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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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制定第一部村规民约并印发到户,村民代表进行认真讨论修改。5月
10日颁布实施,对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促进作用。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逐步进行健全
完善。1998年5月,制定新的《村规民约》。

一、村规民约
为促进我村两个文明建设,做到以法制村,争做合格村民,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望全村村民遵照执行。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执行党和政府
的政策法律、法令、勇于同各种不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第二条:讲文明礼貌,树时代新风,提倡文明生产,文明办事业。
第三条: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不打人、不骂人、不聚众起哄、不酗酒
闹事、不在公路上、街道上堆放杂物、倒垃圾,不诈骗、侵占、损坏集体及他人财产,
不奸、窃、嫖、娼、赌。
第四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尊师爱生,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瞻养
老人,教育好子女,照顾好老弱病残,搞好拥军优属。
第五条:爱护山、田、水、路林,爱护公共财务、公共设施,节约水电,不准破
坏占用土地,不准放火烧山,不准损坏森林树株。
第六条:提倡晚婚晚育,实行计划生育,提倡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喜事新办,
丧事简办,不请客送礼,不大吃大喝,反对铺张浪费。
第七条:爱清洁、讲卫生,积极参加绿化村庄、美化环境活动,保持室内、院落、
门前街道整洁卫生。
第八条: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法律。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
动,不看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损害群众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的事。
第九条:提倡男女平等,反对歧视虐待妇女,提倡婚姻自主,反对包办和买卖婚
姻。
第十条:按规定缴纳教育附加费、水费、电费、闭路电视收视维修费等。
以上十条有违犯者,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适应的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
责任。

二、模范居民六项条件
1、 思想觉悟好。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居委会和上
级政府的指导。
2、 民主意识好。积极为村里的事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成绩显著,民主监
督作用发挥的好。
3、 勤劳致富好。积极发展商品经济,靠劳动致富,经济收入增长快,经济效益
高。
4、 精神文明好。“五讲四美三热爱”“五好家庭”开展得好,执行计划生育政
策好。
5、 遵纪守法好。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本人家庭无违法、犯罪行
为。
6、完成任务好。积极完成集资任务和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