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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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家村属滨州市北镇办事处, 地处北纬37°23′,东径118°03′之间。位于滨
州市渤海五路以东,秦台干沟以西;黄河三路与黄河五路之间。总面积为225000平方
米。东邻崔傅刘村,西接市土产仓库,地区燃料公司煤场;南临市物价局,滨州工业
学校,土地管理局,北靠滨州化工厂,市化肥厂。1996年全村有385户,耿、贾、刘、
董、任、陈、张等7姓为最早的居住户,共867人,其中男376人,女491人,人口自然
增长率为-10‰。
耿家村,原名陈都庄,有陈、申、胡三姓居住于此。明初,耿姓由直隶枣强迁入。
后来陈氏渐衰,成为独户,耿氏繁盛,成为村中人口最多的姓,故改名耿家。董姓原
从枣强迁高青县董家集,后迁圈里董村,清光绪年间,一支迁北镇立董家胡同,又迁
于此。刘姓于明洪武二年间,自枣强迁诸城后刘赞,再迁博兴东门里;清道光间刘赞
之后裔由博兴迁耿家。耿家原属滨县北镇公社所辖,1982年滨州市建立后,耿家建居
委会,隶属于北镇街道办事处,1984年村民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1996年,全村从业人口206人,从事工业生产者69人,从事第三产业者137人。年
总收入1亿元。其中集体收入1000万元,居民个体收入9000万元,人均纯收入5000元。

艰难跋涉
解放前, 全村有568人,土地1470亩;其中地富6户,47人,占有土土817.7亩,
每人平均17.4亩,而贫下中农280人,仅占有土地133亩,每人平均0.48亩。地、富每
人每年占有粮食3520斤,而贫下中农每人每年仅占有60斤。
贫下中农,为了糊口度日,除一部分户做点小买卖外,大部分在本村或到村外地
抗长工、打短工、逃荒、要饭,并还有少数人被逼迫走上了绝路。全村共有逃荒、要
饭的83人,卖儿卖女的3户,3人,下关东的27人,卖华工的 (日本人买去到东北或日
本干苦工)8人、扛长工的32人,被逼死、饿死的35人,出外下落不明的2人。
1945年7月1日,毛主席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解放了滨县城,耿家村也随之得
到了解放。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的诞生宣布了旧中国的灭亡,人民群众成了国家的主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破除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成
了土地的主人,从此有了用武之地。但是,由于仍然是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状态和单一
的农业经济结构,加之落后的生产条件和旱、涝、碱自然灾害的侵袭,农业生产的发
展是缓慢的, 人均粮食仅270斤,皮棉17斤,农民生活虽有改善,但家景仍然贫困,
处在半年糠菜半年粮的低生活水平上。
进入50年代,耿家村的农民自愿组织了互助组,又办了初级社,后又加入了高级
社(称红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四个初级社组成),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改变了一家
一户的小农经济状态,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落后的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生产力
得到了解放。农业生产开始有了较快的发展,1955年、1956年粮棉都获得了好的收成。
1956年全村农业生产总值达到4.4万元,劳动日工值0.43元,人均收入44元。
社员的衣食住行,比建国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走社会主义的路,想共产主义,一
心跟着党,成了广大农民的精神支柱;“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可以说是社会安定
情况的真实写照。
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后,大跃进“共产风”、“浮夸风”剧烈地冲击着每个角
落,又遇到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大幅度减产,社员生活急剧下降,大伤了
农民群众的元气。 1960年,农副业生产总值仅3.5万元,劳动工值0.34元,人均收入
35元。
党中央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及时下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对
农村政策进行调整, 耿家村由一个大队核算,变为6个生产小队各自核算。从此,被
挫伤了的农民积极性开始调动起来,农业生产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村
