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8~2009年,企业未单独设立统计机构。1969年以前,财务统计工作由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1969年以后,财会部门单设办公室,配备了兼职统计员,统计工作由相对固定的人员担任。1979年后的十余年时间,虽然在财务部门也设有统计员岗位,但其工作也是综合性的,也要承担部分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先后在企业担任过兼职统计员的有:马立忠、张元庚、刘金英、刘玉芳、王兰芬、孙启云、吕成功、杨明章、周建平、李红、徐梅、黄薇、李庆军等。有关人事、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则先后由业务办公室、人事秘书股、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担任,按要求上报劳动用工、工资核定与调整等方面的报表。工会方面的报表,在公司创立前,由兼职工会干部报送。公司创立后,由公司办公室填表经工会主席审定后报送。
1966年以前,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报送的统计报表中涉及的主要指标有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数据来源是财务报表和车间产量累计。在统计工作中,按照上级下达的商品流转计划,报送商品流转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商流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制度自1961年建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变为不定期报送。
1970年恢复报,并增加主要产品(糖果、糖稀)生产和销售旺季的5日报制度。
1966~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统计数字中“估算”的成分加大,报送时间也不固定。年底上报的统计年报数字比较准确。
1970年6月,市革委生产指挥部转发,《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纪要》,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初被破坏的统计工作逐步恢复。虽然纪要通篇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但是重新规定了统计报表制度,并要求所有独立核算单位贯彻执行,使统计报表制度逐步走上正规。与上述统计制度同步,省商业局也下文规范了商品流转报表的指标内容和报送程序。规定:商流报表由各级商业局逐级上报。各基层单位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的数字,市公司不再汇总上报;精简报送指标;统一报送时间等。报表的报送时间统一为月报。
在商品目录中,食品厂列入必报范围的是糖果糕点类(千元),食糖(吨),其中红糖(吨),糖果(吨),糖精(公斤),奶粉(公斤)。是年11月,市革委生产指挥部发出484号文件,要求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行1970年的全面年报统计年报设置了152项指标,并对指标的形成和范围作了详细解释。
这是自“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首次较全面的经济指标统计。企业统计、财会人员结合年终会计决算,集中力量和时间按时完成了报表任务。
1972年12月,市计委对下一年度的统计工作发出文件,规定必报指标15项。食品厂需要报送的工业统计报指标为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每月上旬以电话报送,中、下旬汇总后以报表形式报送。其时,统计员虽为兼职,但基本做到了数字准确,报送及时。此后连续6年,市计委均转发国家统计局新一年度的统计报表制度,个别指标略有调整。市计委文件中也做出相应解释。
如1974年12月市商业局发出26号文件,对商业统计制度补充规定:调整报表报送渠道,“条条汇总,块块上报”。1975年11月,市计委详细规定了报表报出时间,1976年11月市计委统计制度解释中,增加了“劳动生产率”指标,等等。这些规定,在企业都得到执行,统计工作已经由“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混乱状态逐步恢复正常,但数字不准确现象仍然比较严重。1977年7月,区计委发出43号文件,适应“抓纲治国”的形势,要求系统整理工业生产历年统计资料。按照此要求,企业统计人员根据当年统计制度中所列出的指标,进行了回顾、查找和补报。
1982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以企业内部管理·181・经济建设为中心,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得到更多的重视。是年,区统计局下发《关于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管理的试行条例》。根据条例要求,企业采取多项措施,完善统计工作。1、及时向厂领导提供统计数字,便于企业做出经营决策;2、严格核实数据来源,保证统计数据准确。相应的,各车间的统计力量得到加强,明确了车间核算员提供数据的具体要求;3、严格了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间,相应保证兼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4、建立、完善了统计台账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5、强调了对外统计数据的一致性。
除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外,有关人员还参与了许多上级组织的统计调查、工业普查专项统计等工作。
1985年,全国性的工业普查开始,统计员孙启云专门从事此项工作。这次普查涉及12个大项、32项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近千项具体指标。经过艰苦的工作,按时完成了普查任务,同时整理了此前十余年的统计资料,为以后的统计工作提供了方便。孙启云受到表彰,被评为周村区工业普查先进个人。1988年,周村食品厂被区商业局评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健全企业统计制度,充分发挥统计的作用,统计台账进一步的完善,1995年,按照区统一部署,完成了工业普查工作。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可比性、一致性基本得到保证。自1997年区统计局实行定人定时上报制度,由时任统计员的李红办理统计报表报送证,每月按照统计局规定的时间报送各项报表,并在报送证上签字确认。同时能源管理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耗列入统计范围,由区贸易局资源科、水资源办公室等监督检查。
