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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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旧社会,婚姻要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之间,没有自由选择对
象的权利,素不相识的一对男女青年,被媒人硬拉在一起,拜堂成亲,建立家庭,常
常酿成婚姻悲剧。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
男女结婚年龄、废除一夫多妻制等。婚姻方面的陋习逐渐改变,早婚、童养媳、娃娃
媒等现象已消除。80年代初,国家修定了《婚姻法》,大力提倡晚婚晚育,青年婚龄
均在23-25周岁之间。 自80年代以后,因郝家经济条件较好,不少女青年婚后,引男
到女家落户。
家庭
郝家居民历代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旧社会崇尚大家庭,讲究人丁壮旺,很多
家庭数代同堂。1945年,全村户均人口4.2人。新中国建立后,户均人口呈上升趋势。
从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 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兄弟分居,父子分居者日多,
家庭规模变小。 1980年以后, 两代家庭渐多。 1981年127户,467人,户均3.8人。
1996年139户, 391人,户均2.83人。6口之家仅周玉文和郝怀君2户。5口之家为郝子
刚、 邢海田、高桂枝、郝怀钦和郝怀训5户。另有4口之家28户,3口之家37户。其余
为1-2口之家。以两代户占绝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