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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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 境内办电后,部分电线不合格,电杆是杂木杆,时有断线倒杆发生。开
始用电,群众缺乏用电常识,电工缺乏专业训练。技术水平较低,用电规章制度不健
全,出现了几次触电伤亡事故。1978年后,安全用电常识基本普及,安全用电逐渐制
度化、规范化。三类线路、电杆全部更新。同时,全镇变电室普设触电保护器,实行
报、装、接电制度,采取定期检查等措施。1982年,实行“两票三制” (工作票、操
作票、交接班制、操作监护制、巡回检查制) 。供电站职工轮流到供电局进行专业培
训。供电站多次举办学习班,对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电工进行培训,每月1次业务例会,
电工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调荷节电 1978年以前, 调荷节电无专人管理。1968年,线损率高达16.51%。19
80年,工农业用电互避高峰,交替进行。同年推广湖南省宁乡县经验,开展农村用电
大普查,改进了调荷节电工作。1981年线损率6.14%,为历史最低水平。1982年实行
合理调配负荷措施,定电力,定电量,定用电时间,定单耗,做到限电不拉路。
在节电方面,还纠正了“大马拉小车”的现象,使电动机和工作机合理配套,节
约大量电能。
1980~1987年,全镇共节电200多万度。
电价建站初期, 农业用电每度0.083元,照明用电每度0.16元,工副业用电每度
0.096元。 1982年, 农业用电每度0.06元, 照明用电每度0.16元,工副业用电每度
0.085元。 1987年农业用电每度0.08元,照明用电每度0.16元,工副业用电每度0.1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