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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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
于鸿德被评为淄川区先进青年积极分子。

1957年
苏兆祥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线先进工作者。
于鸿德被评为淄川区先进青年积极分子。

1962年
刘可刚被淄城人民公社评为模范生产队长。

1963年
刘可刚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线先进生产者。

1964年
刘可刚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线先进生产者。

1968年
王鸿亮被评为淄博市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
王鸿亮被评为淄川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
张霁云、王邦千、李爱芹、王宗海、王鑫、黄衍福、王天佐被评为淄城人民公社
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

1970年
王鑫被评为淄川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
王光生、王天佐、王乃珠、王继富、谢良秀、黄元庆、张廷发、于鸿德、王鑫、
魏传德、路世美、赵秀珍、王寓训、王邦千、刘永贵被评为淄城人民公社活学活用毛
泽东思想积极分子。
王寓训被评为淄川区复员退伍军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

1971年
王鸿亮、尚玉兰、李季、朱加勇、王乃珠、王延文、王鑫、冯玉英、王式珠、王
邦千、王广安、王永珍、解京沛、王邦礼、李成太、谢良秀、杨延萍、孙爱兰、张正
华、杜春英、黄衍顺21人被评为淄城公社五好先进个人。

1977年
苏兆祥、王素娥被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革委评为建设大寨区先进生产者。
王素娥、高红、冯汝军、李玉英、黄玉庆、李成太、王邦礼、高明升、王天佐、
于鸿德、胥克杰、刘庆民、王宏、张正华、张廷发、黄衍新、杨延军、王寅训、苏新、
田圣祥、张德洲、宋传玉、赵维义23人被评为淄城公社农业生产先进分子。

1978年
戚志鸿被淄川区革命委员会授予“农村人民公社好管家”称号。
高明升、韩永吉、王文平在淄川区民兵有线通讯大比武中分别获总分第一、第二、
第三名。

1979年
戚志鸿被评为淄城公社财务管理先进工作者。

1981年
黄玉荣被评为淄博市先进幼儿教师。

1982年
张正华、刘光顺被评为淄城公社优秀共产党员。

1984年
张正华被评为淄川区优秀共产党员。

1985年
张正华被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张正华被评为淄川区优秀共产党员。
高绍伟被评为淄川区治安保卫先进工作者。
徐勤胜、王强、赵传波被区、镇人武部评为先进民兵。

1986年
张正华被淄博市妇联、淄川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黄玉荣被评为淄川区先进幼教工作者。
张正华被评为淄川区优秀共产党员。

1987年
关鹏、王延凯、高明新被评为市、区两级青年文明个体户。
张正华被评为淄川区优秀共产党员,被淄川区妇联命名为“三八”红旗手。
张德洲被区科学技术学会评为优秀科技工作者。
高荣长一家被评为淄城镇勤劳致富专业户。
戚志鸿被评为淄城镇财务管理先进工作者。
谢良秀、张淑云、路世美3户被评为淄城镇五好家庭。

1988年
张德洲撰写的《金针菇地上地下结合代料栽培技术》被山东省微生物学会评为山
东省首届食用菌科技论文三等奖,被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科技进步三等奖,被淄
川区科学技术学会评为淄川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张德洲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授予“科技致富能手”称号,被淄博市人民防空委
员会评为淄博市人防先进工作者,被评为区、镇先进科技工作者。
魏传德被评为淄城镇优秀民兵指导员。
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先进妇女干部。
张正华、黄衍凤被评为淄城镇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戚志鸿、刘业玲被评为淄城镇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解有贵被评为淄城镇电业管理先进个人。
张廷发被评为淄城镇治保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张正华、张德洲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张德洲被评为淄城镇先进科技工作者。

1989年
张德洲撰写的《金针菇的栽培和制种技术》学术论文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评为
省第二届优秀学术成果三等奖,被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市第二届优秀学术成果一
等奖。
张正华被评为淄川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
高明升、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张廷发被评为淄城镇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张德洲被评为淄城镇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刘业玲被评为淄城镇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刘庆民被评为淄城镇优秀电工。
毛晓在镇妇联举办的幼儿“故事大王”比赛中获一等奖。

1990年
宋传杰被淄博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
张德洲被淄博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淄博市农民科技状
元”称号,被淄川区科学技术协会评为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李桂秋、李宝华被评为淄川区第四次人口普查优秀普查员。
翟文华被评为淄川区第四次人口普查优秀质量检查员。
刘霞、王宗桂被评为淄川区第四次人口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
宋传杰被评为淄川区第四次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
黄玉荣被评为淄城镇幼教工作优秀园丁。
魏传德、高明升、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妇女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王光豹被评为淄城镇优秀民兵干部。
刘庆民被评为淄城镇农业工作先进个人。

