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活动建国前,庄内封建迷信盛行。主要形式有算卦、相面、看风水、求巫医、
祈雨等。
算卦、相面旧时,人们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每遇三灾八难,便算卦、相面,以
求预知吉凶,破灾转运,因而常被占卜者愚弄,骗取钱财。算卦、相面者,或走街串
巷,或坐家等客,用“黄雀叼卦”、“抽签”、“拆字”等方法,诱人相信。建国后,
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算卦、相面者减少。“文化大革命”中,封建迷信受到批判,此
类活动禁止。80年代以后,有时又有出现。
看风水旧时,庄内建房盖屋、修坟造墓,要请风水先生择地选址。一防犯风水,
“冲了太岁”;二想占风水宝地,保家业兴旺。建国后,看风水减少。80年代以后,
有人在建房时,请人为盖大门、建主房选址定点。
求巫医旧时,缺医少药,不懂医学科学,巫医以驱邪、叫魂、喝香灰水、安神座
等方式骗取钱财,致使有的人家人财两空。建国后,庄内相信巫医者渐少,80年代后,
有些疑难病患者和久病不愈的人向神婆求医。1984年,出现有人到外地取“神水”治
病的怪现象。
祈雨旧时,每遇大旱,庄内村民到龙湾头等处祭祀龙王,摆供求雨。建国后,此
俗废止。
禁忌建国前,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庄内除在礼仪、节庆习俗中有诸多禁忌外,
日常生活也多有禁忌,束缚人的手脚,宣扬封建道德。
年龄,忌说七十三、八十四,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一说。忌
说百岁以后的岁数,只说九十九岁。认为“百年之后”是人死后之年。
建房,忌偏房高于主房,否则会影响家运;主房屋脊高于前邻屋脊,家运不会被
人压住;盖房忌在正月破土,须等“二月二,龙抬头”后动工。
看望病人,忌下午,否则会“加重病情”;借用药锅忌送还,否则会把疾病传于
他人;药渣要倒在路中央,意在让路人“把病踏灭”。
定亲、结婚,忌单日。结婚诸活动忌用寡妇、无子或无女者“不全之人”;新媳
妇忌在娘家住正月,“过正月,妨公公”。婚后忌在娘家过清明、十月一;孕妇忌在
娘家生孩子。女婿忌在岳父家与妻同宿。
忌说祖父、父亲乳名用的字词,如遇同音须用其他说法代替。
植树讲究“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呱打手(杨树)。”
上述禁忌,在建国后,有的淡化,有的残留。
赌博建国前,庄内赌博风盛行。一些纨绔子弟和游手好闲者常聚集一起,设局赌
博,方式有打麻将、推牌九、看纸牌、掷骰子、打天九、押宝,赌注从几元至数百元
不等。建国后,赌博恶习渐除。80年代后时有所发生,但被公安机关严禁。
缠足旧时,庄内女孩子五六岁就用棉布条裹足,以“三寸金莲”为美。缠足时用
力紧裹,疼痛难忍。因不缠足会受嘲讽,影响婚配,所以家长多强制进行,抗拒者遭
到打骂,造成妇女残疾,劳动能力丧失。辛亥革命后,虽明令废除缠足陋习,但禁而
不废。30年代此习逐步废止,已缠足者也开始放足。建国后,此习根绝。
畸型婚配建国前,童养媳、换亲、亲上亲、冥婚等畸型婚配现象在庄内时有发生,
对男女青年、特别是女青年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酿成婚姻悲剧。
童养媳庄内称“团圆媳妇”,多是贫苦人家养不起孩儿,便在女儿10岁左右卖于
男家,待其成年后成婚。因属寻主求生,所以女子多受折磨、虐待,所配男子或岁数
悬殊,或有生理缺陷,有的造成一生不幸。建国后,此习根除。
换亲男子因家贫或其他原因,娶不上媳妇,父母以其姐、妹交换为条件,换取对
方家的女子成亲,常导致婚姻纠纷和家庭悲剧。建国后,庄内未见换亲发生。
亲上亲姑表兄妹或姨表兄妹成婚。旧时,人们不懂近亲结婚的危害,以亲上作亲
为美事,造成后代患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的甚多。建国后,婚姻法明令禁止。
冥婚俗称“阴亲”。未婚子女死后,父母托媒人为死者撮合成姻,在清明节或农
历十月一,从墓中起出遗骨与异性尸骨合葬,双方家长作亲戚来往。此俗残留至今。
守节建国前,妇女受神权、夫权压迫,视改嫁为“大逆不道”。因此,未婚丧夫
或初婚丧偶的妇女,要终身不嫁,为夫“守节”,独守空房。庄内各姓族谱中对此事
多有记述,以此为荣耀,有的还为守节妇女立“节孝碑”。建国后,寡妇改嫁自主,
家族间不准阻挠干涉。“守节”已成历史遗闻。
