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财务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xzcz&A=6&rec=86&run=13

农业生产财务管理,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各社设会计、出纳,管理帐目
和现金。红五星高级社,设会计股。人民公社成立后,生产大队、生产队均设会计和
现金保管,负责财务管理和社员收益分配。自1972年,各生产大队组织生产队会计集
中进行年终决算。帐薄存档,接受县、社业务部门检查。1984年,人民公社撤销,改
生产大队为村。一村各个生产队将原集体财产、资金清理后,兑现社员往来余缺金额,
结束了善后工作。生产队的帐目交村封存保管。二、三、四、五、六、七村,原各生
产队的财务帐目移交给村代管,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盈亏由农户自负。村级农业财务管理,主要是负责
完善生产责任制,促进合同兑现;核算公粮,将农业税、上交提留等款项分配到户,
督促完成。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1993年,三村建农场后,农业财务
由村凤凰实业公司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