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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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镇属平原地区,土地肥沃,地下水源丰富,自古就是农业发达地区。据《临
淄区志》记载,这里的农业生产已有5000年的历史。
公元19世纪末,农民开始重视农艺改良,如引进和培育良种,改进耕作制度和栽
培技术等。在缺雨干旱的农时季节,人工掘井提用地下水灌溉,争取农作物丰收。那
时地下水位较浅,东部坡子、马岱、蓬科、油坊、南卧石、北羊以东,后下、前下、
西上、东上、东官庄、麻卸村一带水位距地面约二三米,一天就能掘一眼土井。西部
崖付庄、于家庄、高家、曹村、皇城营、许家、崖头、郑辛、郑郭、崔郭、小李、小
铁、大铁、孔王一带水位距地面约十七八米,六七天才能掘一眼土井。提水灌溉是用
“辘轳头”“鸳鸯罐”。进入20世纪初,有钱的富户开始挖掘大井,使用木制或铁制
水车、鸳鸯罐提水灌溉。当时种植的主要作物有谷子、高粱、小麦、大豆等。正常年
景全年平均亩产80公斤左右。广大劳动人民长年处于少粮缺粮的半饥饿状态。
1937年,日军入侵后,烧杀抢掠,加之连年天灾 (1939年春夏大旱,1942年秋末
低温,1943年连续大旱) ,造成了大范围的灾荒,农民逃亡要饭,背井离乡,农业遭
受了严重破坏。
1945年,日本侵略军投降后,解放战争开始,全镇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
的领导下,一边打仗,一边积极地发展农业生产。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皇城各村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
削制度,生产力得到解放,农业生产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起来,粮食产量全年平均每亩
达到110多公斤。 自1952年开始,按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定》,各村先后
成立了农业合作社。至1956年,皇城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土地集体
所有制,全年粮食亩产量达到了128公斤,总产947.7多万公斤,除去国家征购和集体
扣留,人均占有口粮180公斤。
之后,又由规模较小的初级社发展为生产组织规模较大的高级社。1958年,成立
人民公社,强调“一大二公”,形成了农业生产中的“大锅饭”,后又发展到“一平
二调”,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受到重大损失。
自1962年起,按照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政策,进行整顿,
建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管理体制,这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
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发展商品经济受到限制,生产收
入减少,农民多劳不多得,再一次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发展生产有
了自主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起来,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农业生产有了生气,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该镇发展农业生产用水,主要是靠采用地下水。自50年代起,
灌溉打井采用地下水,到90年代末,所打的井经过三次大的更新换代和电力排灌机械
的配套使用, 全镇8万余亩耕地都浇上了水。轮灌期缩短到5~7天,成为农作物旱涝
保丰收的强乡镇。
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农业机构化的发展,农业机构总值和动力机械,分
别由1994年的1110万元、14076千瓦,发展到2001年的4923万元、38228千瓦。耕、种、
灌溉、收割、运输、粮食加工、土方工程全部用上了现代机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镇自90年代起,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党委政府引导
农民发展大棚蔬菜和畜牧业, 投资410万元帮助农民革新技术,推广新品种。为加快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步伐,使皇城镇的蔬菜和畜牧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农业银行和信用
合作社对农民开办了低息或无息贷款。
至2001年, 全镇建成蔬菜大棚2.48万个,种植面积达4.3万亩。粮食亩产1048公
斤, 总产达到4950万公斤。引进和推广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20余个,建成5处规模化
养殖小区和10余处畜牧养殖厂。 完成秸杆青贮1.45万立方,建成牧草种植基地300余
亩。农业结构调整日趋完善,农业生产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大幅增长,农业
效益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