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互助合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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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组时,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仍为个体所有,在组内实行组长负责,
集体劳动,分散经营,互相帮工种地,按劳分配,每人干一天计8分工(整劳力) ,或
以工换工、以工换畜、互助互济。年终,农户与农户之间以工、畜或以粮进行找平,
以达到互助互利,发展农业生产之目的。
1954年秋,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则折价入
股,归集体所有。经营管理实行计划生产、集体劳动,分组管理、劳动记工分参加分
配,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加劳动的积极性。当时的分配办法实行三、七分,即分配的
实物(钱、粮)按劳动工分分配70%,按生产资料的股份分配30%。
1955年秋,渭头河村成立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渭一社、渭二社、渭三社。
高级农业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土地为集体所有,牲畜和农具则作价入社。高级社
的经营管理,实行严格的计划生产,统一安排,分队管理,集体劳动,按出勤记工分
参加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对老、弱、病、残给予适当照顾的分配政策。
1957年麦前,渭二社被撤销。将原渭二社一小队划归渭一社管理,原渭二社的二、
三小队划归渭三社管理,同时将原渭三社改为渭二社。至此,渭头河村成了两个高级
农业生产合作社,即渭一社、渭二社。但在经营管理和分配上仍沿用上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