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houcun-sesame-cake/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houcun-sesame-cake/section/14/article/1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zhoucun-sesame-cake/section/14/article/1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职工保险1958年,国家建立了统一的退休制度。“文化大革命”前,职工的养老保险是由工会组织管理的。由于社会保险的专门管理机构被撤销,社会保险基金的统一征集、管理、调剂和支出的制度难以正常运行。

1969年,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被迫废除,其保险费用改在营业外列支,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调剂职能因此失去,养老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周村食品厂属国营企业,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统收统支,政企不分”的财政体制,其利润全部上缴、亏损全部核销,职工的养老保险实际最终是由政府来安排的。

1978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解决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并对原来的退休、退职待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适当提高了养老金发放数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再也承受不起沉重的企业职

多本红色封面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成扇形摆放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工养老金负担。特别是象周村食品厂这样退休职工比例较大的老国有企业,缺乏财政支持后,职工养老负担更加严峻。

1986年第四季度起,政府首先在使用合同制职工的企业征收养老保险金。对1984~1986年9月底期间应缴纳部分一次性收缴。周村食品厂时有合同制工人2人,1984~1986年9月底期间应缴纳192元,其中企业负担168元,个人负担24元。是年7月,开始征缴职工待业保险金,标准是企业全部职工标准工资的1%(后改称失业保险)。

1988年,养老金征缴范围扩大到所有固定工。征收比例是:国有企业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1%征收,其中企业缴纳18%,个人缴纳3%,周村食品厂即执行这一比率。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即国发(1991)33号文件下发,开始了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

1993年,国家确定了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明确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的机制,特别是建立了个人缴费机制,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将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基金制。

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即国发(1995)6号文件,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周村食品厂开始为职工建立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并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详细记录职工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核定1995年以前的工龄,按照国家政策,1995年以前的工作年限,视为已缴费。其缴费标准是: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5%上缴养老保险金,其中企业负担23%,个人负担2%;按工资额的3%上缴失业保险,其中企业负担2%,个人负担1%。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1995年为2%,以后每年上调一个百分点,直至2001年上调至8%。1996年4月,厂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厂内实行车间承包的实际,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企业应负担部分由各车间自筹,不属于车间的管理人员由烧饼、糕点、冷饮3个车间分别按60%、20%、20%的比例分摊。

1999年,根据政发(1998)187号文件和鲁劳发(1999)71号文件精神,周村食品厂制定周食字(1999)第17号和第18号文件。一是统一职工养老保险金缴费标准,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核算基数,无上年工资收入的新招,调入职工,以起薪月工资收入为缴费核算基数。工资收入一律按应发工资,扣除因缺勤扣款的实发工资额。二是随工资调整,提高职工养老保险金基数。是年7月起,又按当年的新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养老保险金缴费金额。

工BIR职工养老保险手册8252®2000年10月,根据上级规定,周村食品厂开始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金,标准是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全部由企业负担。

2003年,华泰公司决定从4月份起上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由上年的480元,提高到546元,凡月标准工资不足546元的职工,一律按546元为基数缴费,人均提高66元;高于546元的在职在岗职工,在上年缴费基础上,增加三级工资的基数金额,平均提高50元。是年,公司有157人参加社会保险,月平均工资700元。

2004年,淄博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623元,华泰烧饼有限公司有159人投保,低于最低基数的46人,与最低基数相等的2人,其他高于最低基数。根据上级规定,公司将低于最低基数的一律上调至625元。并从本年度4月份开始,为农民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与其他员工相同,缴费比率按工资额的20%,其中企业负担12%,个人负担8%,首批办理30人,全年缴费5万余元。

2005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公司全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时有在职员工162人,退休员工131人,离休干部4人,合计297人。在职员工按全市上年平均月工资额的9%向医疗保险管理处缴费,其中企业负担7%,个人负担2%;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每月5元(含退休员工),其中从个人账户中划入3元,个人每月交纳2元,享受大病统筹补助待遇;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金,一次性缴纳风险储备金每人5000元,由公司负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2005年1月起执行。

是年4月,公司再次上调保险金最低缴费基数,由上年的625元上调到707元,月工资高于707元的,一律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70元为基数。农民合同工也享受同样标准。是年7月,按国家统一要求,开始缴生育保险,其标准是按工资的0.7%上缴,全部由企业负担。

2006年9月,为农民合同工加入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比率与其他员工相同,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为未加入工伤保险的学员加入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

2008年,按照淄博市规定,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为1142元。是年,公司董事会决定,从本年度1月份起,为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3年之内的在职在岗员工提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原缴费基数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0元。以后每年都核定一次,凡符合该条件的,都享受规定待遇,以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实际收入。

2009年4月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再次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比率。养老保险由原来的企业负担23%调整为22%,个人负担8%;

