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 临淄县曾设养济院一所。在金岭和石槽各设1所普济堂。
这是当时官府为收养孤儿,照顾孤老的慈善事业,但名不符实,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党组织领导各村的农救会、妇救会曾动员乡亲对孤寡老人给予救
济照顾。
建国后,尤其在农业合作化时期,根据孤老社员的实际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安
排其轻微农活使其自给。不能自给者给予社会救济,困难户同社员统一分配口粮。每
年政府拨发的救济款物,优先照顾烈军属困难户和其他困难户。对烈士子女无人抚养
者,生活全由农业社负责,并优先安排其入学和工作。对传染病患者,如麻风、疟疾、
结核等疾病能及时治疗,医疗费用予以优惠。
1958年秋,皇城人民公社成立,当时受“大跃进”共产风影响,一切工作打破常
规,村村办起了集体食堂,幼儿入了托儿所,老人入了敬老院,达到了幼有所托,老
有所养。但这是一阵风,1962年纠正“大跃进”中的“五风”错误,停止了集体食堂。
1964年起,对农村无依无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和病残社员,由生产大队
全部供养,实行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称之为“五保户”。
1983年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社会福利事业越办越好。1985年办起敬老院
1处(院址在皇城营村里) ,将全乡各村无亲人敬养的孤寡老人搬进敬老院,设专人负
责赡养。2001年皇城、北羊两镇合并之后,为改善敬老院的条件,投资在原北羊镇政
府机关旧址新建1600平方米老年公寓1处。
第五类 社会福利
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 临淄县曾设养济院一所。在金岭和石槽各设1所普济堂。
这是当时官府为收养孤儿,照顾孤老的慈善事业,但名不符实,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党组织领导各村的农救会、妇救会曾动员乡亲对孤寡老人给予救
济照顾。
建国后,尤其在农业合作化时期,根据孤老社员的实际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安
排其轻微农活使其自给。不能自给者给予社会救济,困难户同社员统一分配口粮。每
年政府拨发的救济款物,优先照顾烈军属困难户和其他困难户。对烈士子女无人抚养
者,生活全由农业社负责,并优先安排其入学和工作。对传染病患者,如麻风、疟疾、
结核等疾病能及时治疗,医疗费用予以优惠。
1958年秋,皇城人民公社成立,当时受“大跃进”共产风影响,一切工作打破常
规,村村办起了集体食堂,幼儿入了托儿所,老人入了敬老院,达到了幼有所托,老
有所养。但这是一阵风,1962年纠正“大跃进”中的“五风”错误,停止了集体食堂。
1964年起,对农村无依无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和病残社员,由生产大队
全部供养,实行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称之为“五保户”。
1983年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社会福利事业越办越好。1985年办起敬老院
1处(院址在皇城营村里) ,将全乡各村无亲人敬养的孤寡老人搬进敬老院,设专人负
责赡养。2001年皇城、北羊两镇合并之后,为改善敬老院的条件,投资在原北羊镇政
府机关旧址新建1600平方米老年公寓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