村民农副业生产总值达到了7.8万元, 劳动工值0.49元,人均收入50元,人民生活又
得到提高。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迅猛的由城市到农村,席卷全国。党团组织陷于
瘫痪,公社、大队甚至生产小队的领导班子成了被冲击的对象。工作、生产一度处于
无政府状态,刚又复苏不久的农村经济,又蒙受冲击。全村的多数干部,按照当时中
央“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排除种种阻力,一面参加运动,一面抓好生产,但由于
“文革” 运动年复一年的进行,使工作、生活都受到很大的影响。致使1966年-1969
年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农业生产徘徊不前,农民生活没有多大的提高。

初见成效
进入70年代, 全村的土地由于国家建设占用大量减少,全村1050人,只剩土地3
13亩, 每人平均3分地。群众生活怎么办?多余的劳力怎么办?村干部带领群众坚持
“以农为主,以副养农”,“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首先,经过公社,县批
准, 将6个生产队并成一个大队,为一个核算单位,建立三个农业排和一个科研队,
把土地集中划片,由大队统一指挥,各排承担作业,科研队示范带领。同时,按照毛
主席的“五七”指示,利用剩余的劳力,大办工业、副业,建养猪场、整挖鱼塘养鱼,
养兔、养鸡、植树等。并对办起的翻砂厂、弹簧座垫厂进行了整顿、充实和加强。又
新上了电机修理、机械加工、机磨、缝纫,麻刀厂、家庭条编等副业项目,从事副业
生产的人员140多人。
1970年,经干部群众的努力,农业生产夺得了较好的收成,工、副业生产有了较
大的进展。集体养猪、养鱼、养兔等从无到有,并摸出了一些经验。这一年,粮食亩
产620斤, 比1969年提高120斤,棉花亩产皮棉105斤,比1969年的36斤,亩增69斤。
农工、副业总产值31.6万元,比1969年增12.5万元,劳动工值1.12元,人均112.2元,
比1969年增加11.4元。
1971年,大队党支部加强了领导,农、工、副业生产比1970年更上一层楼,集体
养猪60头,亩产粮食过“长江”(938斤) ,这是建国以来,所没有过的。农、工、副
业总产值33.53万元,人均126.5元,比1970年增14.3元。
1972-1978年期间, 农业和工副业生产,更有物质基础,干部、群众对农、工、
副业全面发展的思想更为统一,并有了一定经验,使其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一年比
一年步子大,上得快。
养猪,1972年发展到100头,1973年140头,1974年150头,1975年310头,1976年
360头, 1977年380头,1978年到了420头。养猪的发展,保证了亩施10方肥的要求,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幅度提高。
工、 副业生产为农业投资购买农业机械、 农药、 化肥等,仅1970-1976年就达
29.5万元。
粮食生产1972-1974年三年连续亩产过千斤(分别为1000斤、1360斤、1270斤) ;
1975-1978年四年“双过江”(分别为1610斤、1784斤、1898斤、1920斤) 。人均三分
地,粮食基本实现自给。
农、 工、副业生产1978年产值72.3万元,劳动日工值1.50元,人均收入215元,
公共积累达到74万元,比1969年增加了58.8万元。
全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群众生活的提高,衣、食、住、行有了明显的变化。家
家新瓦房,户户有存款,1975年,就有40多户买了缝纫机,50多户买了自行车,60多
户买了收音机。人民群众的生活是建国以来所没有的,开始走上富裕之路。

小康之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等重大方针政策,逐步被干部群众所理解,所认识。村党
支部认识到,全村在70年代,开展农业学大寨,大办工副业、养猪等生产,巩固和发
展了集体经济,群众走上了富裕之路。但由于坚持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比较牢固,对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不足,对有技术才能的人员使用有所忽视;二是走集体
化道路思想比较坚定,对发展个体经济的认识不足,限制或压抑了个体经济的发展。
党支部立足现实,大胆的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增强应变力和竞争力,力争把全村
的经济更快的搞上去。
(1) 对所属15个单位,调整机构,重用人才,按专业实行集体承包和个人承包,
责、权、利落实到组、到人。实行五定(定设备、定人员,定任务,定利润,定工日)
一年不变,超奖、减罚。
(2)充分利用地处城区的优势,大力发展个体经济。1981年发展个体户40个(烟酒、
饭店、修理等),1983年,发展到120户,1996年发展到180户。
(3) 解放思想,加快步伐,注重信息,多方考察,争上新的项目,改造和扩建原
有项目。
(4) 所上项目,采取集体经营,个体经营,也可集体与个体,集体与本地、与外