医疗保险由原来企业负担7%调整为6.5%,个人仍负担2%;工伤保险由原来的1.2%调整为1.1%,全部由企业负担;生育保险仍执行0.7%,由企业负担;失业保险由原来的企业负担2%调整为1.4%,个人负担由原来的1%调整为0.7%。是年,淄博市缴费基数下限是1320元,为全市平均工资额的60%。

自1995年至2009年,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逐渐增加,由2种逐渐增加到5种,农民合同工的险种也由1种增加到3种。缴费比率也经过数次调整。缴费基数随职工平均收入的提高,逐年提高。

职工医疗 计划经济时期,职工(包括在职的和退休的)享受公费医疗。由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50%报销医疗费。

1958~1966年,职工到指定医院就诊,由财务科发给就诊单,职工凭就诊就诊不交任何费用,医院定期到厂里结算医疗费。

同志家属茲介紹我单位 狌以药材賽診疗费化江费你就診時需医药费用由我单位負責月終結算是荷周村公社医院此致81(注:单位签单后有效)1970年代的职工就诊单合計

骨轉燒1966年,厂里建立了保健站,时有卫生员1人,1971年,调入医生1人,以后又先后调入2人,保健站增至3人。保健站备有常用药品,有小型的医疗器械,可供一般病症的服药、打针、输液等治疗和外伤的包扎、换药处理。职工或家属因病需到医院就诊时,由保健站医生发给就诊单,职工或家属持就诊单到医院治疗后,医院每月一次到厂里结算,需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统一扣除。

除职工的日常的医疗外,保健站还负责每年两次定期为职工健康查体,组织育龄妇女查体,为职工家属学龄前儿童实施计划免疫等。

1981年,经周村食品厂第一次职代会讨论通过,为职工亲属统一印发了医疗证,职工家属可持医疗证到医院就诊,然后,医院定期与厂里结算医疗费。

1984年企业整顿中,食品厂修订了职工医疗费管理制度。规定:职工看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凭现金结算,然后回单位报销,由保健站负责审查盖章,工会主席签字。职工到外地就诊,必须有医院转诊证明,才能报销药费、车费、旅馆费,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医院配不齐药需要在外购买者,必须事先征得领导同意,由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报销。职工家属到指定医院就医(必须是劳保卡片登记本人供养的直系亲属),只报药材费和诊疗费的50%,不报销住院费。

职工医疗费从福利费列支,1978年末,食品厂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195人,享受50%医疗费报销的职工家属406人,1982年,医疗费支出14938元,1984年医疗费支出17048元,1985年,医疗费支出19167元,医疗费超支现象严重,职工的医疗费不能及时报销,有时半年才能报销一次。

1988年8月,周村食品厂改革原来的医疗费管理办法,职工按工龄分档次享受门诊医疗费报销。即工龄10年以下的每月2元;工龄10~19年的每月3元;工龄20年~29年的每月4元;工龄30年以上的每月5元。超支部分,分别按60%、70%、80%、90%报销。医疗费年底结算有结余的归个人。离休人员医疗费100%报销,退休人员医疗费一律按90%报销。职工家属到指定医院就医的,只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的50%,不报销住院费。职工住院治疗的,医药费报销100%,住院费报销80%,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每天支付护理费3元。女职工或家属在农村的男职工的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50%,住院费不报。根据以上规定,1989年筹资1万元,报销了拖欠数月的职工医疗费。

1991年后,厂保健站撤销。车间设保健箱,备有常备应急药品,供职工临时急用,职工生病一律到指定医院就诊。

1999年,重新修订职工就诊及医疗费报销制度。规定:职工转为合同制后,按国家规定实行17%的合同工工资补贴,另外厂里每月随工资发放医药费补贴(按工龄分3档),非住院医药费,不再报销。职工到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按比例报销医药费、手术费、注射费和化验费、检查费,报销比例按医药费补助办法的3档,分为50%、60%、70%,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女职工因正常分娩,采取各种计划生育措施,妇科疾病的检查、治疗,凭指定医院的病历或证明,可报销医药费、手术费、注射费、化验费、检查费的90%;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自理。职工家属不再享受医疗费报销。离退休人员可在指定医院就诊,半年报销一次,全额报销。

2000年,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创立之后到2004年,职工的医疗费管理,直沿用1999年的办法,门诊医疗费补贴有数次略有调整提高。暂时离岗待岗和因病、因生育休长期病假的职工也按原标准发给医疗费补贴。

2005年以后,公司全员加入医疗保险,员工的医疗费管理执行医疗保险管理处的统一规定。对农民工,凡是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的从是年4月份起,每月发放医疗费补贴15元。

2000~2009年,公司每年都拿出数万元,按时为职工安排健康查体,为女职工安排妇科查体,为育龄妇女安排计划生育查体,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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