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三)、巡回检查制度 资料库:山东省长途电信传输局志 章节:第三章 线路维护与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telecom-transmission/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telecom-transmission/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telecom-transmission/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telecom-transmission/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telecom-transmission/section/6/article/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telecom-transmission/section/6/article/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巡回检查是线路维护中预防外障、保证线路安全的重要措施。其内容:1、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周期,沿线路巡回(步巡或车巡)检查。2、检查线路设备及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并做好记录。3、大风雨、重要通信、节日前、洪水、冰凌期间进行特殊巡回。《维护规程》规定,明线线路每月定期巡回2次,步巡1次;电缆及光缆线路每月定期巡回5次,步巡不少于2次;特殊巡回随机进行。

1992 年,省传输局为加强电缆维护,强化巡回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电缆驻段员巡回处理问题流程图》。要求步巡必须沿线路徒步进行,细心观察线路设备及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认真填写《巡回报告单》,并报线务段。

1993 年, 为进一步加强步巡监督检查,要求各市地传输局制定每月统一步巡时间,次数及每个包线员步巡的方向和段落。省传输局将汇总后的《统一步巡时间表》在《山东传输报》进行公布,共同监督执行。

1997 年,省传输局建立了三级巡回检查制度和奖惩办法。对全省部分包线员步巡情况进行事先不通知抽查,并下发《关于强化线路巡回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了巡回制度的落实。为强化维护管理,在青岛-威海光缆线路上试点安装了“光缆巡检系统”。

1999 年,省传输局自行研制的“PTL 光缆线路巡检系统”在部分线路安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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