地合资经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1982年10月建立了滨州市,1984年村中已无耕地,全村转为非农业户口 (城镇户
口),村委会改为街道居委会。
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深入
贯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大建设的落实,对全村多种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腾飞提供
了良机。
1983年投资100万元,1984年10月建成开业的“鲁滨大楼”(后改为东方宾馆) 建
筑面积4000平方米, 300床位,下设饭店、综合门市部,1985年创利40万元。1983年
投资34.8万元, 1984年建成的小化工厂生产固体碱,年产400吨,1987年扩大到16种
产品(硫化油、硬质酸等),1988年产值100万元,毛利32万元。
1987年投资60万元, 建蓖麻油厂,出口新加坡,1988年产值150万元,毛利20万
元。
1983年投资15万元, 建了全村文娱场所--文化大院。二层小楼,建筑面积610平
方米,占地4.5亩,包括图书室。球场等。
1988年底, 全居委会企业17处,从业人员550人,固定资产700万元,流动资金3
78万元, 年产值650万元,已具有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多种行业;集体经济、个体
经济、集体与个体、集体与外地合资经营的多种所有制形式。
1989年3月, 经市乡镇企业局批准,正式建立“鲁滨实业总公司”。居委会的负
责人兼任总公司的正、副经理。
1989年11月, 与交通部门研定,在渤海五路以东,沿尚未打通的黄河四路东伸6
0米,宽21米一段,设立个体车站,发展个体户经济,设摊、定点、服务;
1991年投资120万元,在渤海三路东侧,建2200平方米综合大楼(原市开发区租用),
投资20万元,沿渤海三路西侧建40间门市部,发展第三产业。
1991年投资28万元,对东方宾馆设施进行改造,投资40万元对弹簧厂、化工厂增
加设施和上新产品。
1995年6月, 市府决定打通黄河四路耿家村段。与市工商等部门研究,打通后,
沿黄河四路北侧, 建立新兴市场。 第一期工程, 拆迁居民房131户,并开发出土地
81.8亩,建设七栋宿舍楼(可安排210户) ,建大棚市场面积1万平方米,沿街市场(二
层楼)9千平方米,容纳商户,摊位1100个,共投资2300万元,于1996年10月开业,年
创利300万元(包括个体户) 为个体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现在已具有多
种行业的上百个集体、 个体经济实体, 其中居委会总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达
139 8万元,这是全村干部群众几十年来跟着党走,坚持集体化道路,坚持改革开放,
建“四化”,奔“小康”的丰硕成果。
居民生活,多年来村的集体经济同个体经济不断发展,各项建设与居民生活都有
极大变化提高。1976年家家通了电,1983年户户用上了自来水,1987年家家用上了液
化气烧水做饭。 近几年家家添置了彩色电视机、冰箱冰柜、洗衣机;居民有电话127
部,大哥大22部,空调13部,收录机90部;居民有小汽车奥迪、桑塔娜21部;汽车、
客车、 大棚车13部,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小木兰100多辆;户户有存款,家家有积
累, 目前约有存款1400余万元,平均每户1.6万元。解放初人们就梦想的楼上楼下电
灯电话,吃穿花用不用愁,家家有余头已成为现实。
居民居住面积人均50平方米以上, 目前绝大部分户搬进了新的居民区,194户住
上了新楼房,有的户楼上住人,楼下经营,门前经商,又因靠近个体客车站,人来车
往,车水人流呈现着极其繁荣昌盛的景象,鼓舞着人们奋发图强。
居民目前的生活,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68公斤,超过了30公斤小康值的一倍,
一般的早餐不是油条豆汁稀饭,就是面条合包鸡蛋,中饭、晚饭、汤菜加凉拌或者搞
快餐。每天每户的生活费平均不少于50元。
居委会1983年7月投资15万元建了二层小楼的文化大院,面积610平方米,设有文
艺图书室,藏书千余册,报刊杂志三十余种。文体活动器具有象棋、麻将、羽毛球、
台球十多台。居民疾病重的到医院治疗自费,一般的在居委会医务室治疗施行公费医
疗,享受免费待遇。群众有病不愁医,生活有保障,男到60岁,女到55岁即享受居委
会按月发给的生活补助金60元, 现已有240人享受到此种待遇。病残及鳏、寡、孤、
独人员全由集体供养, 对集体有过贡献的老人按月领取100元的生活补助金。居委会
施行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多年来无刑事案件,无青
年犯罪,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被评出的30家“双文明户”成为居民的榜样,家家户
户争创“文明家庭”,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过着美满幸福的小康生活。
由于耿家党支部、居委会出色的工作,使全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居民生活提前
