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农业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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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助组
1954年秋,孙迎考带领15户农民组织起西关第一个互助组,自任组长。随后,张德
福、钱汝臣、朱洪三、胡成业、高绪重、赵林春、刘道成、徐长华等纷纷建立起互助
组。西关村的互助组达到11个。互助组土地仍为个体农户所有,组内农户采取相互帮
工、互助互济的办法,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春,孙迎考的互助组又吸收复兴街部分农户,成立了“五五”农业生产合
作社,意为1955年建立,后改称五五一社,社长孙迎考,副社长吕丕明,会计孙即顺
(当时党组织曾安排杨维新来该社抓工作)。之后,张德福的互助组也组建起初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张德福任社长,闻长义任副社长,祝守仁任会计。同时,长兴街以小车公会
中的24人为主也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朱洪三任社长。此后,钱汝臣办的红星初
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朱洪三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称“五五二社”,赵林忠任社
长,钱汝臣任副社长,贾凤远任会计。初级社将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折价入
股,按股参加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是:人分部分一般为60%至70%,
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股份分配,为40%至30%,各社不等。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后,
随着合作化高潮的到来,西关村的“五五一社”、“五五二社”以及其他初级社于1
956年2月3日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分为:西关第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高正
三,后为孙即顺,副社长张德福,会计孙即顺;西关第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
赵林忠,副社长钱汝臣,会计贾凤远。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生产资料入社,凭劳动
力劳动记工分参加分配的核算方法,土地不再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