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县)政府和其他机关驻相公庄工作机构,多经变更,至1996年有金融机构
2个,税务、工商管理机构各1个,邮电、电力工作机构各1个,公安司法工作机构2个。
相公庄农村信用合作社1954年章丘县建信用合作社后,1960年以管理区为单位设
信用社,本庄信用社设在奎文街西段路南。1970年相公庄人民公社建立信用合作社,
办公地点先后设在当铺街西首和南北大街,有职工9人。1978年农业银行与信用社合
署办公,迁至玄帝阁东侧营业大楼。1996年,在平普路凤凰台建营业大楼。信用合作
社坚持“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
用,支持集体、个人进行农业投资和兴办乡镇企业。1996年,各项储蓄余额达8000万
元,发放各项贷款5900万元,服务网点达60处。
农业银行相公庄办事处1964年8月,农业银行章丘县支行在相公庄设营业所,所
址设在南北大街民生饭店北,有职工4人,主要办理农村信贷业务和集体、个人储蓄
业务。1978年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改称农行相公庄办事处。1979年迁至
下河涯玄帝阁东侧路南。1993年迁至镇中大街南首路东营业大楼。1996年末,各项存
款余额7700万元,贷款总额11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所建国前,本庄无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3月,相公庄大集设
交易所,对集市地点、度量衡器、市场秩序和物价平抑等进行管理。1953年9月交易
所撤销,1958年11月恢复建立。1961年3月相公庄改设市场管理交易所,后改为工商
行政管理所,实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对集市上一、二、三类物资的交
易分类管理。自1979年贯彻开放搞活方针,采取经济手段与行政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按管理、宣传、服务、卫生、秩序“五好”标准建立规范化集市。贯彻《公司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拓宽服务领域。
1996年,该所管理集体企业89户,私营企业84户,个体工商业户965户;检查经济合
同42份;签证合同25份,签证金额250万元;办理注册商标5件。
1980年前,相公庄工商所办公地点在南北大街中段,后迁至玄帝阁里路西,现设
在下河涯旧粮食市场北。
税务所1949年2月,章丘县政府财政科税务股在黉山区建立税务稽征所,办公地
点在本庄南北大街。1950年4月稽征所改为税务所。至80年代,该所一直设在南北大
街旧民生饭庄北邻路东,1984年迁下河涯玄帝阁东邻新址。1994年8月,分为国家税
务所和地方税务所,在同一地址办公。1995年12月,相公庄国税所与绣惠国税所合并,
成立章丘市第六征收分局,驻绣惠。庄内只设地方税务所。1996年,地税所完成税收
198万元,完成各项基金27万元。
邮电支局建国前章丘邮局在本庄设邮政代办员。建国后先后在下河涯路北大槐树
下,新街中段路西委托私人代办邮政,邮政业务仅限于平信和一般邮件。1955年后,
设相公庄邮电所,所址先后设在南北大街中段路西、当铺街西首路南、当铺街中段路
北等地。邮政业务增加挂号信、印刷品、包裹、报刊和公文函件寄送,并开通电话。
1963年,相公庄邮电支局建立,在南北大街与半壁街交叉路口新建营业室、投递室和
电话总机室。1985年12月,相公邮电支局在镇中路中段路东建新营业室和办公室。当
年完成业务总量312万元,业务收入340万元,特快专递5074万元,电话装机容量180
0门。
供电站初称农电站,为县供电局下属机构。1968年,章丘县供电局组建相公庄农
电站,初设在公社管委院内,后迁至当铺街西段路北。1975年,在小南门里东侧征地
建新址。1979年又迁至镇中大街路西,1993年在凤凰台征地,新建供电站办公大楼。
建站初,主要是为农业生产和少量副业用电服务,职工4人。1996年末有职工10人,
完成供电量3300万KW时,完成35个行政村的低压线网整顿。全站有10千伏线路7条11
3公里,配变容量186台/24745千伏安。1994年,市、镇、村共同投资300万元,在平
普路北侧新建35千伏变电站一座,并实现双网供电,改善了相公庄地区供电条件。
人民法庭1981年,章丘县人民法院设立相公庄人民法庭,初在环城路镇建筑公司
院内办公,有工作人员4人。1991年迁至镇中路南段。1997年5月,迁回环城路镇政府
大院办公,有工作人员3人。
公安派出所建国前,章丘县公安局在黉山区设公安特派员(亦称公安员)。建国后,
1953年9月,章丘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在第九区(相公庄区)设公安特派员。公安特派员
工作受县公安局和区委、区公所双重领导。1968年7月后向公人民公社在管委大院北
邻设保卫组,隶属县革委保卫部,有工作人员3人。1973年5月撤销保卫组,设公安特
派员。1982年1月,章丘县公安局在相公庄设派出所,在公社大院内办公,后迁至镇
建筑工程队院内。1990年迁至镇中路路东,扩建为独院,占地2000平方米,有干警8
人。后又迁至镇中路北段凤凰台新建的办公大楼。
