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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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村,位于滨州市市区西部,隶属彭李街道办事处。东距彭李街道办事处驻地
1公里, 距市政府2公里,黄河5路西首北。北靠张课洼,南依张八棍,西邻许家村,
东接彭李村。 整个村落东西宽345米,南北长270米。面积93150平方米。1996年底全
村有97户,284口人,共有马、魏、杨、甄、李、王、尚等7个姓氏,其中以马、杨两
姓人数最多。人口自然增长率在5‰以内。现有耕地240亩。马家村委会所处地理位置
为城乡结合部,黄河5路与黄河6路西首,交通方便,村东有张肖堂二干和红旗渠,村
西有新立河,水源充足,环境优美。随着滨州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
马家村委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马家村之由来,明初,魏姓自山西省洪洞县迁此定居,繁衍生息,渐成村落,以
姓命村,故称魏家,后来马氏迁入,改称魏马二庄。其后渐成二村,因本村马姓人众,
定名马家,相沿至今。1996年有部分村民从事工副业和第三产业,剩余劳力从事农业
生产。全年农业、工副业国民生产总值达2010多万元,其中工副业产值2000万元,创
利税160万元,全村国民净收入91.3万元,固定资产160万元,人均纯收入2500元,被
市政府公布为小康村委会。

薄弱的经济,艰难的起飞
马家村在1945年以前, 全村共有37户,210口人,耕地912亩,其中地主3户,富
农和富裕中农4户, 计有41口人,占有耕地在70%以上。该村农民以农业为主。其经
营方式长期处于一种一家一户的封建式的小农生产状态,经济结构纯属单一的农业经
济。生产力低下,旱、涝、碱三大自然灾害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再加上封建
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苛捐杂税又多、匪患频仍,除极少数人家过的较为富
裕外,大多数农民生活常年处在饥寒交迫的贫困境地。在此情况下,部分农民被生活
所迫无奈只有扶老携幼去逃荒要饭,扛活打短工谋生。天下乌鸦一般黑,尽管如此,
生活仍是不得温饱,并且个别户还饿死人,如魏庆祥家饿死一女孩。全村有24条光棍
汉找不上媳妇,这便是马家村人生活的真实情况。生产力得不到解放,经济发展极为
缓慢。 1940年古历8月17日,盘踞在鳌头周的土匪头子杜孝先、范道文率十一团、三
团众匪徒外出“扫荡”,路过马家与该村护村看院的民众组织兰法团相遇,以甄广盛
为首的兰法团奋起抵抗, 终因寡不敌众而惨败。当场死伤数十人,甄家兄弟4人和一
未成人的女儿, 一家5口惨死在匪徒屠刀之下,魏廷宪及其两个儿子被匪徒杀死后又
被他们用刺刀穿了,花枪插进肛门,然后拖进房内再放火焚烧,手段极其残忍,使人
目不忍睹。全村房子基本上被烧光,所剩了了。在场群众因受惊吓,先后又死去数人。
这对处于困境的农民更是雪上加霜,生活更为艰难。
1945年解放,194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改革。这时刚刚结束了日伪统治,民生
凋敝,百业待兴。土地改革以后,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结束了。真正实现了耕
者有其田,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
又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使农民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家一户的小
农经济状态,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到1953年马家村在1952年互助组的基础
上,办起了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又叫先锋社)。是年粮食总产达到
10万多斤, 棉花亩产皮棉80斤,人均占有粮食500斤,每个工值达到1.80元,人均收
入110多元。同时,先锋社被惠民地区(现滨州地区) 公布为“先进单位”,定为地区
的点。 省委书记舒同多次来参观指导工作,农业部部长杨立功也曾2次来参观指导工
作,并叫拿2棵棉花(一棵184个桃,一棵182个桃)和试验田玉米去北京参加农业展览。
1956年有16个自然村组成高级农业合作社(亦叫先锋社),土地平均分配划片,马家村
平调出土地600多亩,全村实有土地不到300亩,而且土质较差。因土地大量减少,农
民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是年粮食总产4万多斤,棉花亩产皮棉35斤,全村总产值
12000元, 每个工值0.40元, 人均收入40余元。 1958年农业大丰收,每个工值达到
1.20元。全是由于“大跃进”、“浮夸风”、“共产风”的左倾错误影响,严重挫伤
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农业丰产不丰收。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各项
生产均降到合作化以来的最低水平。1960年全村国民生产总值仅有8000多元,每个工
值降为0.30元,人均收入30元左右。1962年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
社工作条例(草案)》,对农村政策进行调整;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农业生
产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农民的收入较前有所增长,经济始有好转。但时间不长,即
开始了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党的基层组织陷于瘫痪,生产处于无政府状
态,把农民种自留地和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也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进行批判、限制、
停止生产。尽管如此,马家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考虑,要想改变本村这种长期贫困
落后的面貌,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光靠农业是不行的,必须发展工副业生产。于是
他们顶着“左倾”错误路线的干扰,经过艰苦努力,多方筹措,于1970年办起了一处
规模较大的翻砂厂。该厂年年生产效益良好。到1976年纯收入达到10万多元,占全村
工农业总收入的90%。马家村坚持在抓好农业的前提下,积极兴办工业,壮大集体经
济,改善村民生活的愿望终于艰难的实现了。