自1999年起,企业招用大专院校毕业生,统计人员的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统计工作做到了持证上岗,保证了统计质量。2000年,公司统计员徐梅取得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统计工作逐步突破仅对数据简单的收集,能从数据的变化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形成统计分析,供领导参考。
企业内部的生产统计,以逐日填报的《产成品领料入库表》为基本依据,加上销售出库单据,由财务每日汇总,统计出每日的产量、品种、销售、库存和原料存量,供厂长决策参考。这一制度从建厂初期,一直沿用到公司成立以后,个别指标略有变动,但基本内容未变,统计渠道未变动。
公司创立后,统计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自2001年起,基层统计网络逐步完善,各基层车间、门店均设立了核算员,其业务归口经济管理部领导,保证了数据来源的准确性;统计调查、专项统计分析得以开展,为企业决策源源不断的提供有效数据。每次经济分析会、经营调度会,总经理都指令统计员参加,听取其意见建议。在新的管理体制下,统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
2004年,国家下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区统计局召开全区第一次经济普查会议,布置调查项目,对报表的报送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增报表11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淄博市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规模以上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表》、《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及水消费》;同年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要求每月网上报送《工业品出厂价格信息调查表》、《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工业品出厂价格报》等报表。
每年度末,由区统计局、经贸局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对区属企业同行业、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各项经济制表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掌握信息,体现了统计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2009年,在周村区第二次经济普查中,积极配合市统计局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报表,统计员李庆军被省统计局授予“经济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1958~2009年,企业未单独设立统计机构。1969年以前,财务统计工作由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1969年以后,财会部门单设办公室,配备了兼职统计员,统计工作由相对固定的人员担任。1979年后的十余年时间,虽然在财务部门也设有统计员岗位,但其工作也是综合性的,也要承担部分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先后在企业担任过兼职统计员的有:马立忠、张元庚、刘金英、刘玉芳、王兰芬、孙启云、吕成功、杨明章、周建平、李红、徐梅、黄薇、李庆军等。有关人事、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则先后由业务办公室、人事秘书股、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担任,按要求上报劳动用工、工资核定与调整等方面的报表。工会方面的报表,在公司创立前,由兼职工会干部报送。公司创立后,由公司办公室填表经工会主席审定后报送。
1966年以前,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报送的统计报表中涉及的主要指标有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数据来源是财务报表和车间产量累计。在统计工作中,按照上级下达的商品流转计划,报送商品流转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商流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制度自1961年建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变为不定期报送。
1970年恢复报,并增加主要产品(糖果、糖稀)生产和销售旺季的5日报制度。
1966~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统计数字中“估算”的成分加大,报送时间也不固定。年底上报的统计年报数字比较准确。
1970年6月,市革委生产指挥部转发,《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纪要》,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初被破坏的统计工作逐步恢复。虽然纪要通篇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但是重新规定了统计报表制度,并要求所有独立核算单位贯彻执行,使统计报表制度逐步走上正规。与上述统计制度同步,省商业局也下文规范了商品流转报表的指标内容和报送程序。规定:商流报表由各级商业局逐级上报。各基层单位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的数字,市公司不再汇总上报;精简报送指标;统一报送时间等。报表的报送时间统一为月报。
在商品目录中,食品厂列入必报范围的是糖果糕点类(千元),食糖(吨),其中红糖(吨),糖果(吨),糖精(公斤),奶粉(公斤)。是年11月,市革委生产指挥部发出484号文件,要求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行1970年的全面年报统计年报设置了152项指标,并对指标的形成和范围作了详细解释。
