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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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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包办婚姻制度,严重地存在着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重婚纳妾、寡妇守节、
以及借婚姻之由索取钱财、甚至以人抵债的恶习,女人倍受歧视,命运被封建礼教束
缚着。
旧中国,婚姻手续极为繁琐,一般要经过10个不成文的程序。
一曰提亲。儿女长大成人,父母便托人说亲,城一称“请媒人”,建国后叫“介
绍人”。提亲后, 双方父母私下了解对方的家风、人缘、住宅及经济状况,若双方没
意见,方能成亲。
二曰定亲。双方父母事先选定吉日,举行定婚仪式,一般男方要写好柬帖,附以
衣料、首饰、化妆品等聘礼,用红纸各包两包,由媒人带回,然后由男家设宴为定婚
祝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定亲有所简化,有的干脆省去。
三曰送日子。男方选定吉日,俗称查日子,包括吉日和男女双方的年龄、属相、
生日时辰、禁忌、迎送女客属相、新娘上下轿(或车)时辰、方向等,名曰年命帖,用
红纸包两份,多在结婚前一月,由介绍人送往女方。
四曰搬缘房。在婚前两天,把女方陪嫁家具财物由男家派人派车运到男方家中,
男方这天厨师上岗,喜楹联张贴到位。从前的嫁妆,一般人家是两铺两盖、桌、椅、
箱、柜、座钟、脸盆等。贫穷者从简,只送茶具等桌上用品。
五曰迎亲。旧时,用轿迎娶,一乘轿者为小娶,两乘轿者为大娶。结婚这天早上,
新郎头戴礼帽,身穿长袍,乘轿并伴以旗、锣、鼓乐前往女方家中,女方由二人出迎,
并设宴招待。然后,新娘身着红衣,肩披红纱,下系彩裙,头戴凤冠,顶蒙头红,由
两妇女搀扶上轿,去男方家中。
六曰过门。新娘下轿至入洞房俗称过门。花轿到达男家门前,对着喜神所在的方
位落定,待男家大门顶压一对红砖两双筷子后,燃放鞭炮,火把迎轿,红毡铺地,新
郎在前,新娘在后,由伴娘搀扶,脚踩红毡走回家,路过门槛时,门槛放一马鞍,让
新郎新娘迈过,意在平安。进院到天地桌前与新郎一起,在司仪的号令下,举行“拜
天地”,礼毕,即入洞房。
七曰坐帐。入洞房后,新娘不下炕(床)朝喜神所在方位坐下,谓之“坐时辰”。
同时吃随身饭--从娘家带来的面条。此后是闹房,来闹房的人,不论辈份和年龄大小,
七言八语挑逗新郎新娘,有时也会出现过激行为。
八曰待客。凡来贺喜的亲戚朋友,一律设宴招待,如有新客,宴席要重。席间由
执事人领新郎新娘逐桌敬酒。“送客席”最重,有的六盘六碗,有的八盘八碗,酒菜
均为上乘,还要有陪客,当菜上到“大件”时,大师傅(厨师)向送客要赏钱。席毕,
送客与新人公婆话别。
九曰吃团圆饭。结婚第二天,新娘拜见公婆,然后给公婆,打扫室内卫生,全家
共进早餐,俗称吃团圆饭。
十曰住日子。新娘在婆家住几天(一般为3天),便约定日期回娘家去住,俗称三日
回门。一般3天,但也有住6天、9天的。
建国后, 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破旧习,树新风,婚姻礼仪发生了很大变化。1
950年《婚姻法》 颁布后,取缔父母包办和买卖婚姻,提倡自由恋爱或经他人介绍,
双方情投意合又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办理结婚手续。其他程序繁简,由双方商定。如
50年代初,结婚仍然坐轿。60~70年代,结婚大多步行或骑自行车。80年代初,大都
改乘拖拉机。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改乘“桑塔纳”、“奥迪”等豪华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