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政治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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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居委会党支部的领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一贯指导思
想,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紧密结
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企业的干部、工人坚持进行时事形势教育、历史传统教育、法制
教育,开展群众性帮教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团结教育全体职
工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工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积极
劳动,奉献自己的汗水与聪明才智。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新形势,企业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不断
总结经验,更新观念,转换内部机制,强化管理措施,使思想教育与经济手段有机结
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把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
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开发生产力最基本的措施。十余年来,企业被各级党委、政
府命名为“明星企业”、“先进单位”、“安保杯优胜单位”等。
法制教育
企业从建厂开始,从自身的发展,职工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坚持不懈地开展了
普及法律教育,并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法律规定和条例建立健全企业法规,
加强企业法规教育,逐步走上以法治厂的轨道。
企业先后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
姻法等,又学习贯彻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继而组织学习贯彻了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
在普及法律教育中,在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知法守法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
强化了企业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了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全厂上下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
法规,结合本居委会,本企业实际,系统地制定了本居委会的各项治安条例,企业的
厂规厂纪,配套制定了四十余种制度规定,如治安保卫制度,物资出入厂区登记制度,
奖惩制度等等。
通过开展普及法律宣传教育,全居委会干部、职工、居民学习法律,熟悉法律,
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空前高涨,多年没有出现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计划生育的规定有较
好的执行。1995年被山东省乡镇企业局命名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居委会还建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支部书记侯传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王
中原担任,成员有高淑兰。办公室下设普法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设立了负
责安全保卫的安保科, 建立了《保卫科职责》 的规章。安保科下设巡逻队,制定了
《巡逻队职责》。居委会还组建了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委员会职责》,还建有红白
理事会,对居民红白大事具体参与,对移风移俗、勤俭节约办大事,起到了不可替代
的作用。
《普法小组职责》内容:一、本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二、
组织本居委会居民、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懂法、遵法,学习遵法先进事迹,提高法
制观念;三、协同安保科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做到心中有数,经常进行
调查,对个别人员要进行登记,预防发生意外事故;四、对违法者,协同安保科送公
安部门处理。
互帮及慰问活动
在职工中提昌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是建厂以来进行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经常性
的传统活动;慰问活动是职工在思想上、生产上、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对其家
庭进行走访,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职工家里。通过互帮及慰问活动,密切了企业与职
工及其家庭的关系,使职工感到企业是靠山,是依靠,是自己的大家,因而也增强了
思想工作的渗透力和凝聚力,增进了互相理解,加深了感情。
自1991年起,以企业工会的名义,就成立了“扶贫基金会”,工会会员自动捐献
现金,帮助困难职工。当年支援特贫职工四人,共计援助金额达两千元。此后每年都
有三至四名职工受到帮助,企业也曾多次走访慰问,帮助职工解燃眉之急,其中有吕
汉忠、赵金罡、邓希成数人。有时个别职工遇上特殊情况,如车祸、难治之症等,企
业领导发出号召, 叫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对同胞献出爱心。1991年,职工捐款670元
支援王博兴;一九九六年,职工捐献现金支援董惠芳5985元;1997年11月,职工向马
玉娥伸出温暖的手,捐献1082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