进入小康。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奔小康红旗党支部”、“小康居委会”;被
地委、行署命名为“奔小康致富强村”,并授予致富杯。目前党支部、居委会正在建
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带领群众,为把全居委会建设成经济繁荣、
社会秩序安全、环境优美、整洁文明的双文明单位而努力奋斗。

人物
郭兰英 女,汉族,1936年11月23日出生于河北省沧州市小南门一个小手工业家
庭。全家仅有半亩耕地,主要靠制鞋谋生,芦沟桥事变后,全家逃离家乡,流落到山
东蒲台县北镇,在和平阎店街定居,仍以制鞋为业。1949年迁居于西魏家村。
1952年小学毕业后,任村团支部书记,1953年与耿家村董文华结婚。是年八月,
任耿家村妇女主任,动员全家带头加入了本村第一个互助组,并兼任记工员。1954年
下半年,村里成立了第一个由20户贫困户组成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当选为副社长。入
社过程中说服全家带头将全部农具入社,为群众树了榜样。当年,初级社获得大丰收,
极大地吸引了单干农民,推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同年11月,郭兰英加入了中
国共产党。1955年底,村里成立了红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任副社长,分管生产和
妇女工作。带领妇女拾粪积肥,不计报酬。为抗旱兴修水利,冲破“妇女不能打井”
的封建世俗,带领妇女们为耿家村打出了第一眼水井,命名为“妇女井”。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 任红光管区党总支书记,1960年5月撤销大公社,建北镇
小公社,任公社党委副书记。1961年10月,上级抽调部分农村干部到信用社工作,她
担任了北镇信用社主任。1965年12月,服从组织决定回到耿家大队担任党支部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她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坚持原则,与广大干部群众站在一起,
排除极左路线的干扰,顶着种种压力,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根据本村地少人多的特点,
她选择了一手抓农业,一手抓工副业的路子,通过集资和机关厂子的征地费兴办工业、
服务业。被极左思潮说成是“地下工厂”,资本主义尾巴。她冒着被打成资本主义黑
典型的风险,坚持生产不下马。经过10的艰苦创业耿家村集体经济呈现出林茂粮丰,
农业、工副业大发展的景象。到1975年粮食单产近2000斤,建有一处养猪场,可容纳
600多头猪, 工业企业4处。成为惠民地区的先进典型村。1976年5月,中共山东省委
书记白如冰视察了耿家大队,赞扬郭兰英是有魄力、有胆识的实干家,并说北京有个
郭兰英会唱,北镇有个郭兰英会干。此后,省军区、省政协、省妇联的负责人以及国
外友人(日本、美籍华人)等先后来耿家大队视察、参观均大加赞扬。
郭兰英具有共产主义风格。1972年后连续多年以人力、物力、牲口、农具拖拉机
等无私支援李庄、胜利等大队的秋收秋种;1976年黄河水上滩,指挥本村干部群众将
滩区北三大队受灾的群众接到本村,如同对待亲人一样安置照顾,时逢旧历八月十五,
村里拿出现金买上月饼糕点慰问灾民,使受灾群众如同往年在家那样过上合家团聚的
仲秋佳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她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走共同
富裕的道路。在新形势下,对土地和集体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根据本村的优
势,依托较大的企业外引内联,发展第三产业。1986年底村属企业发展到16处,从事
集体工商服务业的职工达550余人,占劳力总数的71.4%,年产值450万元,人均纯收
入720元。 郭兰英关心无技术专长,无致富门路的人和落后户,帮他们安排工作,使
他们共同奔小康。几十年来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从不以权谋私,从不想自己
先富起来,有的群众说如果俺郭书记想富起来,那环境条件谁也比不过。她关心群众
疾苦,关心下一代,1984年曾献给村医务室,托儿所人民币2000元。
郭兰英思想解放,团结班子齐心带领群众前进。1983年-1984年10月投资100万元
建了4000平方米的“鲁滨大楼”,对外开放招商纳客,促发展。同时投资34.8万元建
了小化工厂, 年产固体碱400吨,并由单一的产品增加到16种化工产品,到了1988年
年产值毛利32万元。1987年投资60万元新建蓖麻籽油厂,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出口
新加坡, 年产值150万元,毛利20万元。她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忘群众的物质文化
生活,投资15万元新建文化大院,内有二层小楼(面积610平方米) 一幢。到1988年企
