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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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之后,社办企业在行政和业务上隶属公社工业部领导。翌年,
公社工业部撤销,由公社工业办公室领导。1963年社办企业进行整顿,大部停办。公
社工业办公室撤销。1964年成立公社副业办公室,负责社、队工副业的组织和管理。
1970年后,为了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各企业先后建立了党支部,支部书记和企业
负责人由公社党委任免和管理。1976年,公社在耐火材料厂成立工业办公室,建立工
业党总支,管理社办企业生产。1978年公社建立多种经营办公室,负责队办工副业生
产。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逐步实行经营承包制, 负责人实行招标承包。承
包人行使产、供、销和人、财、物的决策和决定权。企业科级以下管理人员由承包人
委任。村办企业也由个人或集体承包。
50~60年代,社队企业规模小,内部职能部门设置不健全。生产、经营由企业领
导人分工负责,只设专职会计和出纳员。70年代,社、队企业恢复发展,规模较大的
企业增设生产科、财务科、质检科等职能部门。1984年后,乡镇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内部职能部门随之增加,逐渐完善。较大的企业设有党支部办公室、厂长(经理)办公
室、档案室、计量室;八科:企业管理科、生产科、供销科、统计科、财务科、质检
科、技术科、器材科。各企业所设科室也不尽相同。村办企业规模较大的设科室,规
模较小的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