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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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0年代开展计划生育以来,人们从传统的旧生育观“多子多福,儿孙满堂,养
儿防老”过渡到了70年代的“晚、稀、少”的生育观念阶段,自此又转到了80年代后
期的“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观念。自从1977年本村有一名妇女采取放环节育开始,
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居委会建立了计生协会等组织,工作措施得力,毫不放
松, 杜绝了计划外生育,晚婚和计划生育均达到100%。近几年来,计划生育组织抓
好本居委会计划生育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企业内的职工计划生育的管理,加强了对
居委会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至1996年底,连续4年被市
府、北镇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组织机构
1.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侯传光;副组长侯传村;成员:高志江、高淑兰、侯
传国。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侯传村;副组长高淑兰;成员:李玲、周
建华。3.育令妇女活动小组:一组负责人,屈明荣,18人;二组负责人张建美,17人;
三组负责人程春香,18人;四组负责人薛红芳,19人;五组负责人张会香,19人;六
组负责人李文花,34人。4.避孕药具管理小组组长:高淑兰,成员:屈明荣、张建美、
程春香、薛红芳、李文花。
计划生育措施
其中包括居委会人口学校,育令妇女活动组织,计划生育户三结合落实,每年发
放计划生育明白纸,制定合同工、固定工、农民合同制工人产假假期待遇规定,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措施等。
1996年, 滨州市环宇纺织集团总公司1号文件中,重申了职工产假假期的待遇规
定;文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必须持有生育证)正常假期90天,符合晚
育标准的再增加60天,难产的(医院证明)增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婴增产假
15天。产假期间合同工只享受假期;固定工、农民合同制工人,工令不满三年的,发
给补助费300元;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发给补助费400元,工令满五年以上的发给补助费
500元。
1996年居委会向居民发放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明白纸。内容如下:一、共计116户,
总人口268人, 已婚育令妇女103人; 其中结扎11人,放环55人,用药具12人。二、
1996年办理生育证24人,当年能生15人,转97年的9人;1-6月份出生4人,初婚6人,
已办理1977年生育证的14人(包括96年转97年的),其他1人。三、人口学校1-6月份上
课3次,上课内容分别是:1. 世界、中国、山东、滨州人口状况;2.青春、中老年期
卫生保健;3.新婚、产后卫生保健,哺育期注意事项。四、计生协会会员35人,占总
人口的11%,协会审议生育指标6人,通过5人。五、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10人。六、
三结合落实情况:1.对计划生育户,根据本人的能力,有的安排在本企业做工,有的
安排干装卸工作。2.对计划生育户,无生产能力的人,男60岁,女50岁以上,当前每
月发生活费60元,今后,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生活费还要增加。3.计划生育户
申玉枝因是盲人,安排干活有一定困难,居委会为她出资做本钱,收废品维持生活,
每逢节日还发给部分救济款。计划生育户沙秀珍的大哥智力较弱,不能安排在企业做
工,居委会协助他买了一辆三轮车出租,用以维持生活;这样沙秀珍能安心地做好自
己的工作。在经济诸方面居委会出面帮助计划生育户的例子还有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