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建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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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庄内修房盖屋多雇用新泰、莱芜等地流动进庄的工匠施工。每年春季
和麦后,便有人来庄承揽房屋修建活计。20~30年代,半壁街王传尧学会瓦工手艺,
为村民修房。1927年,张文龙从枣园迁奎文街以瓦工手艺谋生。后来王将手艺传给3
个儿子,并在半壁街、西南门里、新街一带收徒教艺。至1949年建国时,庄内做瓦匠
活的有20多人。
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半壁街一带的瓦工组织起来承揽建筑活,为庄内第一支
集体经营的建筑施工队伍。1964年,第九生产大队(今四村一部分)也成立瓦工队对外
揽活。至1969年,技工、壮工全庄发展到70多人。
70年代,庄内翻盖新房的户渐多,在施工中,带出一大批“二把刀”,几乎每个
生产队都有三五个瓦工工匠。1982年后,个体民用建筑队伍兴起,至1996年,全庄私
营建筑队有14个,其中一村、二村、三村各1个,四村6个,五村2个,七村2个。每个
队有15~40人不等。
一般农户建房用工,建国前多由户主雇用一二名工匠,街坊邻居自愿助工。对工
匠以现金或粮食付酬,壮工不计报酬。富有户建房规模较大,瓦工、木工、壮工均需
雇用。建房多在春季开工,修屋顶换麦秸多在麦后进行。
自7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翻新旧房和扩建宅院的增多,生产队为减轻群
众负担,扩大肥源,由集体派劳力为建房户打坯,出工者由生产队记工分。旧房拆下
的坯土供集体作肥料。生产队有瓦匠的也由集体派出,核定用工数,从建房户的工分
中拨付;生产队无瓦匠则到外队雇用,按每天2元钱付给瓦匠所在生产队,再由生产
队给工匠记工分。壮工仍由邻里帮忙。
1984年后,生产队建置取消,建房普遍改用砖石结构,工程量增大。农户建房由
自己备好物料,清理场地,聘请建筑队施工。施工费每间60元左右。用钢筋混凝土建
筑材料后,平顶房按混凝土面积计费,1988年每平方米收费14元左右;瓦房施工,仍
以间为单位计价,每间100~120元。90年代,民房建筑风格多样,规格、质量差别增
大,收费当面议价,定额包工。1996年,一般房屋每平方米收费45~48元钱。三村建
新村,统一规划、统一施工,村为每套住宅负担工程造价的60%,用户负担40%,楼
房建成后归户长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