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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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药铺相公庄中医、中药历史悠久。行医者有平生业儒晚年行医的儒医;家技
祖传的“世医”,游村串巷的游医。1949年建国时庄内有中医药铺10家。西医西药于
1935年前后传入。
中医药铺早期的有德生堂中药铺,位于大南门里路东。由庄内王观龙在清光绪年
间开办,聘请颜家庄一位姓齐的先生坐堂开诊。1927年王观龙病故后药铺停业。
民国年间,庄内有影响的中医有:王希文(俗称大先生),在牛角胡同家中开诊,
长于内科,闻名乡里。当铺街中段路北王东桥在家中开设药铺。擅长中医外科。同茂
胡同王教珠长于内科。西南门里王守相,刘庄街王教凯以内科见长,针灸,拿踝。当
铺街中段路南王骏长,专治各种疮伤,人称“疙瘩子”先生。郑家台子郑世信,小东
门里刘家鸾等均在家中开诊,行医多年。1948年秋济南解放以后,原在济南市正觉寺
街开设靖华中医诊所的王育平,回乡在当铺街同富巷家中挂牌行医。王育平长于中医
内科。
除上述外,民国时期至建国初还有外村人来下河涯开办的4家中医药铺。恒仁堂
药店,位于遏云楼戏台以东路北,由大康庄赵姓开设。德盛堂药店,为恒仁堂东邻,
由桑园村翟姓开办。惠积堂药店,在下河涯菜市街路西,由牛推官庄牛姓所开。宝元
堂药铺,在郑家庄西门外路南,由牛推官庄牛占贵坐堂开诊。
西医药店石庆兰为最先在庄内开诊的西医大夫。1935年在下河涯戏台以东开设西
药店,1939年歇业。1950年金牌庄冯兰惠夫妇在下河涯菜市街北头开设西医诊所。曾
一度迁址新街北头路东,后又迁关帝庙街东首。诊所有听诊器、体温表等简单医疗器
具和一般的消炎止痛药物。1951年,刘恭一夫妇也曾在下河涯菜市街路西开设西医门
诊。1953年冯、刘两家诊所连同王育平、王骏长等中医及几家中药铺加入相公庄联合
诊所。
联合诊所1953年,由章丘县卫生工作者协会会员、庄内中医王俊长,王育平等发
起,组织在庄内个体行医的冯兰惠、刘恭一、王教武等人和德盛堂、恒仁堂、惠积堂、
保元堂等中药铺,创办相公庄联合诊所。所址在南北大街与当铺街交汇处路西,有房
舍13间。由政府扶持,群众联办,自负盈亏。参与联合的各医、药铺将医疗器具,中
西药物带入诊所折价入股。王育平任诊所主任,王教武、冯兰惠任副主任。共有医务
人员11名,其中中医2人,西医2人,司药、护理人员7人。另有会计1人。
1955年,联合诊所吸收人员入股,在郝庄、十九郎庄等地建立分诊所。1956年,
相公庄诊所修缮房屋,设病房5间,安排床位10张。1961年,相公庄人民公社在县卫
生部门指导下将联合诊所改造为相公庄卫生院,成为集体性质的卫生医疗机构。
卫生室庄内基层卫生室,在60年代末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建立。1969年,东
风生产大队在本庄率先建起卫生室。之后向阳、卫东、前进、东升、朝阳、胜利等生
产大队卫生室也相继建立。至1975年庄内有大队卫生室7处,医务人员12人。
各卫生室,由所在生产大队领导,开办经费从生产大队公共积累资金中支付。业
务受人民公社卫生院的监督指导。大队卫生室一般配备1~3名医务人员,时称“赤脚
医生”。按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本大队群众就地防治病、伤,并负责管理使用社
员缴纳的合作医疗费,所以它也是农村实施合作医疗的基层卫生组织。“赤脚医生”,
多从本生产大队挑选,经公社卫生院培训上岗。其报酬,由生产队记工分,参加所在
队的集体收益分配。至1982年全庄7个大队卫生室有“赤脚医生”13名。各卫生室多
配备药橱、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等简单医疗器具。主要负责对小伤、小病和一般
常见病治疗。对缓解当时庄内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1984年,生产大队卫生室改为村卫生室。“赤脚医生”改称乡村医生。凡继续行
医者须经章丘县卫生医疗机构考核,发放乡村医生证书和准予行医的执照方可营业。
随着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卫生室由原生产大队集体包干办,改为以多种形式
办。合作医疗制度随之停止实行。
改制后的村卫生室,三村、四村、五村,采用“合医不合药”的方法,即乡村医
生的报酬由集体负担,医疗经费由村集体管理。本村居民就诊收取药费,免收劳务费。
合作医疗制度自1969年,庄内7个生产大队先后实行合作医疗制度。
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每人每年交1元人民币作为合作医疗费。此项费用多由生
产队在年终结算时从社员收益分配中扣留。合作医疗资金由生产大队以公共积累中支
付。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在所在生产大队卫生室就诊,交挂号费5分,免交医药费。
经卫生室确认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各生产大队分别报销其医药费的50%或70%,
其余部分自理。1974-1978年,合作医疗实行社队两级管理制度,人民公社每年从生
产大队合作医疗经费中提取50%,另投入部分资金,由公社卫生院统一管理使用。社
员常见的小病小伤在所在生产大队卫生室治疗,重病住院从公社卫生院掌握的合作医
疗经费中报销。1979年因经费不足,不易于管理而停止实行。
1981年,7个生产大队人均支出医疗费4元,扣除个人交纳1元集体负担3元,且呈
逐年上升趋势。1984年,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各生产大队停止实行合作
医疗制度。
附:相公庄卫生院
1961年,在相公庄联合诊所基础上新建相公庄人民公社卫生院,初有房屋35间,
设中医、西医、药房3个科室,有临时病床3张,医护人员12人。1969年春,在小东门
外征地6.8亩,迁址扩建。扩建后,有平房36间,病床14张,设中医、西医、药房、
化验、外科、妇科6个科室,职工42人。1974年,卫生院新建门诊楼一座,建筑面积
850平方米。增设针灸、放射、化验、制剂等科室,增置X光透视机、显微镜、手术台
等器械,病床发展到30张,职工人数46人。1978年,又在门诊楼以东扩建病房360平
方米,床位增至50张。1996年又扩建病房646平方米,到年末,固定资产88.8万元,
流动资产77万元。1992年济南市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评定等级,相公庄镇卫生院定为
一级甲等乡镇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