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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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临淄无人口生育管理机构。
1957年12月17日,临淄县成立节育工作委员会,第二区也相应地成立了节育小组。
开始宣传节制生育。
1966年3月, 皇城人民公社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推广和实行计划生育”的指
示,培训了计划生育宣传员、技术员、药具发放员。在广大社员群众中进行计划生育
的思想教育和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同时,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村基层负责人带头订出生育计划,起初效果不甚明显,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干扰,
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上升。到1970年全社人口已达2万多人,比建国初期增长85 00人。
仅1970年到1975年的5年中增加近1900人, 平均每年增加近400人。1976年3月皇城公
社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徐桂芹主持工作,各大队(村)都加强了对计划生育的领导,
全社4000名育龄妇女中,有3450人采取了结扎和放环措施,节制生育率达到85.7%。
同时,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1979年,采取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在坚持长年抓的同时,又采取了“集中突击
和分片包干”的办法。至1982年,全公社中虽有偷生、强生,个别还有多胎出现,但
人口增长率已下降到12‰。 1984年4月乡政府调整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乡计
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孙维友,副乡长訾琳任副组长,团委书
记、妇联主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为组员。重新建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由18人组
成,徐传伟任办公室主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奖惩、学习宣传、报表例会、服务
守则、考勤、妇女透环、挂牌管理、“四簿一卡”等各种管理制度。在具体工作过程
中结合各部门采取了“一条龙”工作法,即:接好生的、育好小的、教好大的、养好
老的、送好终的、治好不育的、控制超生的、管好不法的、教育好不孝的、帮助大男
大女找不上对象的、处理好闹家务纠纷的。至1984年全乡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0‰。
后因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制度一度执行不严,又出现了早婚早育、计划外怀孕和
抢生的现象,人口增长率大有回升。1990年初,乡党委针对以上问题,整顿和健全了
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党委书记亲手抓,分管乡长靠上抓,制订了改进计划,即:一年
打好基础,二年上水平、见成效,三年跨入先进行列。对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和
育龄妇女制定了23条规章制度, 与广大育龄妇女签订了6项管理合同,计划生育工作
初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
199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7‰, 计划生育率达95%,晚婚率达84%。做到了一胎发
证,两胎严格控制审批手续,杜绝婚前非法同居和非法抱养及计划外超生,达到无计
划外超生。年终在全区检查评比中获第一名,跨入了先进行列。1992年全区年终评比
中获二等奖。
1993年,继续实行“三为主”方针和“四统一” (计生办数字与派出所统一;与
防疫站统一;与各村户口统一;计生办所有档案、簿、卡统一) 。计划生育晚婚、晚
育率逐年提高。2001年人口出生率11‰,自然增长率4.73‰。
皇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始建于1993年,是由原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而成,1997年
恢复计划生育办公室,下设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有四大职能:宣传、
服务、技术、药具,同时开展以生育、节育、不育为主线的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优质
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三大社会干预工程。
现皇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拥有B超、 微波治疗仪、显微镜、吸引器等各种先进的
技术设备, 能开展放取环、流产、化验、B超查环查孕、健康查体、妇科病诊治、优
生咨询等各种服务,是我区最先进的服务站之一。
1996年计划生育服务站被评为“淄博市优秀乡镇服务站”。
历任服务站站长:刘汉英窦可超
计划生育办公室,199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
皇城镇被省委宣传部、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先进乡
镇。
历届主任:于汉勋、王汉章、谭守章(付乡长兼)高峰、于锦莲、孙延明、毛学锋、
姜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