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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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村行政组织的任务是催交田赋,要粮要款,派差派役,纯属为县、区
署服务,不过问村民的生产与生活。
解放战争时期,村基层政权组织,主要任务是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以土地改革
为中心的减租减息、反奸诉苦等运动,组织村民发展生产,支援前线。
建国初期,村基层政权组织,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引导农民开展生产互助,推
广使用化肥和新式农具,促进生产发展。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村政权组织帮助合作社协调社员关系,安排生产,搞
好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村政权组织协助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年生产计划,
组织劳力,安排生产,推广良种、农药、化肥、农业技术,促进农业丰产丰收,搞好
年终分配、公粮征收。
人民公社化后,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机构,生产大队队委会行使村级行政职能,
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劳务,安排农活,搞好分配,协调队与队之间的劳务关系,实行
一年早知道的管理办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改革农村体制,实行联产承包、集体专业承包的
经营形式,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村民委员会)与承包户或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
同,按规定期限结算、兑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队(村委)进行宏观指导,提供水、
电等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服务。农村生产经营形式的变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集
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村民收入显著提高,1988年,全村总收入达到892.3万元,人
均收入1013元, 分别比1978年增长14.7倍和5.4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
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城一村的可耕土地逐年减少,农业已不再是
支柱产业, 迅速向工业、旅游业、商业转化。城一村先后建起7个村办企业以及开发
西游记宫、普照寺、水上乐园、中华影城等游乐项目,并开发城里大街、通济街两条
商业街。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和要求,1987年成立城一企业总公司,具体管理
村办企业和新兴产业,对各企业实行厂长、经理及承包人负责制,并先后制订城一村
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评比条件、企业检查评比制度等,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管理。根
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件》和淄城镇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城一
村合同管理小组,全面管理、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实施。管理手段的改进促进
了集体经济发展, 1998年全村总收入已达1.11亿元, 是1988年的12.4倍,人均收入
4435元,是1988年的4.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