第三辑 历史陋习
迷信活动建国前,庄内封建迷信盛行。主要形式有算卦、相面、看风水、求巫医、
祈雨等。
算卦、相面旧时,人们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每遇三灾八难,便算卦、相面,以
求预知吉凶,破灾转运,因而常被占卜者愚弄,骗取钱财。算卦、相面者,或走街串
巷,或坐家等客,用“黄雀叼卦”、“抽签”、“拆字”等方法,诱人相信。建国后,
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算卦、相面者减少。“文化大革命”中,封建迷信受到批判,此
类活动禁止。80年代以后,有时又有出现。
看风水旧时,庄内建房盖屋、修坟造墓,要请风水先生择地选址。一防犯风水,
“冲了太岁”;二想占风水宝地,保家业兴旺。建国后,看风水减少。80年代以后,
有人在建房时,请人为盖大门、建主房选址定点。
求巫医旧时,缺医少药,不懂医学科学,巫医以驱邪、叫魂、喝香灰水、安神座
等方式骗取钱财,致使有的人家人财两空。建国后,庄内相信巫医者渐少,80年代后,
有些疑难病患者和久病不愈的人向神婆求医。1984年,出现有人到外地取“神水”治
病的怪现象。
祈雨旧时,每遇大旱,庄内村民到龙湾头等处祭祀龙王,摆供求雨。建国后,此
俗废止。
禁忌建国前,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庄内除在礼仪、节庆习俗中有诸多禁忌外,
日常生活也多有禁忌,束缚人的手脚,宣扬封建道德。
年龄,忌说七十三、八十四,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一说。忌
说百岁以后的岁数,只说九十九岁。认为“百年之后”是人死后之年。
建房,忌偏房高于主房,否则会影响家运;主房屋脊高于前邻屋脊,家运不会被
人压住;盖房忌在正月破土,须等“二月二,龙抬头”后动工。
看望病人,忌下午,否则会“加重病情”;借用药锅忌送还,否则会把疾病传于
他人;药渣要倒在路中央,意在让路人“把病踏灭”。
定亲、结婚,忌单日。结婚诸活动忌用寡妇、无子或无女者“不全之人”;新媳
妇忌在娘家住正月,“过正月,妨公公”。婚后忌在娘家过清明、十月一;孕妇忌在
娘家生孩子。女婿忌在岳父家与妻同宿。
忌说祖父、父亲乳名用的字词,如遇同音须用其他说法代替。
植树讲究“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呱打手(杨树)。”
上述禁忌,在建国后,有的淡化,有的残留。
赌博建国前,庄内赌博风盛行。一些纨绔子弟和游手好闲者常聚集一起,设局赌
博,方式有打麻将、推牌九、看纸牌、掷骰子、打天九、押宝,赌注从几元至数百元
不等。建国后,赌博恶习渐除。80年代后时有所发生,但被公安机关严禁。
缠足旧时,庄内女孩子五六岁就用棉布条裹足,以“三寸金莲”为美。缠足时用
力紧裹,疼痛难忍。因不缠足会受嘲讽,影响婚配,所以家长多强制进行,抗拒者遭
到打骂,造成妇女残疾,劳动能力丧失。辛亥革命后,虽明令废除缠足陋习,但禁而
不废。30年代此习逐步废止,已缠足者也开始放足。建国后,此习根绝。
畸型婚配建国前,童养媳、换亲、亲上亲、冥婚等畸型婚配现象在庄内时有发生,
对男女青年、特别是女青年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酿成婚姻悲剧。
童养媳庄内称“团圆媳妇”,多是贫苦人家养不起孩儿,便在女儿10岁左右卖于
男家,待其成年后成婚。因属寻主求生,所以女子多受折磨、虐待,所配男子或岁数
悬殊,或有生理缺陷,有的造成一生不幸。建国后,此习根除。
换亲男子因家贫或其他原因,娶不上媳妇,父母以其姐、妹交换为条件,换取对
方家的女子成亲,常导致婚姻纠纷和家庭悲剧。建国后,庄内未见换亲发生。
亲上亲姑表兄妹或姨表兄妹成婚。旧时,人们不懂近亲结婚的危害,以亲上作亲
为美事,造成后代患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的甚多。建国后,婚姻法明令禁止。
冥婚俗称“阴亲”。未婚子女死后,父母托媒人为死者撮合成姻,在清明节或农
历十月一,从墓中起出遗骨与异性尸骨合葬,双方家长作亲戚来往。此俗残留至今。
守节建国前,妇女受神权、夫权压迫,视改嫁为“大逆不道”。因此,未婚丧夫
或初婚丧偶的妇女,要终身不嫁,为夫“守节”,独守空房。庄内各姓族谱中对此事
多有记述,以此为荣耀,有的还为守节妇女立“节孝碑”。建国后,寡妇改嫁自主,
家族间不准阻挠干涉。“守节”已成历史遗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