第四辑 驻庄工作机构
章丘市(县)政府和其他机关驻相公庄工作机构,多经变更,至1996年有金融机构
2个,税务、工商管理机构各1个,邮电、电力工作机构各1个,公安司法工作机构2个。
相公庄农村信用合作社1954年章丘县建信用合作社后,1960年以管理区为单位设
信用社,本庄信用社设在奎文街西段路南。1970年相公庄人民公社建立信用合作社,
办公地点先后设在当铺街西首和南北大街,有职工9人。1978年农业银行与信用社合
署办公,迁至玄帝阁东侧营业大楼。1996年,在平普路凤凰台建营业大楼。信用合作
社坚持“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
用,支持集体、个人进行农业投资和兴办乡镇企业。1996年,各项储蓄余额达8000万
元,发放各项贷款5900万元,服务网点达60处。
农业银行相公庄办事处1964年8月,农业银行章丘县支行在相公庄设营业所,所
址设在南北大街民生饭店北,有职工4人,主要办理农村信贷业务和集体、个人储蓄
业务。1978年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改称农行相公庄办事处。1979年迁至
下河涯玄帝阁东侧路南。1993年迁至镇中大街南首路东营业大楼。1996年末,各项存
款余额7700万元,贷款总额11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所建国前,本庄无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3月,相公庄大集设
交易所,对集市地点、度量衡器、市场秩序和物价平抑等进行管理。1953年9月交易
所撤销,1958年11月恢复建立。1961年3月相公庄改设市场管理交易所,后改为工商
行政管理所,实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对集市上一、二、三类物资的交
易分类管理。自1979年贯彻开放搞活方针,采取经济手段与行政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按管理、宣传、服务、卫生、秩序“五好”标准建立规范化集市。贯彻《公司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拓宽服务领域。
1996年,该所管理集体企业89户,私营企业84户,个体工商业户965户;检查经济合
同42份;签证合同25份,签证金额250万元;办理注册商标5件。
1980年前,相公庄工商所办公地点在南北大街中段,后迁至玄帝阁里路西,现设
在下河涯旧粮食市场北。
税务所1949年2月,章丘县政府财政科税务股在黉山区建立税务稽征所,办公地
点在本庄南北大街。1950年4月稽征所改为税务所。至80年代,该所一直设在南北大
街旧民生饭庄北邻路东,1984年迁下河涯玄帝阁东邻新址。1994年8月,分为国家税
务所和地方税务所,在同一地址办公。1995年12月,相公庄国税所与绣惠国税所合并,
成立章丘市第六征收分局,驻绣惠。庄内只设地方税务所。1996年,地税所完成税收
198万元,完成各项基金27万元。
邮电支局建国前章丘邮局在本庄设邮政代办员。建国后先后在下河涯路北大槐树
下,新街中段路西委托私人代办邮政,邮政业务仅限于平信和一般邮件。1955年后,
设相公庄邮电所,所址先后设在南北大街中段路西、当铺街西首路南、当铺街中段路
北等地。邮政业务增加挂号信、印刷品、包裹、报刊和公文函件寄送,并开通电话。
1963年,相公庄邮电支局建立,在南北大街与半壁街交叉路口新建营业室、投递室和
电话总机室。1985年12月,相公邮电支局在镇中路中段路东建新营业室和办公室。当
年完成业务总量312万元,业务收入340万元,特快专递5074万元,电话装机容量180
0门。
供电站初称农电站,为县供电局下属机构。1968年,章丘县供电局组建相公庄农
电站,初设在公社管委院内,后迁至当铺街西段路北。1975年,在小南门里东侧征地
建新址。1979年又迁至镇中大街路西,1993年在凤凰台征地,新建供电站办公大楼。
建站初,主要是为农业生产和少量副业用电服务,职工4人。1996年末有职工10人,
完成供电量3300万KW时,完成35个行政村的低压线网整顿。全站有10千伏线路7条11
3公里,配变容量186台/24745千伏安。1994年,市、镇、村共同投资300万元,在平
普路北侧新建35千伏变电站一座,并实现双网供电,改善了相公庄地区供电条件。
人民法庭1981年,章丘县人民法院设立相公庄人民法庭,初在环城路镇建筑公司
院内办公,有工作人员4人。1991年迁至镇中路南段。1997年5月,迁回环城路镇政府
大院办公,有工作人员3人。
公安派出所建国前,章丘县公安局在黉山区设公安特派员(亦称公安员)。建国后,
1953年9月,章丘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在第九区(相公庄区)设公安特派员。公安特派员
工作受县公安局和区委、区公所双重领导。1968年7月后向公人民公社在管委大院北
邻设保卫组,隶属县革委保卫部,有工作人员3人。1973年5月撤销保卫组,设公安特
派员。1982年1月,章丘县公安局在相公庄设派出所,在公社大院内办公,后迁至镇
建筑工程队院内。1990年迁至镇中路路东,扩建为独院,占地2000平方米,有干警8
人。后又迁至镇中路北段凤凰台新建的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