业发展到17处, 固定资产700万元,流动资金278万元,年产值650万元,在此基础上
经市批准1989年3月组建了“鲁滨实业总公司” 。是年下半年同市交通部门联建了个
体汽车站, 占地12亩。1991年投资120万元,在渤海三路东侧建综合大楼面积2200平
方米;同年投资20万元建渤海三路沿街门市部40间。投资28万元对东方宾馆的设施进
行改建, 投资40万元对弹簧厂、化工厂添置设备增加新产品。1995年至1996年投资2
300万元, 新建居民宿舍楼七栋206套。新兴商业市场1处,其中有大棚商场,沿街二
层营业楼房118套。 面积达1万平方米,起用后年创利可达300万元。由于郭兰英积极
工作奋发图强使得本单位的经济建设大发展,居民生活大大提高。1996年,集体、个
体总收入达1亿元。 1976年家家通了电,1983年户户用上了自来水,1987年家家户户
用上了液化气烧水做饭。 近几年户户添置了彩色电视机、冰箱冰柜、洗衣机;194户
住有新楼房。 居民有电话127部,大哥大22部,空调13部,收录机90部,居民有小汽
车、 奥迪、桑塔纳21部,汽车、客棚车13部,有摩托车的102户,使得户户有存款家
家有积累。为让干部群众在物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生活有保障,1989年对全村干群
实行生活补助制度。对一般干部男60岁,女55岁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80元,群众60元。
1997年享受到此种待遇的有240人, 对病残及鳏、寡、孤、独人员全由集体供养,对
集体有过贡献的老人按月发给100元的补助(1997年有10人享受到此待遇) 。干群疾病
在本居委会治疗的施行公费医疗。
不忘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多年来无刑事案件,无青年犯罪,
被评出的30家“双文明户”带动了方方面面,家家户户争创“文明家庭”,人民群众
安居乐业,过着美满幸福的“小康”生活。
不忘困难户,关心他们的疾苦。本居委会刘士珍患胃病,老伴肺气肿,生活十分
困难,经她提议经支部研究救济刘士珍500元现金,一辆流动货车,扶持搞小本经营,
与人们同奔小康;青年贾振村已到结婚成家立业的年龄,但因房屋破旧难以居住,经
研究给予解决门窗木料,帮助盖起新房三间。刘凤兰(女)带领两个小孩渡日艰难,住
房困难,经研究决定给予解决一个住宅院,并对其最小的孩子由集体包下来,按月发
给生活费80元。1996年居委会盖新楼房,刘凤兰的住宅院在规划之内,必须扒掉。盖
起新楼房给其安排了一套65平方米的居住楼,原房屋作价顶部分楼房款,下余的写欠
条,什么时候有力偿还,什么时候还。
郭兰英警惕不正之风的侵蚀。1996年一施工队队长,为包揽建筑工程带着水果到
其家中,并将2000元人民币藏在香蕉之内,走后被发现,于是将此款存入银行,几天
后将存折交予本人。1997年另一搞建筑的到兰英家,偷偷将5000元人民币放在坐着的
沙发垫底下,走时被兰英发现,当即拿出来撵出大门口扔给本人。
郭兰英70年代被地、县(滨县)、社(北镇人民公社)命名为“农业学大寨”的先进
个人,无数次受到表彰奖励。80年代郭兰英所在单位多次被地、市授予“先进党支部”、
小康红旗党支部,“双强”居委会,“双文明”先进单位,“计生”先进单位,“明
星企业”,先进民兵连等荣誉称号。经地、市领导部门到户调查、走访,1995年被认
定居民生活已达“小康”水平。市委、市府先后命名本居委会为“小康”红旗党支部、
“小康”居委会。
郭兰英是滨县第一、 二、九届人大代表,滨县第一、三、四届党代会代表。195
5年、 1959年分别出席了县、地劳模代表大会。1971年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第三次代表
大会代表, 同年出席了山东省群英代表大会。1973年当选为中共滨县县委委员。197
3年、 1979年出席了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1979年被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并被授予勋章一枚。1979年、1983年两次出席了全国妇女代表大会,被授予全国“三
八”红旗手称号,荣获勋章一枚,金牌一块。1984年出席了滨州市第一次党的代表大
会。1988年12月被选为山东省第五届党代会代表。自建滨州市以来,连续五届为人大
代表, 并连续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989年6月被批准为经济师。1991年出席全国在
深圳举办的“中国农村外向型经济研究会” , 成绩优良。 1992年6月被省、地授予
“农民企业家”称号;同时被评为省级乡镇企业家,被人事局批准为国家干部。1994
年1月被评为全省“三八” 红旗手标兵。1995年市委授予党员标兵,同年被市委、市
人大评为先进人大代表;同时被地区人大评为先进人大代表。1996年、1997年市委授
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贾志礼 男,汉族,1947年11月14日出生于农民家庭。初中文化程度,1970年加
入共青团组织, 下学后务农。1966年4月到本大队翻沙厂当工人。两年后,被选为车
间小组长,兼记工员。1970年被选为车间主任,管理技术,安排生产。1970年下半年
党支部派出到地区柴油机厂帮助生产,不到一年,队办厂子需要又调回原厂。相继被
选为车间主任、民兵排长,团小组长。贾志礼凭技术留在柴油机厂或到别的国营厂子
