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xzcz&A=2&rec=13&run=13

西关一村地域商业繁华,历来流动人口多,暂住人口也多。建国前,由于战乱连年,
经济萧条,西关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很少。建国后,在经济恢复时期,流动人口和暂住
人口增加,春节前夕或物资交流大会期间,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更是众多。1960年以后,
进入“以粮为纲”的年代,集市贸易紧缩,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骤减。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日益繁荣,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日益增多。90年代初淄川服装城建成后,优惠政策
吸引了大量省内外的服装加工生产业户和服装经营业户,到服装城来安营扎寨,从事服
装加工和服装经营,最高时期可达上千户数千经营者和生产者,日均客流量10余万人,
随之暂住人口骤增,一时间街巷宅院夜以继日制衣机声不断,细闻人言话语,南腔北调,
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难分客商是长江南北还是黄河西东。每到秋后,东北三省商客骤
然涌入,挤满大厅内外,暂住人口达到高峰,各地客商竞相销售其各具特色的服装,历时
三个多月,春节临近,客商们清点钱币,箱满囊实而归。
1988年,根据上级指示,对暂住人口,实行由暂住人口居住地负责管理。暂住人口
同常住人口一样,在计划生育问题上,要建有育龄妇女登记簿,并实行两项合同制:一是
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表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暂住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签订计划
生育合同;二是村民委员会与暂住育龄妇女的房东,签订房主包客户合同。由于暂住人
口流动性大,签订合同每年要进行两次,对签订合同落实措施的,发给区政府印制的计
划生育证书,并按常住人口的透查制度,按季度进行透查管理。
暂住人口流动性大,许多合同签订后,在组织透查时,人已不在原址。春节期间流
动性更大,少则60%,多则80%的业户,流入新的经营区域或新的住址,合同亦即废止。
因此,暂住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工作,几经努力收效甚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育龄妇女与
原籍的计划生育部门保持着一定联系,执行原籍的生育计划。
暂住人口的管理,村民委员会只行使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公共卫生等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