依靠党的好政策走共同富裕之路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开始贯彻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政策,
推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改革开
放的春风很快吹遍了全国每一个角落。1980年,马家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响应党的
号召,逐步清除“左倾”思想的影响和障碍,决定把全村土地承包给农民自主经营,
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重新调动起来了,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到1985年,
全村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8.7万元, 人均纯收入达到574元。在这个期间,由于滨州市
的建立,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市区村民纷纷投入经商大潮。马家村地处市郊,距市
中心只有2公里, 交通方便,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不久将会成为繁华的市区。优越
的地理位置,改革开放的政策给马家村人民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马家村党支
部、村委会一班人,不失时机,牢牢地抓住了这个机遇,他们决定带领马家人民大干
一场。要想致富,单靠农业不行,必须走工商致富之路。党支部、村委会详细认真的
学习了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分析了当前的有利形势,认为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和改革
开放政策为我们发家致富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于是,党支部村委会决定,号召全村
村民要更新观念,变以农业为主为以工商为主,走工商致富之路。很快村民的思想解
放了,观念转变了,纷纷投入了经商大潮。开始有的经营蔬菜零售业,有的经营果品
零售业,有的经营个体交通运输业等。几年间从事交通运输业的汽车,包括大卡车、
卡车、 小轿车发展到十几辆;大小拖拉机发展到9辆;马拉地排车发展到了12辆。同
时根据市场需要建起了窑厂、 建筑队、印刷厂、家具厂、个体经营的4处翻砂厂、镀
铬厂、小化工厂、水电暖安装队等,相继投入了生产。生产效益良好,产值连年翻番,
人民生活逐年提高。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在发动和组织村民兴办各种经
济实体, 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党支部、村委会多方求教,积极筹措款项,投资3 0
万元,划出12亩地,于1988年建起了麦芽厂。产品销往河北、沾化等地,效益良好。
1996年投资8万元建起了养鸡厂等企业。 于此同时,还从事房地产租赁等。总之,马
家村人都在为发展经济,提高自己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而努力奋斗着。1990年人均
纯收入1200元,1994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到1996年底,全村国民生产总值:工副业
2000万元, 创利税160万元,农业总产值10多万元,工副业和农业净收入91.3万元,
人均纯收入2500元。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彻底改变了马家村过
去那种贫穷落后的面貌。终于走上了共同奔小康的道路。1985年马家村被市政府命名
为“精神文明村” ; 1996年被市政府公布为“小康村委会”,滨州地委、行署授予
“奔小康致富强村”,彭李街道办事处授予“全方位目标考评先进单位”称号。

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村中各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村民生活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和提高。 村中街道路面硬化600米,全部实现绿化;家家通自来水,户户通电;全村
村民都建起了混石砖木结构的四合院新瓦房, 人均占有住房40平方米;全村有彩电9
0台,黑白电视20台,电冰箱30台,私人电话18部,户安装空调10台,私人小汽车4辆,
运输大卡车7辆,摩托车20多辆,拖拉机9辆;另外还有大哥大、BP机等;全村村民平
均年衣食住行消费额达1600元,村民户户有存款。
物质生活的富裕,使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越迫切。为了满足村民对
文化生活的要求和保障村民的身心健康,村委会投资,建立了党员活动室、青年民兵
之家、人口学校、阅览室等文化活动阵地。阅览室有报刊杂志30多种,基本上能满足
村民对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要求;有村办小学1处,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幼儿教育
达到100%;建有卫生室1处,各种医疗设备齐全,药品充足,服务一流,一般常见病、
多发病,不用出村都能得到有效治疗。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均属先进,多年来没
有超生和非法婚姻现象,并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村委会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和社会治
安领导小组,在全村范围内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和普法教育,大搞精神文明建设,学法
用法,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广大村民的社会观念和守法意识得到极大提高,连续多
年来马家村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人们的精神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拾金不昧,助人为乐之事不断涌现。每年都有好多人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
好婆婆、好媳妇;十星级户12户,九星级户41户,八星级户26户;社会安定,群众安
居乐业,过上了安然幸福的小康生活。村委会每年拨专款数万元用于村民各项福利事
业和各种公益集资,如教育集资、优抚费、独生子女费、民兵训练费、治安费、灭鼠
消杀费、治河工程款、提留款、农业税等等。同时,对教育事业更为重视,为鼓励学
生好好学习,对考取大中专的学生实行奖励。考取大学者,每人奖现金1000元,考取
中专者, 每人奖现金500元;共产党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村委会每月发
生活补助费15元。全村村民,无论老小生活都有充分保障,人人安居乐业。马家村党
支部、村委会曾多次被评为市、办级“先进党支部”、“文明村”、“计划生育示范
村”、“全方位目标考评先进单位”;滨州地委、行署授予“奔小康致富强村”。

