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省传输局成立“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汇总分析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加以克服,年底参加由省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互查和评比,按级别申报验收。
位”。
1989 年,省传输局首次被省局直属机关党委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1990 年,被省局党组评为“1989年度文明单位”。下发《关于创建文明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创建活动中的职责划分和协作配合。
4年2月,省传输局获“199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1996年1月,被省邮电管理局和省局党组评为“1995年度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提出再创“文明单位”奋斗目标,并制定《1996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和实施意见》。各市地传输局分别在当地开展创建活动,并参加不同级别的文明单位验收。
1997年1月,制定《1997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和实施意见》;7月印发《关于在全省传输部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12月进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自查,写出总结报告。
1998 年,制订下发《关于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1999年,制订《1999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全方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00 年4 月,为贯彻落实山东电信思想政治工作暨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调整充实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下发《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双文明建设考评细则》(试行),提出2000年具体奋斗目标。
2001 年9月,参加省直(省级)文明单位第三协作区经验交流会议,现场学习参观文明示范单位。12月,贯彻“全省电信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下一步的任务和目标。同月,党委对2000年度的“省直文明单位”(省传˙输局:局机关及济南传输局、微波中心)和“市级文明单位”(青岛、淄博、德州、烟台、泰安、临沂6个传输局)及“县级文明单位”(济宁传输局)进行表彰奖励。
1999至2001年,省传输局连续三年被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直文明单位”。2002年7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1988年9月,省传输局成立“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汇总分析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加以克服,年底参加由省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互查和评比,按级别申报验收。
位”。
1989 年,省传输局首次被省局直属机关党委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1990 年,被省局党组评为“1989年度文明单位”。下发《关于创建文明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创建活动中的职责划分和协作配合。
4年2月,省传输局获“199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1996年1月,被省邮电管理局和省局党组评为“1995年度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提出再创“文明单位”奋斗目标,并制定《1996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和实施意见》。各市地传输局分别在当地开展创建活动,并参加不同级别的文明单位验收。
1997年1月,制定《1997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和实施意见》;7月印发《关于在全省传输部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12月进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自查,写出总结报告。
1998 年,制订下发《关于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1999年,制订《1999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全方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00 年4 月,为贯彻落实山东电信思想政治工作暨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调整充实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下发《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双文明建设考评细则》(试行),提出2000年具体奋斗目标。
2001 年9月,参加省直(省级)文明单位第三协作区经验交流会议,现场学习参观文明示范单位。12月,贯彻“全省电信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下一步的任务和目标。同月,党委对2000年度的“省直文明单位”(省传˙输局:局机关及济南传输局、微波中心)和“市级文明单位”(青岛、淄博、德州、烟台、泰安、临沂6个传输局)及“县级文明单位”(济宁传输局)进行表彰奖励。
1999至2001年,省传输局连续三年被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直文明单位”。2002年7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