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文明单位(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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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皇城镇党委、政府在抓物质文明建设
的同时,狠抓精神文明的建设,村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坚持开展文明村和文明户、五
好家庭评选活动。几年来全镇先后有18个村被区、市两级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
市级文明村有:大马岱(1984年)、顾邵(1985年)、张家庄(1986年)、杨王(1987年)。
区级文明村有:五路口、大蓬科(1984年)、灯笼、曹村、油坊(1985年)崖付庄、锡腊
营、史王、高家、小马、石槽、东蓬科(1986年)、南荣、坡子(1987年)。
1993年皇城镇制定了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计划,当年皇城中学、中心小学、
交通管理所,以及顾邵、高家、张家庄、五路口等村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万昌集团
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2001年除石槽、南卧石等村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外,还评出市级科普文明户8户,
并评出首批镇级文明家庭3000户。 通过一年一度的评选文明单位活动, 推动了全镇
“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