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初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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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郝家村晚清秀才李淑贤(1866-1949年)用自家后院的3间平房开办起私立
小学。招收本村及耿家、太平庄(即今“五四”)等村的学生共20余人。讲授课程有:
《三字经》、《百家姓》、《四书》和《五经》等。学生家长向教师交纳一定的学费。
1937年日军侵占北镇后,学校解散。
1948-1950年,郝家村又请皂户张村(今属梁才乡)张学忠任教,仍在李淑贤的3间
平房(该房已在土改时献出,作为公房。后来此房被称作“老学屋”)开办小学,有学
生15名,没有统一课本,教师以教授学生识字、写字为主。教师由学生家长轮流管饭,
一般都是家长将饭送至学校。另外,每个学生每月交纳5斤粮食(以小米为标准) 作为
教师的薪水。
1951年小学停办,学生都到北镇的义和街小学和北村(今“五四”)小学就读。
1963年郝家生产大队办小学,有学生30名,为一至四年级复式班。地点仍在老学
屋。先后由郝玉华、高桂兰和马桂莲任教师。
1968年有1-4年级学生30余名, 借用北镇完小的一座教室,办一个复式班,由北
镇完小教师向英代课。课程都是统一教材。
1969年春,按照统一规定农村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管理。郝家大队在外籍任教的
李庆祥转回本村,又在老学屋开办学校,有学生30余名,分一、三年级和二、四年级
两个班,由李庆祥和高秀清(民办)任教。公办教师不再发工资,改为在生产大队记工
分。
1973年,郝家生产大队投资4500元建起6间教室、2间办公室的较正规的学校。学
生40名, 分一、三年级和二、四年级与五年级3个班。其中五年级为单式班,由公办
教师李庆祥和民办教师郝志清、李守芳、王洪娥任教。“文化大革命”后期,李庆祥
又调回原单位,仅有郝志清、李守芳支持教学。
1985年,居委会从本单位规模太小,人口少,学生也少,不具备开办正规化小学
条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办好教育,给下一代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与滨州市第
二小学联合办学,并很快达成协议。
1994年民办教师郝志清、李守芳由于教学成绩显著,已被批准转为公办教师。
1996年底全居共在校学生37名, 其中:学前班4名,一年级4名,二年级3名,三
年级10名,四年级8名,五年级8名。

附:郝家居委会与滨州市第二小学联合办学协议(摘要)
一、 自1986年9月起,市第二小学负担郝家居委会全部学龄儿童入学任务。郝家
居委会的学生入学后, 享受和其他机关的学生同样的待遇。自1987年暑假起,6周岁
儿童也同样入学前班。但不包括痴、呆、傻、聋、哑儿童。
二、 郝家居委会无偿为市第二小学提供4亩办学场地,地址在市物资局以东,市
燃料公司以南。
三、郝家居委会小学现有的所有课桌凳归第二小学所有。
四、郝家居委会小学现在的一名公办教师调往第二小学任教。一名民办教师也随
同入第二小学任教,但每月的85元工资仍由郝家居委会负担。以后如果该民办教师辞
职或被辞退时,郝家仍负担一名代课教师的工资。并负担其今后的增长部分。
五、郝家居委会每月交第二小学15元班级办公费。
六、……
七、此协议经双方认可,并经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