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工商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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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临淄征收的税种有:课程税、牛驴税、牙杂税、当税等税种。民国期间有
国家税和地方税两大类。国家税征收的有课程税、印花税、牲畜税、屠宰税、油税、
酒税、烟丝烟叶税、牌照税等税种;地方征收的有屠宰税捐、牲畜税捐、牛肉捐、炭
捐、菸叶捐、油坊捐等。
抗日战争初期,当地只有部分农民小本经营的日用杂货铺,抗日民主政府不向其
征收税金。日伪占领时期,由日伪政府征税。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只征收货物税、产销税、屠宰税、交易税。对出入境货
物(以解放区为界,流出为出境,流入为入境),分别采取许可、奖励、限制、禁止的
办法,对奢侈品和迷信品严禁入境。
建国后,政务院于1950年颁布《全国税政实施细则》,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的
税制。全国开征的税种14个。在临淄征收的工商税有:货物税、工商业税、工商所得
税、商品流通税、利息所得税、交易税、屠宰税、印花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
照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调节税、烧油特别税、建筑
税、奖金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等。
1994年实行的工商税制,征税种类有管辖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等。
1989~1993年皇城税务所税收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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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上级分│实际完│完成 │
│ │配金额│成金额│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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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36 │40 │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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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47 │52 │110.64% │
├──┼───┼───┼────┤
│1991│58 │76 │131% │
├──┼───┼───┼────┤
│1992│85 │103 │121.18% │
├──┼───┼───┼────┤
│1993│166 │193 │1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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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1年皇城国、地税收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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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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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金额│130 │150 │187 │230 │380 │470 │600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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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金额│67 │68 │72 │ │ │159 │259 │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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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7 │218 │259 │230 │380 │629 │85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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