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一、有线传输维护制度的落实

视图

档案浏览器

1984年,邮电部颁布《长途电信线路维护规程》。省传输局成立后,认真执行《维护规程》和架空明线、长途电缆《维护手册》中有关包线责任制度、预修预检制度、机线联系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试线联络制度和宣传护线制度、技术资料管理等维护制度。随着维护工作重点由明线向电缆维护转移,省传输局结合电缆维护特点,制定线路沿线外力影响汇报制度、外力施工点监护制度、长途电缆障碍抢修制度、电缆气压测量登记等制度和措施。

1992年8月,省传输局结合全国电信设备整治,对原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将有关制度、规定、文件和措施汇编成册,发放全省维护人员。

1992 年,山东开始建设干线光缆线路,为做好光缆线路维护工作,根据光缆容量大,传输任务重等特点,省传输局在原来维护制度基础上,又着重对全省线路“沿线外力影响汇报制度、步巡检查制度、外力施工点监护制度、光缆抢修割接制度、光缆维护管理制度、机具仪表管理使用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一)、包线责任制度省内长途线路均按每条线路设备多少,路由难易,参照线路维护定额标准,划分维护段落,分别交由驻段线务员负责维修,实行包线责任制。其内容是:1、每日8小时工作制、24小时责任制。2、制定月度维修计划,报段(分局)长批准后执行,并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3、执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经常保持设备完好、预防障碍、确保通信畅通。4、坚持每天试线联络、工作汇报。

1988 年至 2002 年,省传输局根据每个时期线路维护工作内容和特点,对驻段员提出不同要求。架空明线:主要负责日常维修和障碍处理,线路沿线外联宣传等工作。长途电缆线路:负责线路日常路由维护工作,气压维护及沿线外联宣传,重点防止外界施工影响造成障碍,工作责任随之加大。光缆线路:主要负责光缆路由的日常维护,外联宣传、施工点监护,尽最大努力提高沿线群众护线意识,压缩外力影响障碍、保证光缆安全畅通。维护责任更加重大。由此,各级维护机构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并对驻段员的线路维护质量、基础资料管理及障碍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尤其注重对线路障碍指标的考核,对几年、十几年不发生线路障碍的驻段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出现责任性障碍的进行处罚。

(二)、质量检查制度长途线路均应按照《维护规程》规定和维修质量标准要求,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内容包括包线员自查、线务段(传输分局)、线务站(传输局)、省传输局组织的检查及维护单位间组织的联合检查。省传输局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半年及年终设备质量检查。同时根据布置的阶段性任务,随机进行不定期抽查,以保证维护质量和任务落实。

1988年,省传输局主要针对架空明线、终端设备、长途电缆及基础资料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设备完好质量标准检查打分,考核优劣。

1990年,结合电信设备整治工作,重新制定《长线维护管理、设备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按百分制考核,维护管理30分,线路设备(明线、终端设备、长途电缆)70分。并明确规定市地传输局领导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线务段、巡房和电缆线路;线务段长每季应对所有包线员维护工作检查不少于一次。

1992 年,根据维护工作实际情况,下发《线路质量监督检查办法》,要求检查后填写《问题通知单》,加强问题处理核查力度。

1993年9月,为客观反映各局实际管理水平,年终检查工作在原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省传输局年度内下达的阶段性工作内容。同时加大电缆全阻障碍和明线障碍指标、电气特性合格率两项通信质量指标的分值。

1994年,随着线路维护工作重点转向干线电缆和光缆,《长线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相应修改。调整了明线、电缆、光缆设备检查数量和分值比重。体现出干线光、电缆维护工作的重要性。

1998年,根据省及区域光缆维护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长线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补充了技术支援、监测维护、仪表管理、抢修能力等内容,年终检查时综合评定打分。

2001年4月,制定了各传输局对分局的月度检查办法,对检查频次,内容、反馈及奖惩进一步细化,促进了检查工作的落实。8月,省传输局为充分体现维护工作重点,结合电总对干线光缆考核指标的变动,对《长线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维护管理由30 分调整到40分。增加了值班和护线宣传内容,增大了施工点监护分值,检查力度相应提高。

(三)、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是线路维护中预防外障、保证线路安全的重要措施。其内容:1、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周期,沿线路巡回(步巡或车巡)检查。2、检查线路设备及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并做好记录。3、大风雨、重要通信、节日前、洪水、冰凌期间进行特殊巡回。《维护规程》规定,明线线路每月定期巡回2次,步巡1次;电缆及光缆线路每月定期巡回5次,步巡不少于2次;特殊巡回随机进行。

1992 年,省传输局为加强电缆维护,强化巡回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电缆驻段员巡回处理问题流程图》。要求步巡必须沿线路徒步进行,细心观察线路设备及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认真填写《巡回报告单》,并报线务段。

1993 年, 为进一步加强步巡监督检查,要求各市地传输局制定每月统一步巡时间,次数及每个包线员步巡的方向和段落。省传输局将汇总后的《统一步巡时间表》在《山东传输报》进行公布,共同监督执行。

1997 年,省传输局建立了三级巡回检查制度和奖惩办法。对全省部分包线员步巡情况进行事先不通知抽查,并下发《关于强化线路巡回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了巡回制度的落实。为强化维护管理,在青岛-威海光缆线路上试点安装了“光缆巡检系统”。

1999 年,省传输局自行研制的“PTL 光缆线路巡检系统”在部分线路安装应用。

(四)、外力影响汇报制度1989年,省传输局工作重点转移到长途电缆维护上,为积极压缩外力影响障碍,全面掌握线路附近外力影响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进行防护,建立了自下而上“线路外力影响信息反馈网络”。其内容:包线员每天向线务段汇报线路附近外力影响因素;线务段三天一次向传输局进行汇报(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汇报);传输局每周五向省传输局电话汇报;省传输局定时进行汇总,绘制全省外力影响控制图。