当正式工人很容易,“九二三”石油化工厂要人,有的劝说趁此机会该去,但他想到
队办厂子缺技术人才,如果一走是必影响生产,给集体造成损失,对不起党支部的培
养教育,对不起群众,决心不走,安心生产。后来产品供销市场逐渐萧条,厂子面临
困难,处境不佳。贾志礼想到扭转局面,必须找出门路,以原产品为依托,增加项目
上新产品,配套成龙,厂子应该更名,不再单一生产。此想法得到厂长的赞同,大队
党支部的同意,经研究决定于1975年将翻沙厂改名为汽车配件厂,从而扩大了生产,
增加了新客户,活跃了厂子。
自力更生,克服困难,搞汽车轮毂用马钢,但铸造车间多次搞出的产品“马钢”
不合格, 不能用, 成为废品。贾志礼同技术员们分析研究,找出资料中缺一种元素
“B” ,再是热处理中掌握温度不当,所以搞出的马钢不是发脆就是裂,经多次试验
结果成功。
1980年被选为副厂长, 成为厂长的好帮手,年年超产20-30%。他讲信誉,抓质
量,1993年上半年铸造产品连续出废品,于是同本厂的技术员反复分析研究经半年试
验,终于找出用的生铁缺矽,焦炭含硫高。经调整比例换焦炭搞试验,最后终究成功。
老厂长贾洪智病故后,1994年6月被党支部指定为厂长,他以厂为家,忠于职守,
1994、 1995年连续产量翻番,上交居委会的数额比原计划多67000余元,受到居委会
党支部的表扬。 1996年改装了b65刨床,提高了生产能力,增加了新的产品。铸造车
间原来只产两种产品, 1997年增到7种产品。1995、1996年新产三种进口车的配件。
1997年各种产品销往油田、青岛、济南、泰安、烟台、东营等地市。遵照居委会的指
示1995年、1996年厂子两次搬家,无增加居委会的开支,无影响生产,1995年产量翻
番,1996年超产50%。不但受到党支部的表扬,并被北镇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者。在
搬家过程中,为不误生产,他带领职工义务劳动,多次干到夜间十点多钟。节约搬家
费2万元。
贾志礼常带病坚持工作,眼充血无空治,红着双眼指挥生产,他从未因头痛感冒
不上班,时常腰痛坚持着干。老母亲生病,老兄闹病都未影响工作。铸造开炉,车床
加工急需部件他都顶着干,忘记吃饭休息是常有的事。
贾志礼进厂25年来,勤勤恳恳,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安全生产无一事故,贡献
突出,受到党和群众的爱戴和好的评价。
董振兴 男,1952年5月生,1970年加入共青团。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完小毕业后,1969年在本大队弹簧厂当工人,先后任过车间小组长,车间
主任,民兵排长(武装排),副厂长等职。
弹簧发兰(煮黑)是弹簧厂最后一道重要工序。开始,请外技工来厂干。他边看边
学,并暗下决心,一定要学到手。以后,多次到曲轴厂找技术教师请教,还去济南、
淄博同行业厂学习,很快掌握了从配料到煮黑的工艺工序,担起了这一任务。又经过
苦心钻研和反复实践,使发兰工艺,在厚度,色泽方面达到了国家标准 (三级-二级)
的要求。
弹簧割头(下料) ,开始也是请外人干,每天干100余个,董振兴刻苦努力,很快
掌握了此项技术,每天最多干到500余个,减少了厂的开支。
生产12毫米以上的弹簧, 原来手工操作,12个人一天做200支,累的人们腿痛腰
酸,经过钻研,制作了一个绕簧机,成了半机械生产,3个人一天干到500个,提高工
效9倍,劳动强度大大减轻。
在坚持生产劳动,完成任务的同时,参加民兵,共青团的一些活动,尤其是在任
武装排长期间,组织和带领民兵、学习、训练、坚持劳武结合,成绩优良,曾参加过
滨县人武部组织的全县武装重点单位实战演习,受到了表扬。
由于生产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多次被(本村、本公社)评为先进工产者,五好团员,
五好民兵,先进武装民兵排等。
进入80年代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地的企业迅速兴起,竞争力越来越强,
董振兴协助厂长征得总公司拨款15万元,购置了二台万能掷簧机,使产品的规格,质
量进一步有了保证。
所产的各种规格的弹簧,是为本市的北柴、市轻工厂和外地的淄博、潍坊轻工机
械(玻璃)厂的产品配套。多年来,不管需量多大,即保证了他们的正常需要,同时也
保证了他们所产产品的质量(确保了弹簧部分不出问题),使其产品畅销省内、省外。
从而,使本厂与他们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正常的产、供、销关系,使之相互支持,共
同发展。
弹簧厂建厂时期,完全是手工生产,1997年,主要工序已是半机械和机械化生产;
原来只能生产小型号沙发、 床用的普通弹簧,1997年,能生产从0.3毫米至40毫米,
不同规格的上千个品种。并且,大部分都是为生产设备,用具、仪器等产品配套的质
量高的弹簧。近几年来,经受了同行业激烈的竞争,作到年年超产50%、80%左右;
年年有贡献(每年交总公司8万元左右);职工收入年年有提高(年平均由2200元提高到
3500元左右) 。在稳定中得到发展,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先后被地、市、本居委会
授予光荣称号。
地区技术监督局1989年12月授予弹簧厂计量先进单位,并颁发了计量验收合格证;
鲁滨实业总公司1991年授予双超单位;
地区乡镇企业局1992年授予地区乡镇企业系统先进企业;
