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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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中国建立到70年代初, 胜利居委会的人口生育处于无政府状态。建国前是高
出生,高死亡,低增长;50年代中后期,是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1959年-1961年,三
年困难时期, 死亡高于出生,出现负增长;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出现高出生,
低死亡,高增长。
1970年,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口非控制不可”的指示,滨县成立了计划生
育办公室,村内也设立了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晚” (晚婚
年龄男25周岁, 女23周岁)、“稀”(两个孩子间隔4-5年)、“少”(每对夫妇不超过2
个孩子) 的生育原则。开始实施节育措施。80年代初,村民意识到计划生育的重要性,
党支部、村委会也制定了得力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卓有成效。80年代后期, 人们普遍
接受了“一对夫妇一个孩”的观念,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早已成
为居委会常抓不懈的工作。

表1-16 1977年-1996年胜利居委会节育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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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女扎│放环│男扎│年份│女扎│放环│男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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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1 │ │1984│7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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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16 │ │1985│5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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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2 │ │1986│1 │1 │ │
├──┼──┼──┼──┼──┼──┼──┼──┤
│1980│17 │4 │1 │1987│ │1 │ │
├──┼──┼──┼──┼──┼──┼──┼──┤
│1981│1 │1 │ │1988│1 │ │ │
├──┼──┼──┼──┼──┼──┼──┼──┤
│1982│4 │3 │ │1990│2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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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0 │5 │ │1996│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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