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传染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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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流行的传染病有:天花、肝炎、霍乱、鼠疫、痢疾、伤寒、梅毒、脊髓灰
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乙脑、猩红热、狂犬病、疟疾、地甲病、肺结核、
新生儿破伤风等。无医疗预防机构,缺医少药,致使各种传染病在镇内流行蔓延,严
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非常重视,提出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大
力开展防病治病工作,1952年,全淄东区儿童普种了牛痘,至1953年,基本控制了天
花流行。1971年,白喉病绝迹;1983年,疟疾绝迹。1985年,麻疹得到控制。1993年
后,镇内绝迹的传染病有流脑、麻疹、疟疾、白喉、伤寒、脊髓灰质炎、狂犬病等。
仅有流行性腮腺炎等少数传染病,尚时有发生,但能及时得到治疗,发病率亦在逐年
降低。
自1957年7月, 临淄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办法》后,对预防
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起了重要作用。 1978年9月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后,更进一步完善了疫情登记,实行一人一卡,并开展了疾病
监测和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制度。1985年在全临淄区传染病的管理评比中,皇城医院被
评为第一名, 市卫生局颁给集体荣誉奖。1989年2月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使传染病的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此外,在消毒、杀虫、灭鼠等方面
也做了大量工作,虫媒介传染和鼠源性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