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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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境内除庵观寺庙所属林地归公有,墓地树林归族家公有外,成片山林、
村庄四旁树木皆归私人所有。建国后,私有林木所有权不变。1958年,私有林全部收
归集体。1961年,根据国家“确定和保护山林所有权”,落实“谁造谁有”的政策,
社员宅旁院内零星植树归社员所有。1963年,颁发林权证,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林
木所有权不受侵犯。1966~1976年,林业管理体制无大的变化,但由于“文化大革命”
的影响, 林业生产遭到损失。 1978年后, 林业管理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1
981年, 荒山、疏残林划给群众作自留山,当年,第二次颁发林权证。1982年,全社
41个大队,有31个大队的林业实行了小组承包责任制。仁里村果园14亩,承包前每年
收入仅几百元。 1983年春,孟庆余等8名社员承包了大队果园,每年向大队交款1143
元,费用自理,超产归已。当年产苹果7万斤,比1982年增产4.5万斤,加上肥桃、葡
萄、当年总收入1.21万元,纯收入9216元,人均1027元。1984年,山区各村将山林承
包到小组和农户。 承包到小组的3个村,共23个小组,承包山林面积1704亩。承包到
户的有7个村, 167户,承包面积7467亩。河滩承包到户的有12个村,364户,承包面
积550亩。农田林网比例分成的有21个村,3830户,承包面积3.5万亩。树随地走收入
全归已的有23个村,3264户,面积2.5万亩。桐粮间作的树随地走收入归户的16个村、
面积1.05万亩。苗圃承包到户的31个村、98户,育苗210亩。
果园承包到组的9个村、 139人,承包面积468亩;承包到户的21个村、81户,承
包面积1155亩。
泉胜村原有苹果园60亩,杏树34亩,收入寥寥。1984年实行承包到户,当年产果
7万斤,收入2.5万元。1985年产果12万斤,收入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