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改革试点工作早在1984年至1985年间就已开始,当时学校曾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经验,也收到了明显成效。到1991年,南方部分高校已有更大举措。1992年,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为标志,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2入了一个关键时期,高等教育事业迎来了又一次良好的发展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成为20世纪90年代学校发展的动力。
1991年6月,学校组织了六位主要处室负责人,在校长刘玉柱带领下,考察了宁、沪、杭等地九所院校,重点学习他们深化学校改革的先进经验。1992年初,学校把制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工作列入工作重点。3月下旬,组织起草了《山东工业大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4月初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动员部署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4月5日至9日,校党委书记程汉邦、校长刘玉柱又带领48名处级以上干部到北京参观学习,先后听取了北京市高教局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学院领导作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介绍。北京参观学习之后,学校将《改革方案》下发全体教职工提修改建议。《改革方案》数易其稿,最后于1992年6月27日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正式通过。
《改革方案》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后勤管理改革、校办产业管理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五个部分,其核心是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有“强化编制意识,严格编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全员聘任”、“严格考评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措施包括实行科学定编,提高教师额定工作量,实行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相结合,编制与分配挂钩,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建立定期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实行目标管理等等。
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奖酬金等工资外收入纳入新的分配渠道,建立国家工资与学校津贴双轨运行的工资制度,随着学校财力的增长,使其成为重要的激励措施和手段。
后勤管理改革方案,由住房制度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和“适合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向企业化管理体制过渡”三个部分组成。住房制度改革包括提租发贴即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建立集资建房制度;公费医疗改革主要是改变过去医疗费完全由学校承担的状况,个人按比例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勤系统中的房产维护、器材修理、饮食服务、医疗、交通、通讯、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逐步向企业化管理体制过渡。
校办产业是学校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基地。为加强校办产业的管理,学校成立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由校长兼任管委会主任,企业内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厂长(经理)的责权;允许有条件的系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创办小型企业,并使之成为各系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基地,充分利用学校所处的有利位置,建立山工大科技园区;校办产业在人事制度上实行企业、事业编制共存的管理方式。
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完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和系主任负责制,扩大系的自主权,实行系、部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系,健全校(系)务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和审议职能,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等等。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努力把学校办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为山东省教育、科技和经济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探索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路子,保证学校根本任务的完成是这次改革的核心。
1993年2月25日,学校公布了《关于定编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学校编制委员会,刘玉柱任主任,程汉邦、宋化远任副主任。全校工作人员按校本部、专职科研人员、实习实验工厂和直属单位四个部分列编,建立归口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同日,学校下发《人才交流中心条例》和《山东工业大学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所谓待聘人员,即在实行定编定岗和全员聘任的前提下,超编单位的富余人员、拒绝聘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借调人员等。1993年3月,学校开始进行干部制度改革,对行政单位的处级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党务机关的处级干部实行任命制,对党总支委员实行选举制,所有干部一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三年。1993年 5月,学校下发《山东工业大学关于设立企业编制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编制分校企业编制和产业实体内的企业编制两种,校企业编制规模控制在校本部人员定编的5%以内。1993年6月22日,学校正式公布各类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各单位编制。7月9日,调整合并部分机构,成立体育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审计室与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党校与宣传部合署办公。7月10日,公布实施《中共山东工业大学委员会、山东工业大学关于对系处级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该《意见》对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做法特别是任职期间考核、届满考核作了详细说明。11月8日,颁布《山东工业大学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意见》,规定了聘任权限、聘期、工作程序等一系列问题。
1998年底,学校机构改革又有较大举措。首先,校办与党办合署办公,将党务机关党总支、行政机关党总支、教务处党总支合并成立机关党总支,高教研究室并入教务处,党政管理机构由原来的23个减少到18个;其次,进行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对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通过对实验室进行合并、调整,全校实验室已由79个减少为59个;第三是财务制度改革,将原来分散管理的十几个单位财务业务全部集中到校财务处办理和代理;第四是按照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进行后勤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改革,撤销总务处行政建制,与饮食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合并组建为后勤实业总公司;第五是进行了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山东工大科技集团公司,集中力量,加强产业管理,提高产业发展能力。1999年6月11日,校党委决定,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制度规定,试用期间,干部履行所任职务相应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其政治生活待遇与同级干部相同,但工资待遇分两步走,即学校按干部所任职务发给本人基础职务工资及岗位津贴,待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再补办新增档案工资手续。在此期间,如遇调整工资,也按上述办法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任用的干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算起;对考核不合格的收回其最高任命,另行安排工作。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学校干部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打破了干部使用只上不下的旧格局,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高校改革试点工作早在1984年至1985年间就已开始,当时学校曾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经验,也收到了明显成效。到1991年,南方部分高校已有更大举措。1992年,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为标志,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2入了一个关键时期,高等教育事业迎来了又一次良好的发展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成为20世纪90年代学校发展的动力。
