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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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一村,地处西关商业区,长期以来,村民多以小本经营,小商小贩或从事小手
工业生产为生计,因而土地占有量较少。西关一村区内虽没有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和
富农,而贫苦农民却受着雇工、土地出租和高利贷等形式的封建剥削。

一、雇工
地主除雇用以年度为期的长工外,还大量雇用计日计月的短工和月工。西关关口
设有短工市,每天清早,贫苦农民自带农具,云集于此,等候雇主雇佣。被雇佣的短工,
短则一日,长则几天。日报酬仅有几斤或10来斤粗粮或相当的现钱。除此尚管两顿粗
饭(晚饭往往是雇主给几张煎饼)。雇工活儿很累,一般都从黎明干到日落。路远的雇
工走黑路时,不得不燃香壮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互助合作的兴起,关口短工市
已不复存在。

二、土地出租
地主、富农出租土地,分死租和活租。死租又叫定租,即定死每年每亩交租数量;
活租为定死交租成数,按全年土地收获量,按照所定成数交租,或“三七”,或“四六”,
或“五五”。

三、高利贷盘剥
解放前,西关地区高利贷盘剥的主要形式有放粮、放钱两种。放粮,为春借粗粮
夏还细粮,或春借一斗,秋还二斗。放钱,普通为三分利,三年本利平,有的高达月利10
分,另外,更厉害的是利生利的“驴打滚”(即到期不还,利息加倍,利上加利)。除此,
还有先收利的办法(即放钱时扣下当月利息)。“质地作押”,是地主剥削农民侵吞土
地的另一种形式。借债人以地作押,到期不还,所押土地就归债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