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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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
梅立端小学四年级学生,泥塑作品“桃、梨、苹果”参加淄博工矿特区举办的儿
童美术雕塑展,获二等奖。

1958年
王家英被评为淄博专区钢铁战线先进工作者、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
并赴京参加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奖章
孙良美被评为淄博专区钢铁战线先进工作者,并出席代表大会,获奖章一枚。

1959年
孙良美获共青团中央“五四”运动40周年纪念章一枚。

1960年
王家英赴京参加全国民兵代表会议,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
宋庆龄副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并授予56式半自动步枪一支。被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淄博市委评为青年跃进红旗手,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评为青年跃进
红旗手,被评为淄博市文教卫生先进工作者,并出席淄博市文教群英会。

全国民兵代代会议奖章

1978年
穆念玉在淄城人民公社农民运动会中, 获女子青年组跳高第一名、铅球掷远第一
名、100米短跑第二名。
韩克芬在淄城人民公社农民运动会中,获女子青年组800米长跑第一名、1500米长
跑第二名。

1979年
王家英被评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并赴京参加全国妇
女联合会召开的“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

全国三八红旗手奖章
沈德红、朱洪富夫妇被中共淄城人民公社委员会、淄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表彰
为计划生育先进夫妇,并获奖金200元。

1982年
张平被淄博市人民武装部命名为民兵“四会”教练员。
李士国被淄川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评为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优秀普查员。
孙兆会被淄川交通警察大队评为优良驾驶员。

1983年
李士国在淄城人民公社举办的农民运动会中获男子中年组跳高第二名。

1984年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用电先进工作者。
孙兆会被淄川交通警察大队评为优良驾驶员。

1985年
李士国在淄城镇第一届农民运动会中获男子中年组跳高第五名。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用电管理先进工作者。

1986年
孙兆会被淄川交通警察大队评为优良驾驶员。
李士国在淄城镇第二届农民运动会中,获男子中年组跳远第六名。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用电管理先进工作者。
梅立端被中国书画函授大学评为优秀学员。

1987年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用电管理先进工作者。
李玉秋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1988年
周玉凤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8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
人。
孙兆利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87年度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工
作先进个人。
李士国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87年度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孙兆会被淄川交通警察大队评为优良驾驶员。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989年
李传堂在淄川区“柳泉杯”书画大奖赛中,山水画作品获优秀作品奖。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用电管理先进工作者。

1990年
孙即全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丁昌贵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8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王庆春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89年度优秀团干部。
李玉秋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8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
人。
谭延玲被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张平被淄博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办公室评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孙兆玉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电工。

1991年
盛伟被淄博陶瓷琉璃艺术节组织委员会、第二届“金秋灯会”部评为先进工作者,
获淄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频电子除垢机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李玉秋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
人。
闻成秀被淄博市教育委员会评为优秀教师。
张平被淄博陶瓷琉璃艺术节组织委员会、第二届“金秋灯会”部评为先进工作者,
获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家庭文化系列活动征文竞赛一等奖。
孙即全获淄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频电子除垢机科学技术成果证书,被淄博市陶
瓷琉璃艺术节组织委员会、第二届“金秋灯会”部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中共淄川区委
员会、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先进工作者。
王庆春被中共淄川区委员会党校评为第二期农村干部班优秀班干部。
李传堂在淄博市1991年度“维尔舒杯”书画大奖赛中,国画作品获优秀奖。

1992年
张平获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区文化局、淄川节能办公室、淄川区文化馆农
民文学征文比赛二等奖。
孙兆会被淄川交通警察大队评为优良驾驶员。
孙即全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1年度优秀村干部,被中共
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盛伟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丁昌贵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闻成秀获淄川区人民政府课堂教学一等奖,获淄博市教育委员会课堂教学二等奖。
梅立端国画作品《荷塘清趣》参加淄博市举办的“淄博农民奔小康”书画展,获
三等奖, 作品《秋情》参加在京举办的全国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书画展,被书画
展组织委员会收藏。
宋翠清获淄城镇妇联“想小康奔小康”家庭征文大奖赛二等奖。

1993年
孙即全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淄博市人事局、淄博
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被中共淄博市委员会、淄博市人民政府评为1
992年度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先进工作者。

1994年
盛伟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淄博市委、淄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淄博市农业委员
会、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淄博市“青年星火带头人”。
孙兆会被淄城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工作者。
梅立端国画作品《秋情》、《荷塘清趣》入选山东艺术馆编纂出版的《中国美术
家书法家作品大汇》,并授以“中国书画艺术家名人”称号。
孙即全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王爱昌被淄博市人民政府评为小学优秀班主任。
孙斌西关一村幼儿园中班四岁幼儿,获淄川区“十佳般阳幼苗”称号。
董玲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任德智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闻立智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刘杰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张平被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黄衍玲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3年度优秀电工。

