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历史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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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活动建国前,庄内封建迷信盛行。主要形式有算卦、相面、看风水、求巫医、
祈雨等。
算卦、相面旧时,人们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每遇三灾八难,便算卦、相面,以
求预知吉凶,破灾转运,因而常被占卜者愚弄,骗取钱财。算卦、相面者,或走街串
巷,或坐家等客,用“黄雀叼卦”、“抽签”、“拆字”等方法,诱人相信。建国后,
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算卦、相面者减少。“文化大革命”中,封建迷信受到批判,此
类活动禁止。80年代以后,有时又有出现。
看风水旧时,庄内建房盖屋、修坟造墓,要请风水先生择地选址。一防犯风水,
“冲了太岁”;二想占风水宝地,保家业兴旺。建国后,看风水减少。80年代以后,
有人在建房时,请人为盖大门、建主房选址定点。
求巫医旧时,缺医少药,不懂医学科学,巫医以驱邪、叫魂、喝香灰水、安神座
等方式骗取钱财,致使有的人家人财两空。建国后,庄内相信巫医者渐少,80年代后,
有些疑难病患者和久病不愈的人向神婆求医。1984年,出现有人到外地取“神水”治
病的怪现象。
祈雨旧时,每遇大旱,庄内村民到龙湾头等处祭祀龙王,摆供求雨。建国后,此
俗废止。
禁忌建国前,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庄内除在礼仪、节庆习俗中有诸多禁忌外,
日常生活也多有禁忌,束缚人的手脚,宣扬封建道德。
年龄,忌说七十三、八十四,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一说。忌
说百岁以后的岁数,只说九十九岁。认为“百年之后”是人死后之年。
建房,忌偏房高于主房,否则会影响家运;主房屋脊高于前邻屋脊,家运不会被
人压住;盖房忌在正月破土,须等“二月二,龙抬头”后动工。
看望病人,忌下午,否则会“加重病情”;借用药锅忌送还,否则会把疾病传于
他人;药渣要倒在路中央,意在让路人“把病踏灭”。
定亲、结婚,忌单日。结婚诸活动忌用寡妇、无子或无女者“不全之人”;新媳
妇忌在娘家住正月,“过正月,妨公公”。婚后忌在娘家过清明、十月一;孕妇忌在
娘家生孩子。女婿忌在岳父家与妻同宿。
忌说祖父、父亲乳名用的字词,如遇同音须用其他说法代替。
植树讲究“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呱打手(杨树)。”
上述禁忌,在建国后,有的淡化,有的残留。
赌博建国前,庄内赌博风盛行。一些纨绔子弟和游手好闲者常聚集一起,设局赌
博,方式有打麻将、推牌九、看纸牌、掷骰子、打天九、押宝,赌注从几元至数百元
不等。建国后,赌博恶习渐除。80年代后时有所发生,但被公安机关严禁。
缠足旧时,庄内女孩子五六岁就用棉布条裹足,以“三寸金莲”为美。缠足时用
力紧裹,疼痛难忍。因不缠足会受嘲讽,影响婚配,所以家长多强制进行,抗拒者遭
到打骂,造成妇女残疾,劳动能力丧失。辛亥革命后,虽明令废除缠足陋习,但禁而
不废。30年代此习逐步废止,已缠足者也开始放足。建国后,此习根绝。
畸型婚配建国前,童养媳、换亲、亲上亲、冥婚等畸型婚配现象在庄内时有发生,
对男女青年、特别是女青年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酿成婚姻悲剧。
童养媳庄内称“团圆媳妇”,多是贫苦人家养不起孩儿,便在女儿10岁左右卖于
男家,待其成年后成婚。因属寻主求生,所以女子多受折磨、虐待,所配男子或岁数
悬殊,或有生理缺陷,有的造成一生不幸。建国后,此习根除。
换亲男子因家贫或其他原因,娶不上媳妇,父母以其姐、妹交换为条件,换取对
方家的女子成亲,常导致婚姻纠纷和家庭悲剧。建国后,庄内未见换亲发生。
亲上亲姑表兄妹或姨表兄妹成婚。旧时,人们不懂近亲结婚的危害,以亲上作亲
为美事,造成后代患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的甚多。建国后,婚姻法明令禁止。
冥婚俗称“阴亲”。未婚子女死后,父母托媒人为死者撮合成姻,在清明节或农
历十月一,从墓中起出遗骨与异性尸骨合葬,双方家长作亲戚来往。此俗残留至今。
守节建国前,妇女受神权、夫权压迫,视改嫁为“大逆不道”。因此,未婚丧夫
或初婚丧偶的妇女,要终身不嫁,为夫“守节”,独守空房。庄内各姓族谱中对此事
多有记述,以此为荣耀,有的还为守节妇女立“节孝碑”。建国后,寡妇改嫁自主,
家族间不准阻挠干涉。“守节”已成历史遗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