1991年
张德洲被省科协、省农业厅、省妇联、省教委、团省委五部门命名为农村科普教
育先进工作者。
高明升被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淄博市旅游局评为外事旅游先进个人。
夏天亮获淄博市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李峰被评为淄川区科技成果先进个人。
高荣长一家被评为淄川区五好家庭。
高明升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干部。
魏传德、高明升、张正华、张德洲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王光豹被评为淄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和民兵工作先进个人。
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妇女工作先进个人。
张德洲被评为淄城镇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王桂玉被评为淄城镇“三八”红旗手。
高荣长、高桂美两家被评为淄城镇五好家庭。
李湘亭的诗歌、书法及美术作品在淄城镇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一等奖。
李曼丽的诗歌和美术作品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分别获一等奖
和二等奖。
高庆霞的散文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一等奖。
高明升的摄影作品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二等奖。
毛建华的散文在市、区、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市三等奖,区、镇
二等奖。
王循芝、聪聪的书法作品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二等奖。
李峰、王凯的书法作品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二等奖。
侯士文、侯林、沈其华的美术作品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三
等奖。
王衍玲在淄城镇妇联举办的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中获荟萃表演三等奖。

1992年
高明升被省总工会财贸工作委员会、省旅游局评为全省开发旅游事业先进工作者。
高明升、张德洲撰写的科技论文获山东省第三届食用菌科技优秀论文三等奖。
刘业玲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学习,成绩优异,被淄博市农业局、淄博市财政局评
为优秀学生。
张德洲撰写的《平菇、香菇的制种与栽培》及《浅谈平菇生料柱状栽培的播种与
养菌》获淄川区第三届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
高庆霞被评为淄川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张德洲被淄川区蔬菜局评为蔬菜生产先进工作者。
高明升为创办西游记宫作出重大贡献,受到区委、区政府重奖,获奖金1万元。
王光豹被评为淄川区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魏传德、高明升、张正华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刘光荣、杨瑞兰夫妇自愿退出二胎生育指标,受到淄城镇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1993年
高明升被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总工会财贸工作委员会评为山东省旅游业先进工
作者。
魏传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先进个人称号。
孙红被评为淄城镇托幼工作先进个人。
孙红获淄城镇幼儿教师公开教学一等奖。

1994年
高明升被省工会财贸工作委员会、省旅游局评为山东省旅游业先进工作者。
高明升荣获淄博市精神文明办公室颁发的“建设淄博三等功”证书。
魏传德、高明升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孙红被评为淄城镇托幼工作先进个人。

1995年
毛建华被中国书画艺术名人研究会等21个单位授予“当代艺术名人”称号。
戚志鸿、毛建华的书法作品在四川省第二届“四面山杯”海内外艺术大赛中获铜
奖。
刘业玲被省统计局、省农民社会经济调查队评为山东省优秀辅助调查员。
高明升被淄博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村委会主任”称号。
张德洲一家被淄博市科协、淄博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评为淄博市科普文明户。
刘霞被淄博科技报社评为淄博市优秀通讯员。
谢良仁被淄川区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谢良仁被淄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戚志鸿的书法作品在淄川区第二届“乡镇企业杯”书画摄影大奖赛中获优秀奖。
刘霞被评为淄川区通讯报道先进个人。
刘霞被淄川日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
刘霞被淄川广播电视局评为优秀通讯员。
高明升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高明升一家被淄城镇妇联授予“美好家庭”荣誉称号。
高婷、王衍玲被评为淄城镇托幼工作先进工作者。

