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村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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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春相公庄解放后,成立行政委员会和生产救灾委员会,组织群众开展生产
自救活动,行施基层政权职能。1950年,建立相公庄乡政府,不久改称镇政府,下设
5个村,管理全庄及各村的行政事务。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政社合一”体制,由各生产大队行施行政管理职
能。1984年人民公社撤销后,各行政村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管理村政。
三村,1992年成立凤凰实业公司以后,实行村政企业化管理体制。
自人民政权建立,村(生产大队)政务管理日常性工作,主要有拥军优属、复员退
伍军人及其他人员安置、救灾救济、户籍管理、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移风易俗、丧
葬改革,推行计划生育,土地、房产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