这是自“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首次较全面的经济指标统计。企业统计、财会人员结合年终会计决算,集中力量和时间按时完成了报表任务。
1972年12月,市计委对下一年度的统计工作发出文件,规定必报指标15项。食品厂需要报送的工业统计报指标为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每月上旬以电话报送,中、下旬汇总后以报表形式报送。其时,统计员虽为兼职,但基本做到了数字准确,报送及时。此后连续6年,市计委均转发国家统计局新一年度的统计报表制度,个别指标略有调整。市计委文件中也做出相应解释。
如1974年12月市商业局发出26号文件,对商业统计制度补充规定:调整报表报送渠道,“条条汇总,块块上报”。1975年11月,市计委详细规定了报表报出时间,1976年11月市计委统计制度解释中,增加了“劳动生产率”指标,等等。这些规定,在企业都得到执行,统计工作已经由“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混乱状态逐步恢复正常,但数字不准确现象仍然比较严重。1977年7月,区计委发出43号文件,适应“抓纲治国”的形势,要求系统整理工业生产历年统计资料。按照此要求,企业统计人员根据当年统计制度中所列出的指标,进行了回顾、查找和补报。
1982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以企业内部管理·181・经济建设为中心,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得到更多的重视。是年,区统计局下发《关于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管理的试行条例》。根据条例要求,企业采取多项措施,完善统计工作。1、及时向厂领导提供统计数字,便于企业做出经营决策;2、严格核实数据来源,保证统计数据准确。相应的,各车间的统计力量得到加强,明确了车间核算员提供数据的具体要求;3、严格了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间,相应保证兼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4、建立、完善了统计台账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5、强调了对外统计数据的一致性。
除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外,有关人员还参与了许多上级组织的统计调查、工业普查专项统计等工作。
1985年,全国性的工业普查开始,统计员孙启云专门从事此项工作。这次普查涉及12个大项、32项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近千项具体指标。经过艰苦的工作,按时完成了普查任务,同时整理了此前十余年的统计资料,为以后的统计工作提供了方便。孙启云受到表彰,被评为周村区工业普查先进个人。1988年,周村食品厂被区商业局评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健全企业统计制度,充分发挥统计的作用,统计台账进一步的完善,1995年,按照区统一部署,完成了工业普查工作。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可比性、一致性基本得到保证。自1997年区统计局实行定人定时上报制度,由时任统计员的李红办理统计报表报送证,每月按照统计局规定的时间报送各项报表,并在报送证上签字确认。同时能源管理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耗列入统计范围,由区贸易局资源科、水资源办公室等监督检查。
自1999年起,企业招用大专院校毕业生,统计人员的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统计工作做到了持证上岗,保证了统计质量。2000年,公司统计员徐梅取得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统计工作逐步突破仅对数据简单的收集,能从数据的变化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形成统计分析,供领导参考。
企业内部的生产统计,以逐日填报的《产成品领料入库表》为基本依据,加上销售出库单据,由财务每日汇总,统计出每日的产量、品种、销售、库存和原料存量,供厂长决策参考。这一制度从建厂初期,一直沿用到公司成立以后,个别指标略有变动,但基本内容未变,统计渠道未变动。
公司创立后,统计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自2001年起,基层统计网络逐步完善,各基层车间、门店均设立了核算员,其业务归口经济管理部领导,保证了数据来源的准确性;统计调查、专项统计分析得以开展,为企业决策源源不断的提供有效数据。每次经济分析会、经营调度会,总经理都指令统计员参加,听取其意见建议。在新的管理体制下,统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
2004年,国家下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区统计局召开全区第一次经济普查会议,布置调查项目,对报表的报送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增报表11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淄博市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规模以上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表》、《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及水消费》;同年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要求每月网上报送《工业品出厂价格信息调查表》、《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工业品出厂价格报》等报表。
每年度末,由区统计局、经贸局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对区属企业同行业、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各项经济制表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掌握信息,体现了统计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2009年,在周村区第二次经济普查中,积极配合市统计局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报表,统计员李庆军被省统计局授予“经济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