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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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社会,郝家的人口生育是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50年代中后期,是高出生、
低死亡、高增长。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死亡高于出生,人口出现负增长。
从1956年起,政府就提倡计划生育,动员已婚育龄妇女实行避孕。1962年开始,
滨县人民委员会在杨集等部分公社试点,推行节制生育,仅有少数多子女的干部带头
采取了输精管结扎、输卵管结扎、放节育环等措施,广大群众真正自愿接受的很少。
人口生育仍处于失控的自然状态。
1970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口非控制不可”的指示,滨县成立了计划生育
办公室,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晚” (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
“稀”(两孩间隔四、五年)、“少”(每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的生育原则,并开始
在群众中实行结扎等节育手术,人口出生率逐渐下降。
1987年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级加强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党支部、居委会认
识到了控制人口增长的紧迫性和长远的战略意义,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提到了议事日
程。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秀堂兼任。副组长
周相英,成员有高桂鑫、任立民、张秀成、苏玉兰。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由
周相英担任。相继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名誉会长张秀堂,会长任立民,副会长高桂
鑫,秘书长周相英,理事徐建新、李爱华、高建平,有会员40人。又成立了人口学校,
校长张秀堂,校委委员任立民、周相英、高桂鑫。教师任立民、周相英。以全居育龄
妇女为学员,定期进行“改变传统生育观念”和“有效节育措施”的宣传教育,真正
形成了全党抓计划生育工作,全民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人口出生率得以有效
控制。1991年,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层层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办事处与居
委会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居委会主任张秀堂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周相英也签订责
任书。 居委会在与各企业单位落实经济指标的同时, 首先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实行
“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纠正了过去那种“搞突击活动多,抓经常性工作少;单纯
任务观点多,超前服务少;治标措施多,治本措施少;超生后罚款,不落户口”等简
单粗暴的做法,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正常健康的轨道。至1996年底,人口自然增长
率一直控制在2‰以下,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