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省传输局执行《山东省邮电企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局特点制定《关于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生产单位建立劳动防护品发放帐卡,进行规范化管理。
1989年3月,省传输局转发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对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1992 年1月,省传输局为1287名职工办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1993年7月,省传输局为1288名职工办理了企业基本养老金。
1994年,省传输局根据电气设备状况,购置部分漏电保护器,分发到各传输局和相关直属单位,还按照规定为36名微波机务员订做了防辐射工作服;
购置部分防触电安全警报工作帽,发给12个传输局的包线员试戴。
1996年7月1日,省传输局严格执行省邮电管理局重新制定下发的《山东省邮电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传输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要求进行配发。
1999年,从预防入手,确保工程施工和维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省传输局投资 15 万元给相关传输局配置地井毒气测试仪;投资30万元为济南250、253 微波站安装烟感报警器;对5个传输局维护的架空光缆与电力线交越点,全部安装了“三线交叉保护管”。
2001 年,省传输局加强了光缆维护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6月投资5.6万元,自行设计定做高速公路安全反光警告标志牌18块、施工用安全隔离锥 300 个、安全员反光袖标 200个,配发给有高速公路光缆的传输局。11月投资 12.7 万元购置架空光缆保护管1万米,防触电安全预警帽 300 顶,下发各传输局,有效保护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2002 年6 月,省传输局为各传输局、微波中心配发救生衣160件,确保生产人员汛期人身安全。9月,为各传输局配发地排风机44台,确保光缆施工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1988年,省传输局执行《山东省邮电企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局特点制定《关于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生产单位建立劳动防护品发放帐卡,进行规范化管理。
1989年3月,省传输局转发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对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1992 年1月,省传输局为1287名职工办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1993年7月,省传输局为1288名职工办理了企业基本养老金。
1994年,省传输局根据电气设备状况,购置部分漏电保护器,分发到各传输局和相关直属单位,还按照规定为36名微波机务员订做了防辐射工作服;
购置部分防触电安全警报工作帽,发给12个传输局的包线员试戴。
1996年7月1日,省传输局严格执行省邮电管理局重新制定下发的《山东省邮电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传输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要求进行配发。
1999年,从预防入手,确保工程施工和维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省传输局投资 15 万元给相关传输局配置地井毒气测试仪;投资30万元为济南250、253 微波站安装烟感报警器;对5个传输局维护的架空光缆与电力线交越点,全部安装了“三线交叉保护管”。
2001 年,省传输局加强了光缆维护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6月投资5.6万元,自行设计定做高速公路安全反光警告标志牌18块、施工用安全隔离锥 300 个、安全员反光袖标 200个,配发给有高速公路光缆的传输局。11月投资 12.7 万元购置架空光缆保护管1万米,防触电安全预警帽 300 顶,下发各传输局,有效保护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2002 年6 月,省传输局为各传输局、微波中心配发救生衣160件,确保生产人员汛期人身安全。9月,为各传输局配发地排风机44台,确保光缆施工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