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婚姻 资料库:乡镇村志 章节:石横镇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xzcz/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xzcz/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xzcz/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xzcz/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xzcz/section/1/article/3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xzcz/section/1/article/3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的婚姻多系父母包办,男女双方须门当户对。富者可娶妻纳妾,贫者花钱 买童养媳,有的终身无妻,俗称“打光棍”。由于父母包办婚姻,婚后感情不合者占 一定比例。1939年妇救会成立后,曾发动妇女开展“反封建、反虐待”的斗争,提倡 婚姻自由,反对父母包办。但是,时值战争年代,区公所尚无力对婚姻问题进行管理。 1948年,本地解放后,对要求离婚者,由区公所予以判决。1950年5月1日,颁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区组织各级干部进行学习和宣传。1950年下半年,实行男女 自愿结婚、离婚等登记手续,提倡喜事新办。1965年,公社组织干部群众重新学习婚 姻法,对提倡晚婚晚育、禁止早婚和草率结婚起到一定作用。1981年1月1日,国家又 颁布新婚姻法,凡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可持户口簿和大队介绍信到 公社民政办公室登记结婚。 据统计:1978年登记结婚的557对,1979年546对,198 0 年590对,1981年677对,1982年640对,1983年940对,1984年971对,1985年1040对, 1986年703对,1987年605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