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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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拨1911~1937年,粮油的调出、调入,除漕粮外,均由私商贩运调剂市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 由区抗日民主政府筹集调运支前军粮。1952年2月,
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由县调拨石横粮库小麦8万斤。
1953年1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执行国家统一调拨的管理规定,按照上级下
达的计划调拨粮油。
1962~1985年,石横粮所大部粮油调往聊城、阳谷、东阿、茌平、冠县、莘县、
范县等地。调出、调入的粮油,有玉米、小麦、高粱、大米、小米、地瓜干、豆油、
花生油、菜籽油、棉油等。
粮所各站所存粮食由县粮食局统一调拨,一般夏季征购的小麦,到秋调走80%,
秋季收购的粮食翌年春末外调,加上当地销售,当年粮仓基本腾出。
运输建国初,粮油运输主要靠木轮手推车。后逐渐使用胶轮手推车、地排车和马
车。
1960年,由县运输公司和济南汽车三队、聊城汽车队承担粮油调拨运输任务。
1976年湖屯建粮油转运站,用火车托运,为粮油调出调入的主要运输渠道。
1980年1月,县粮食局在新城泰平公路南建汽车队,境内粮油调运依靠粮局车队。
为方便零星调运,节约开支,粮所于1985年投资2.5万元购买了3部拖拉机,加上
原有双排汽车,机动车达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