地、市工商局92年分别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任洪义 男,1930年生,汉族,1948年入伍,1950年入朝参战。开始在师部特务
连,后到七二军八○师三八团。1951年春节第五次战役后,投入金城阻击战,连续打
退敌人七八次进攻。最后他那个排只剩下他和排长二人坚持战斗,死守阵地,直到援
军上来,保住了山头阵地,取得了胜利,他荣立特等功,被授予一级勋章一枚,并全
军通报,向其学习。后来排长被提升为师政委,他被提升为连长。1951年回国到内蒙
落居。
刘洪云 男,1927年生,1948年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27军80师当兵,1950年
入朝作战,任侦察兵,1951年春参加第五次战役,任侦察班长。
部队在朝鲜东线作战期间,一次师部被敌包围,刘与师部赵参谋带领侦察班侦察
敌情,在“羊口”(地方名)碰到大批敌人,当即被敌发现,刘与赵带领避开敌人,往
山上转移找到师首长汇报后,师部迅速安全转移。五次战役结束,军部给记三等功。
并提为排长,后提为连长。
1951年回国,住无锡市,1966年转业到原滨县堡集镇供销社任副主任,1977年调
县农机公司任书记。今已离休。

历届党支部负责人一览表
┌──┬───┬──┬────┬───────────┐
│届次│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
├──┼───┼──┼────┼───────────┤
│一 │耿锡申│男 │支部书记│1960.6.2-1964(上半年) │
├──┼───┼──┼────┼───────────┤
│二 │刘俊田│男 │支部书记│1964年(下半年)-1965.11│
├──┼───┼──┼────┼───────────┤
│三 │郭兰英│女 │支部书记│1965.12- │
├──┼───┼──┼────┼───────────┤
│ │宋福泉│男 │副书记 │1970- │
├──┼───┼──┼────┼───────────┤
│ │贾洪禹│男 │副书记 │1970-1985 │
├──┼───┼──┼────┼───────────┤
│ │董文国│男 │副书记 │1972-1974 │
├──┼───┼──┼────┼───────────┤
│ │贾洪训│男 │副书记 │1974 │
├──┼───┼──┼────┼───────────┤
│ │刘志敏│男 │副书记 │1990 │
└──┴───┴──┴────┴───────────┘

解放后村行政负责人一览表
┌───┬──┬───────┬──────┬──┐
│姓名 │姓别│职务 │任期 │备注│
├───┼──┼───────┼──────┼──┤
│刘士增│男 │村长 │1945-1949 │ │
├───┼──┼───────┼──────┼──┤
│刘风田│男 │副村长 │1947-1949 │ │
├───┼──┼───────┼──────┼──┤
│贾秀田│男 │村长 │1949-1951 │ │
├───┼──┼───────┼──────┼──┤
│任作军│男 │副村长 │1949-1951 │ │
├───┼──┼───────┼──────┼──┤
│耿锡申│男 │村代表主任 │1952-1959 │ │
├───┼──┼───────┼──────┼──┤
│刘洪海│男 │副主任 │1952-1960.5 │ │
├───┼──┼───────┼──────┼──┤
│贾洪禹│男 │大队长 │1960-1980 │ │
├───┼──┼───────┼──────┼──┤
│郭兰英│女 │兼村管委会主任│1980 │ │
├───┼──┼───────┼──────┼──┤
│贾洪禹│男 │副主任 │1980 │ │
├───┼──┼───────┼──────┼──┤
│贾洪训│男 │副主任 │1980 │ │
├───┼──┼───────┼──────┼──┤
│刘洪庆│男 │副主任 │1982 │ │
├───┼──┼───────┼──────┼──┤
│郭兰英│女 │居委会主任 │1984- │ │
├───┼──┼───────┼──────┼──┤
│贾洪训│男 │副主任 │1984- │ │
├───┼──┼───────┼──────┼──┤
│刘洪庆│男 │副主任 │1984- │ │
├───┼──┼───────┼──────┼──┤
│贾洪仁│男 │副主任 │ │ │
├───┼──┼───────┼──────┼──┤
│贾洪远│男 │副主任 │ │ │
├───┼──┼───────┼──────┼──┤
│耿淑芳│女 │计生主任 │1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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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名单

┌───┬──┬──┬─────┬─────────────────────┐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受过何等表彰 │
├───┼──┼──┼─────┼─────────────────────┤
│郭兰英│女 │61 │书记 │全国“三八”红旗手,省红旗手,省级乡镇企业│
│ │ │ │ │家 │
