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人民公社经济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xzcz&A=10&rec=23&run=13

1958年9月,龙泉人民公社建立,初期提倡“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
公社一级核算,生产资料、产品、物资等一切财物都由公社直接调配。对原来高级社
的财产无代价的上调,全公社统一使用,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极大的挫折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
1961年,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调整了公社体制。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即公社、大队、生产队),队为基础,确认
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集体所有制。 当时的渭二大队下属5个生产队,到1961
年底, 又改为7个生产队。实行两年后,到1963年底,又将第六、七两个生产队合并
组成第六生产队,这一体制一直实行到1982年,时间长达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