1991年6月,学校组织了六位主要处室负责人,在校长刘玉柱带领下,考察了宁、沪、杭等地九所院校,重点学习他们深化学校改革的先进经验。1992年初,学校把制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工作列入工作重点。3月下旬,组织起草了《山东工业大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4月初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动员部署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4月5日至9日,校党委书记程汉邦、校长刘玉柱又带领48名处级以上干部到北京参观学习,先后听取了北京市高教局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学院领导作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介绍。北京参观学习之后,学校将《改革方案》下发全体教职工提修改建议。《改革方案》数易其稿,最后于1992年6月27日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正式通过。
《改革方案》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后勤管理改革、校办产业管理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五个部分,其核心是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有“强化编制意识,严格编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全员聘任”、“严格考评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措施包括实行科学定编,提高教师额定工作量,实行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相结合,编制与分配挂钩,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建立定期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实行目标管理等等。
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奖酬金等工资外收入纳入新的分配渠道,建立国家工资与学校津贴双轨运行的工资制度,随着学校财力的增长,使其成为重要的激励措施和手段。
后勤管理改革方案,由住房制度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和“适合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向企业化管理体制过渡”三个部分组成。住房制度改革包括提租发贴即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建立集资建房制度;公费医疗改革主要是改变过去医疗费完全由学校承担的状况,个人按比例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勤系统中的房产维护、器材修理、饮食服务、医疗、交通、通讯、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逐步向企业化管理体制过渡。
校办产业是学校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基地。为加强校办产业的管理,学校成立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由校长兼任管委会主任,企业内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厂长(经理)的责权;允许有条件的系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创办小型企业,并使之成为各系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基地,充分利用学校所处的有利位置,建立山工大科技园区;校办产业在人事制度上实行企业、事业编制共存的管理方式。
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完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和系主任负责制,扩大系的自主权,实行系、部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系,健全校(系)务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和审议职能,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等等。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努力把学校办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为山东省教育、科技和经济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探索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路子,保证学校根本任务的完成是这次改革的核心。
1993年2月25日,学校公布了《关于定编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学校编制委员会,刘玉柱任主任,程汉邦、宋化远任副主任。全校工作人员按校本部、专职科研人员、实习实验工厂和直属单位四个部分列编,建立归口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同日,学校下发《人才交流中心条例》和《山东工业大学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所谓待聘人员,即在实行定编定岗和全员聘任的前提下,超编单位的富余人员、拒绝聘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借调人员等。1993年3月,学校开始进行干部制度改革,对行政单位的处级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党务机关的处级干部实行任命制,对党总支委员实行选举制,所有干部一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三年。1993年 5月,学校下发《山东工业大学关于设立企业编制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编制分校企业编制和产业实体内的企业编制两种,校企业编制规模控制在校本部人员定编的5%以内。1993年6月22日,学校正式公布各类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各单位编制。7月9日,调整合并部分机构,成立体育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审计室与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党校与宣传部合署办公。7月10日,公布实施《中共山东工业大学委员会、山东工业大学关于对系处级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该《意见》对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做法特别是任职期间考核、届满考核作了详细说明。11月8日,颁布《山东工业大学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意见》,规定了聘任权限、聘期、工作程序等一系列问题。
1998年底,学校机构改革又有较大举措。首先,校办与党办合署办公,将党务机关党总支、行政机关党总支、教务处党总支合并成立机关党总支,高教研究室并入教务处,党政管理机构由原来的23个减少到18个;其次,进行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对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通过对实验室进行合并、调整,全校实验室已由79个减少为59个;第三是财务制度改革,将原来分散管理的十几个单位财务业务全部集中到校财务处办理和代理;第四是按照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进行后勤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改革,撤销总务处行政建制,与饮食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合并组建为后勤实业总公司;第五是进行了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山东工大科技集团公司,集中力量,加强产业管理,提高产业发展能力。1999年6月11日,校党委决定,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制度规定,试用期间,干部履行所任职务相应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其政治生活待遇与同级干部相同,但工资待遇分两步走,即学校按干部所任职务发给本人基础职务工资及岗位津贴,待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再补办新增档案工资手续。在此期间,如遇调整工资,也按上述办法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任用的干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算起;对考核不合格的收回其最高任命,另行安排工作。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学校干部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打破了干部使用只上不下的旧格局,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