1994年,干线光缆指标考核后,更加重视外力影响施工点的传报工作,并列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997年至2002年,省传输局将各局上报外力施工点汇总制表,通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便于及时掌握线路周围动态情况。

(五)、外力施工点监护制度长途线路障碍大多是外力影响造成,线路附近施工点现场监护工作,是压缩障碍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了以“清、签、宣、设、盯、防”(六字方针)为主要内容的外力施工点监护制度。

1989年5月,省传输局为保证通信线路安全,防止因外单位工程施工造成通信阻断,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8号文件,制定了《防止外单位施工造成阻断事故的若干规定》,重点规定:必须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通信线路设置标志明显,监护人员要盯紧盯死盯住不放,实行交接班制1992年,要求各市地传输局对线路沿线大型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管理,成立监护小组、并签定安全协议,做好宣传,盯紧盯死。

1995年,省传输局在《维护工作要点》中提出,对沿线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清、签、宣、设、盯、防”六字方针。清:对线路沿线施工点规模、工期进度情况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式等情况搞清楚;对危及通信线路的具体区段、范围、路由走向、埋深、余留缆位置掌握清楚。签:与建设单位或具体施工队伍签定护线协议。宣:向施工人员宣传护线意义,线路重要性及一旦损坏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在现场散发、张贴、悬挂有护线内容的传单、布告等,制造浓厚气氛和声势。设:通信线路上设立明显标志,采用划灰线、插彩旗,设红、白相间高标桩及宣传牌方式,让现场人员对线路走向一目了然。盯:组织监护小组、明确责任人,盯紧盯死盯住不放,昼夜值班。防:对线路采取必要地自我防护措施,加大预防力度。

1997年3月,省传输局为加强对施工点检查落实力度,下发《关于加强线路沿线外力施工点监护的通知》,要求各市地传输局严格执行“六字方针”,同时在安排监护工作时,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保证,认真填写《线路沿线施工点监护措施报告表》,按时书面传报,省传输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2001年4月,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定下发《关于施工点监护管理办法》,对每处施工点的监护组织、联系汇报、施工协议、标示、标志物及看护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列为年终检查一项内容。

(六)、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线路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省传输局制定《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其内容要求:线路档案资料应保持齐全、完整、准确;实行专人保管,并建立登记、借阅制度;及时修改、补充技术资料,指导线路维护工作。

1988年,省传输局根据《维护规程》和明线、电缆《维护手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全省线路《技术资料目录及要求》。要求各市地传输局、线务段、巡房必须建立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及原始记录资料图表。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拟定了《技术档案、基础资料图表检查评比办法》,对各市地传输局资料图表进行定期检查评比。

1993年,光缆线路投入运行后,加强了各级维护组织技术资料、图表的管理工作,根据光缆线路维护要求,重新修订线务段、巡房具备的资料图表,要求齐全、完整、准确、统一、规范,并列为年终检查考评重要内容。

1994年,建立长线维护资料管理系统,并对光缆维护图纸进行微机绘制。6月,对全省图纸资料的管理进行组巡及检查评比活动。

1996年,为进一步推动资料标准化,在烟台召开资料标准化分局现场会,推广蓬莱分局的经验,修定下发了《维护图纸、资料标准》。

1998年,对全省技术资料报表进行传报无纸化管理,同时研制开发了《长线信息管理系统》。从此,全省技术资料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2002 年,省传输局针对本地网线路基础资料不完整的现状,着重进行干线、本地网光缆技术资料规范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局、分局、巡房应具备的资料、图表,制定了具体工作要求,采用统一编号方式对各项资料归类,同时实行微机软件绘图,提高了图纸质量。

(七)、机具仪表、维护料管理制度1989 年前,省传输局主要对长途电缆机具仪表和架空明线工具材料进行管理,建立制度。对各市地传输局、线务段及巡房分别提出要求,主要是: 仪表机具统一管理妥善存放,定期擦拭,登记造册,帐物相符,借用登记;库房清洁整齐、存取方便。

1990 年,线路维护工作以电缆为主,对长途电缆测试仪表和抢修机具材料要求更加严格,发电机、抽水机,对讲机和封焊、接续两套工具,必须齐全完备,每季进行加电检修。省传输局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1991 年,全省电信设备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后,对机具仪表、维护料的管理有了进一步要求,详细制定具体规定,并纳入设备整治工作内容。8月,省传输局下发《关于不准擅自挪用电缆维护料的通知》,以便保证电缆抢修用料。

1993年,光缆线路逐年增加,光缆维护机具仪表配备到位后,制定了光缆机具仪表管理规定。要求专人负责保管,定期加电调试,保证仪表机具正常使用。

1995年2月,各市地光缆中心成立,光缆线路维护机具仪表均由中心负责管理,省传输局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制定了《光缆机具仪表管理办法》,并按照《维护规程》要求建立仪表室,专人负责保管。3月,省传输局根据光缆维护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光缆维护料管理办法》。

1998年9月,省传输局修订《光缆维护料管理办法》,要求对维护料登记造册,建卡贴签,严格控制使用。

2000年,省传输局进一步加强光缆维护料的管理,实行定期核对检查,强调未经上级批准,不得任意挪用,并将《光缆维护料管理办法》列入年度检查内容。年内,下发《山东省光缆技术维护仪表机具管理办法》,对仪表机具的日常使用管理、具体操作做了明确要求,机具仪表管理走上规范。