1996年
高明升入编《中外名人大辞典》。
戚志鸿的书法作品入选中华当代艺术家国际名人专题优秀作品精选《龙虎福寿卷》。
戚志鸿的书法作品被选入《中华万岁书画金石家大辞典》。
戚志鸿在首届“九洲三峡杯”海内外艺术大赛中获书法铜奖。
高明升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成绩突出,被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淄
博市人事局荣记三等功。
张德洲被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戚志鸿的书法作品在淄博市审计局“中信杯”书画展赛中获优秀奖。
高明升被淄川区妇女联合会授予“商城美好家庭标兵”荣誉称号。
高明升被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广播电视局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
刘霞被评为淄川区通讯报道先进个人。
刘霞被淄川日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
刘霞被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广播电视局评为优秀通讯员。
戚志鸿、毛建华的书法作品在淄川区精神文明办公室、淄川区书法家协会举办的
淄川区首届“精神文明杯”书法大赛中分别获成人组二等奖和优秀奖。
戚志鸿的书法作品在淄川区农委举办的首届“兴农杯”摄影书画展中获二等奖。
赵玉林、王光勇、王洪刚、刘兰英、王凯、王光豹、王英、冯汝华、赵明、李传
浩、李宗冉、高绍伟、王光清、刘文玉、谢汝明、朱凤华、王海训、王波、高桂香、
杜立先、黄玉荣、王洪贻、张圣芹、夏天俊、张德洲、夏天亮、王世珍、高绪华、张
宝霞、车迎修、张霁云、王洪孝、穆若刚、谢良秀、徐文凤、胡吉生、李峰、刘冠军、
张峰、张翠芬、张良芬、黄衍美、梁凤香、黄立英、刘可刚、王世龙、于鸿德、王延
凯、孙守刚、李作兰、王宗江、王宗刚、沈其华、李杰、王宗利、李玲、高荣长、傅
云清、王延平、鲍秀云、王延生、王福艳、贾纯贞、毕玉文、杜希芬、高明生、张廷
发、韦成珍、韩华祥、高明桂、韩克潭、高生香、胥方、苏兆祥、康成清、苏菊香、
张月清、孙翠莲、王鼎、李元福、谭其灼、王天祥、李素芝、谭洪全、高明艳、张兰
英、马家一、徐玉莲、陈涛、房秀兰、孙玉莲、刘玉香、高玉华、胡翠芹、王宗明、
孟宪淑、车爱英、高庆霞、冯强、苏仲明、赵维义、黄衍凤、谭玉英、梁文珠、孙圣
业、戚志俊、刘霞、韩克文、胥克杰、梁泳、柏恒方、田圣祥、王光宗、王建国、朱
桂英、穆宏、谭翠芬、苏仲芹、王寅训、王爱华、王宗泽、黄旭庆、王即长、张方勇、
张正华、胡立兰、齐宝华、王桂红、石光荣、王天佐、束怀沛、陶传顺、王志刚、冯
玲贵、孙秀峰、牛会秀、王宏、刘业玲、解有贵、戚志鸿、高明菊、毛建华、刘永华、
李爱芹、 高绍利、李曼丽、朱继训、胡立全、靖玉华、范珉、王宗桂、宋传海152个
家庭被评为区级文明户。
高庆霞被淄城镇授予第一届“淄城巾英”称号。
王艳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幼儿教师。
孙红被评为淄城镇托幼工作先进个人。

1997年
戚志鸿被国际美术家联合会等16个艺术团体授予“世界书画艺术名人”称号。
毛建华的书法作品在“红烛颂”全国教育系统书画作品大展赛中获优秀奖。
戚志鸿入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世界当代书画篆刻家大辞典》和《世界书
画家经典》。
李峰被评为淄博市乡镇企业优秀厂长。
刘霞被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
刘霞撰写的《中华影城游记》在淄川区第二届外宣品评比中获优秀稿件奖。
戚志鸿被淄川区农业局评为合作基金会先进工作者。
高庆霞被评为淄川区“三八”红旗手。
夏天亮被评为淄川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工作者。
高明升被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为淄川区优秀人大代表。
夏天亮被淄川区爱卫会评为第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先进个人。
张德洲被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授予“农村科技大王”称号。
高明升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共产党员。
王光勇、赵明、李传浩、谢汝明、朱凤华、宋传海、王洪贻、王世珍、徐文凤、
夏天亮、李峰、刘冠军、张峰、黄衍美、黄立英、刘可刚、王世龙、于鸿德、王延凯、
王宗江、王宗利、王宗刚、李杰、高荣长、傅云清、鲍秀云、毕玉文、王鼎、孟宪淑、
高永、王宗明、谭其灼、王天祥、赵维义、高庆霞、谭玉英、梁泳、王天成、田圣祥、
王光清、夏天俊、王即长、黄旭庆、王宗泽、王天佐、冯玲贵、胡立泉、王光宗、束
怀沛、张正华、黄衍凤、王恒训、牛会秀53个家庭被评为淄城镇五好文明家庭。
高明升、戚志鸿、高婷、王光豹、刘业玲被评为淄城镇文明公民。

1998年
张德洲被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授予市首批“农业科技能手”称号。
高生香、王光清、李锋被评为淄城镇党员致富示范户。
田瑜、高婷被评为淄城镇优秀团员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