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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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后村区无建设规划,除固定的街巷道路外,村民可在自己宅基地内建房。
1959年,张博公路扩建,占用村西土地30亩。60年代,经区建设部门批准,区商业、
粮食、教育等职能局(科)在村区内设商店、门市部、学校等。70至80年代,区属行政
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相继在村区内兴建办公设施和住宅楼,20年内征占村内宅基地和南
关非耕地387亩。面对日渐缩小的村区,城一村(大队) 一班人着眼于长远利益,积极
倡导并率领村民实施旧村改造与开发工程。在遵循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布局的前提下,
对村区建设分三步进行规划:
第一步,南关城一新村。1972年,城一大队针对人口增长较快,申请建房者增多,
住宅区已无空闲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南关建村民聚居区,定名南关城一新村。在南
关沿公路两侧占本村土地100亩(其中可耕地30亩,非耕地70亩) ,按每户0.25亩的面
积建设庭院式住宅,以公路为界,建成两个相对集中的村民区,陆续安排具有以下四
种情况之一又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到该地段建房。一是原宅基地被国家征用者;二是人
口多,住房少,急需建房者;三是新婚住房;四是女青年婚嫁后不愿迁出本村者。
第二步,步行商业街、村民住宅区。1988年初,根据淄川城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上级领导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淄川城区的旧城改造先从村区内淄城二路西
段开始, 计划在该地段新建高8层的淄川农业银行办公营业楼和全区最大商业网点--
淄川商业大厦,规划占地20余亩,需拆迁城一村近百户民房。村两委积极协助区政府
召开拆迁户主和拆迁户代表会议,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反复讲明旧城改造的重要
性。10月4日,淄川区政府以川政发[1988]160号文下达《关于淄城二路西段改造拆
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暂行规定》,旧城改造正式启动。
城一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作出全面实施以建设商业
街和住宅楼为主体的旧村拆迁改造工程规划,从1988年冬到1995年,依托城里大街和
通济街的道路骨架进行拓宽改造,完善公共设施,拆除沿街旧店铺,兴建下店上居式
3层商住两用楼,建成淄川第一条步行商业街。
商业街改造,涉及几百户村民和市民住宅,党支部、村委会经过反复论证和测算,
决定在原村区内,利用拆迁后的旧宅基规划4个较集中的居民区,兴建5层以上住宅楼
群,取代一户一院的旧民宅,除安置全部拆迁户外,还可提供部分商品住房。
第三步,村区内零星地段。1995年,旧村改造基本结束后,吉祥路同将军路衔接
处部分地段和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通济街北段路东尚未开发,为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
对村区内4处地段作了规划, 从1996到1998年, 开发商品性住宅楼和商住楼10幢,
2652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