1995年
孙即全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共淄川区委员会评
为199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梅立端书画作品《春韵》参加淄川区“乡镇企业杯”书画摄影大奖赛,获二等奖。
张平被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1994年度模范通迅员,被中共淄川区
委宣传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4年度宣传思想
工作先进个人。
孙兆利被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被南关派出所评为1994年度治安保卫先进工作者。
孙兆会被淄城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评为交通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
宋玉霞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4年度至1995年度优秀幼儿
教师。
王海燕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4年度至1995年度优秀幼儿
教师。
贺永红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4年度至1995年度优秀幼儿
教师。
盛伟被淄川广播电视中心、淄川电视台评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淄川区委、淄川区青年联合会、淄川区人事局、淄川区劳动局、淄川
区广播电视局、淄川日报社评为第二届“商城十大杰出青年”。
王家尧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刘杰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王洪刚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张其宝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黄衍玲被淄川区教育委员会评为1994年度幼教先进工作者,被中共淄川区委、淄
川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4年度优秀电工。

1996年
王海燕在淄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的幼儿教师技能技巧比赛中,获单项组织活动第二
名、视唱第一名、唱歌第一名、舞蹈第二名、全能总分第一名,在淄川区教育委员会
组织的技巧技能比赛中,获全能总分第一名。
杨菊在淄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的幼儿教师技能技巧比赛中,获单项视唱第二名、唱
歌第六名;在淄川区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幼儿教师技能技巧比赛中,获单项音乐第一名。
路爱红在淄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的幼儿教师技能技巧比赛中,获单项唱歌第三名。
宁秀兰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王家尧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王广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先进个体工商户。
孙即全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
淄川区广播电视局评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
盛伟被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区广播电视局评为1995年度广播电视新闻报道
工作优秀通迅员;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 被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淄博市人
事局给予嘉奖。
李士国被淄川区农业局评为农村基金会先进个人。
孙兆会被淄城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评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优良驾驶员。
孙兆利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宋翠清被淄川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评为全国第五次人口抽样调查优秀普查员。
张平获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日报社首届“供水杯”好新闻优秀奖,被中共
淄川区委员会评为1995年度优秀通讯员,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5年度优秀共产
党员,获淄博市“川三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与农业转变增长方式主题征文研讨活动
三等奖,被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黄衍玲获淄博市家庭“三优”活动知识竞赛三等奖,被淄川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会授予优秀儿童少年工作者称号,被淄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儿童少年工作先
进工作者,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5~1996年度幼教管理工作
优秀园长。

1997年
孙即全被淄博市人民政府评为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
199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工作者,
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二五”普法先进个人。
张平被中共淄城镇委员会评为199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工作者。
盛伟被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区广播电视局评为1996年度广播电视宣传报道
优秀通讯员,被淄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第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先进个人,被
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工作者。
王庆春被淄川区农业局评为经管系统1996年度先进个人。
孙兆利被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农村先进治保主任,被淄城司法所评为调解工作先
进工作者。
孙兆会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孙兆玉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电工。
宁秀兰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1996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
王家尧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1996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
董田广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1996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
司志刚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1996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
张辉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1996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
王广被淄川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服装城分会评为1996年度先进个体工商户。
梅玉慧组织编排的舞蹈《春天的故事》,在淄川区“供水杯”“庆七一,迎回归”
文艺会演中获优秀创作奖;被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被中共
淄城镇委员会、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1997年教育工作优秀园长。
贺永红获淄城镇第二届幼教书画展一等奖;获辅导幼儿组二等奖两项,一等奖一
项。
王海燕辅导幼儿参加淄城镇“幼儿故事大王”赛获三等奖;辅导幼儿参加淄川区
“幼儿故事大王” 赛获优秀奖; 编排的舞蹈《春天的故事》,在淄川区“供水杯”
“庆七一,迎回归”文艺会演中获优秀创作奖。
祝灵君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宋海霞被淄城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杨霞获淄城镇“迎香港回归”画展二等奖。
贾凡村幼儿园幼儿,在淄博健康好儿童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百名淄博健康好儿
童”;被淄川区授予“般阳新苗”称号。
房晓村幼儿园幼儿,在“幼儿故事大王”赛中,分获区“故事大王奖”、镇三等
奖、市“故事大王奖”。
孙凯颜村幼儿园幼儿,获淄城镇“幼儿故事大王”赛二等奖;获淄城镇幼儿组画
展二等奖。
袁东晓村幼儿园幼儿,获淄城镇“迎香港回归”画展幼儿组一等奖。
闻珂村幼儿园幼儿,获淄城镇“迎香港回归”画展幼儿组二等奖。
徐平获淄博市“服装城”杯农民中国象棋邀请赛第一名。
夏候全祥获淄博市“服装城”杯农民中国象棋邀请赛第六名。
陈守辉张麦云夫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愿退出二胎生育指标,受到淄城镇人民政
府的表彰奖励。
牟维禄刘玉凤夫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愿退出二胎生育指标,受到淄城镇人民政
府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