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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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旧社会,村行政工作主要是催田赋、要粮款、派差役、纯属为县、区署
服务,不过问村民的生产和生活。解放战争时期,村基层行政机构,主要任务是在人
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减租减息、反奸诉苦等运动,组织村民发展生
产、支援前线。建国初期,村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领导村民
开展生产互助,引导农民推广使用化肥和新式农具,促进生产发展。
合作化时期,村行政领导主要是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组织起来建立互助组、
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帮助合作社的领导协调入社社员的关系,安排好生产,搞好分配,
推广农业技术,落实各项增产措施,促进合作社农业丰产丰收,增加社员收入,提高
社员的生活水平,并维护好社会秩序。
人民公社化后,公社为政社合一的组织,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行使村级行政职能,
成为村行政和生产经营与管理的具体工作机构,协同生产队制定大队和生产队的生产
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引导社员投工投肥,年终参加分配。
60年代初,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实
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
位。在全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 (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固定
劳力,固定地片,固定牲畜、固定农具) 的管理制度,纠正公社化初期大呼隆,不讲
实效的管理方法,提高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积极发展
工副业生产,大队、生产队收入逐年增加,社员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改革农村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大力发展村办工业,积极
安排劳动力从事各种工副业生产,使渭二大队经济得以全面发展。
1984年,村民委员会对所有土地实行承包制并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几年不变。
村里成立服务队,专门为村民搞好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同时,积极建厂安排
剩余劳力从事工业生产,使集体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村民收入逐年增加,干群关系融
洽。
工业生产80年代,渭二村(居)民委员会对工业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实行承包制,
承包方法采取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领导人领头集体承包,并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
双方协商确定承包指标。承包人负责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并定期向村委员交纳利润。
村委会则对企业给予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力,并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
困难,使企业健康发展。
90年代开始,渭二村成立柳泉实业发展总公司,直接管理企业。总公司不断探索
对企业管理的新路子,对较大的企业改过去的承包制实行租赁制,将企业的资产全部
租赁给厂长、井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在保证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厂长、
井长有权对企业自主经营,经营情况不受行政干预。厂长、井长每半年向总公司交纳
租金和各项提留款, 年底统一结算交清。对小型企业,在前段租赁制的基础上,于1
998年7月,按照市、区企业改制会议精神对下河东、下河西、河北窑公开进行投标拍
卖。 2000年6月,又对机械厂进行拍卖。管理手段的改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2000年
农村经济总收入1.96亿元,是1990年的6倍,人均纯收入5500元,是1990年的5倍。

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书
订立租赁经营合同单位:

渭二居民委员会(甲方) 租赁人(乙方)

经甲、乙方协商,甲方将厂(矿)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为信守合同,特达成协议
如下:
一、租赁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将固定资产元(后附明细表)租赁给乙方使用,年交给甲方租赁费元,在
租赁使用期内,乙方必须对固定资产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及时维修,如有损坏或丢
失,乙方要按价赔偿。
三、乙方所租厂(矿)占地面积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每年收取土地使用费元,合计
收费元。
四、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向甲方交纳各项提留款元。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五、乙方自行办理各种生产,经营手续,遵守制度,依法纳税,主动向有关部门
支付各种费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工伤、工残、工资全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七、租金半年一次交甲方,年底交清。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索赔损失。
八、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按租金总额的10%交给甲方定金元,待合同履行后
抵交租赁费。
九、 在租赁期内,如单方违约或无故终止合同,应支付给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
金,并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一份,盖章生效,以示负
责。
甲方:(盖章)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