人物
杨德月 男,汉族,1954年5月3日生。自幼酷爱学习,勇于任事。1964年至1966
年在本村小学和彭李完小读书,1966年至1970年在彭李中学初中毕业。在校期间,任
班干部,连年被学校评为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毕业后即回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6年任村团支部书记、民兵副连长职务,并被彭
李管区推选为出席滨县(今滨州市)民兵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至1983年12月在村任大
队长。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至1996年任村党支部书记,1996年兼任村委会
主任至今。
杨德月1983年7月荣获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荣誉奖, 1984年荣获滨州地区
“模范共产党员”称号,1989年被彭李乡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990年被彭李乡
评为“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滨州市委授予“党员标兵”荣誉称号。
杨德月20年来,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辛勤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
志,工作扎实,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他忠诚于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带领全
村人民抓住机遇,勇于改革,踏踏实实地走上共同富裕之路。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路线,革新观念,改变作风,以集体
公有制经济为基础,乘改革开放的东风,利用有利的地利条件,大力发展村办企业,
积极鼓励村民兴办第三产业。建起了村办翻砂厂、窑厂、建筑队、印刷厂、家具厂、
养鸡厂等。迅速改变了贫穷村的面貌,走上了全村共同奔小康的光明大道。1996年全
村农业、 工副业国民总产值2010多万元;创利税160万元,净收入91.3万元,固定资
产160万元,人均收入2500元。使广大村民提前达到小康生活水平。
杨德月对村里的文化娱乐生活、计划生育、村内建设规划工作等都非常重视,在
他的领导下,1985年全村被市授予“精神文明村”,1996年被市政府公布为“小康村”,
滨州地委、行署授予“奔小康致富强村”,“计划生育示范村”,他自己也曾多次被
评为“优秀党员”、“万名党员奔小康标兵”。

历任党支部负责人一览表
┌───┬──┬─────┬──────┐
│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
├───┼──┼─────┼──────┤
│魏玉兰│男 │党支部书记│1956-1957 │
├───┼──┼─────┼──────┤
│马进才│男 │党支部书记│1958-1963 │
├───┼──┼─────┼──────┤
│魏玉俊│男 │党支部书记│1964年上半年│
├───┼──┼─────┼──────┤
│马荣田│男 │党支部书记│1964年下半年│
├───┼──┼─────┼──────┤
│马进才│男 │党支部书记│1965-1966 │
├───┼──┼─────┼──────┤
│马进才│男 │党支部书记│1970-1975 │
├───┼──┼─────┼──────┤
│魏玉峰│男 │党支部书记│1976-1982 │
├───┼──┼─────┼──────┤
│李明泰│男 │党支部书记│1983-1983.12│
├───┼──┼─────┼──────┤
│杨德月│男 │党支部书记│1984-至今 │
└───┴──┴─────┴──────┘

解放后村行政负责人一览表

┌───┬──┬───┬────────┐
│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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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光│男 │农救 │1946-1947.2 │
│ │ │会长 │ │
├───┼──┼───┼────────┤
│魏玉普│男 │村长 │1947.3-1947.9 │
├───┼──┼───┼────────┤
│魏庆祥│男 │村长 │1947.10-1952.12 │
├───┼──┼───┼────────┤
│魏庆祥│男 │村长 │1953-1956 │
├───┼──┼───┼────────┤
│马进才│男 │大队长│1957-1958 │
├───┼──┼───┼────────┤
│魏玉兰│男 │大队长│1959-1963 │
├───┼──┼───┼────────┤
│李明泰│男 │大队长│1964-1967 │
├───┼──┼───┼────────┤
│李明泰│男 │革委会│1968-1970 │
│ │ │主任 │ │
├───┼──┼───┼────────┤
│魏玉兰│男 │大队长│1971-1976.2 │
├───┼──┼───┼────────┤
│马进国│男 │大队长│1976.3-1977.12 │
├───┼──┼───┼────────┤
│杨德月│男 │大队长│1978-1984 │
├───┼──┼───┼────────┤
│甄守义│男 │村委会│1985-1995 │
│ │ │主任 │ │
├───┼──┼───┼────────┤
│杨德月│男 │书记兼│1996-至今 │
│ │ │村委会│ │
│ │ │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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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英名录

┌───┬──┬────┬────┬────┬────┬────┬────┬──┐
│姓名 │性别│出生时间│参加革命│牺牲时间│牺牲时 │牺牲地点│安葬地点│职务│
│ │ │ │时间 │ │所在单位│ │ │ │
├───┼──┼────┼────┼────┼────┼────┼────┼──┤
│马成刚│男 │1923.1 │1947.11 │1948.6 │渤海纵队│章丘陇山│陇山 │战士│
│ │ │ │ │ │七师二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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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张宝柱
编辑:苑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