├───┼──┼──┼─────┼─────────────────────┤
│刘洪庆│男 │58 │副主任 │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评为“保城夺│
│ │ │ │ │杯”活动先进工作者 │
├───┼──┼──┼─────┼─────────────────────┤
│耿淑芳│女 │42 │党支部委员│市“三八”红旗手,“双学双优”三八红旗手,│
│ │ │ │ │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
├───┼──┼──┼─────┼─────────────────────┤
│任东英│女 │59 │妇女主任 │受过省妇联表彰 │
├───┼──┼──┼─────┼─────────────────────┤
│董文国│男 │53 │团支书 │受过团县委表彰 │
├───┼──┼──┼─────┼─────────────────────┤
│刘秀真│女 │45 │团支书 │受过团县委表彰 │
├───┼──┼──┼─────┼─────────────────────┤
│耿祥洪│男 │69 │调解委员 │受过省表彰 │
├───┼──┼──┼─────┼─────────────────────┤
│贾洪远│男 │43 │副主任 │1994年被市评为模范党员 │
└───┴──┴──┴─────┴─────────────────────┘

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
│姓名 │性别│年龄│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
│郭兰英│女 │61 │经济师 │鲁滨实业总公司│ │
├───┼──┼──┼─────┼───────┼──┤
│刘志敏│男 │40 │经济师 │鲁滨实业总公司│ │
├───┼──┼──┼─────┼───────┼──┤
│贾洪仁│男 │54 │会计师 │鲁滨实业总公司│ │
├───┼──┼──┼─────┼───────┼──┤
│刘洪文│男 │40 │经济师 │ │ │
├───┼──┼──┼─────┼───────┼──┤
│贾凤芝│女 │54 │会计师 │汽车配件厂 │ │
├───┼──┼──┼─────┼───────┼──┤
│刘桂芹│女 │44 │会计师 │滨源饭店 │ │
├───┼──┼──┼─────┼───────┼──┤
│耿公田│男 │41 │助理会计师│鲁滨实业总公司│ │
├───┼──┼──┼─────┼───────┼──┤
│耿淑芳│女 │42 │助理会计师│鲁滨实业总公司│ │
├───┼──┼──┼─────┼───────┼──┤
│任明珍│男 │41 │助理会计师│建筑队 │ │
├───┼──┼──┼─────┼───────┼──┤
│刘士义│男 │ │助理会计师│东方宾馆 │ │
├───┼──┼──┼─────┼───────┼──┤
│耿杜华│男 │42 │助理会计师│化工厂 │ │
├───┼──┼──┼─────┼───────┼──┤
│耿龙田│男 │43 │助理会计师│弹簧厂 │ │
├───┼──┼──┼─────┼───────┼──┤
│刘延田│男 │46 │助理经济师│滨源饭店 │ │
├───┼──┼──┼─────┼───────┼──┤
│刘洪奎│男 │43 │助理经济师│石油化工厂 │ │
├───┼──┼──┼─────┼───────┼──┤
│贾洪智│男 │50 │助理工程师│汽车配件厂 │ │
├───┼──┼──┼─────┼───────┼──┤
│贾洪厚│男 │45 │助理工程师│弹簧厂 │ │
├───┼──┼──┼─────┼───────┼──┤
│贾振国│男 │48 │助理工程师│汽车队 │ │
├───┼──┼──┼─────┼───────┼──┤
│贾洪昌│男 │47 │助理工程师│汽车座垫厂 │ │
├───┼──┼──┼─────┼───────┼──┤
│刘登华│男 │43 │助理工程师│房屋修缮公司 │ │
└───┴──┴──┴─────┴───────┴──┘

续表
┌───┬──┬──┬─────┬──────┬──┐
│姓名 │性别│年龄│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
│刘登玉│男 │40 │助理工程师│房屋修缮公司│ │
├───┼──┼──┼─────┼──────┼──┤
│董振清│女 │40 │会计员 │弹簧厂 │ │
├───┼──┼──┼─────┼──────┼──┤
│任秋英│女 │57 │会计员 │东方饭店 │ │
├───┼──┼──┼─────┼──────┼──┤
│郑素珍│女 │42 │会计员 │汽车修理厂 │ │
└───┴──┴──┴─────┴──────┴──┘

革命烈士英名录

┌───┬──┬────┬────┬────┬────┬───┬──┐
│姓名 │性别│出生时间│入伍时间│牺牲时间│牺牲地点│职员 │备注│
├───┼──┼────┼────┼────┼────┼───┼──┤
│贾洪彬│男 │1923 │1948 │1951 │朝鲜 │炊事员│ │
└───┴──┴────┴────┴────┴────┴───┴──┘

附:荣残军人
耿洪玉三等甲

撰稿:丁兆明李云杰
编辑:关增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